在这两年的时间里,他自己一分钱掰两半省着花。
剩下的钱都花在陈玲的身上。
而陈玲这个‘柴火妹’,因为营养跟得上,又不晒太阳,常年用一些不太贵的美白水嫩化妆品。
终于渐渐长开。
不能说长得漂亮,但是也算得上是小家碧玉的清秀。
有了城里人的味道儿。
后来,
陈玲上班半年,就和她部门里面一个小头目的外甥好上了。
那小子当时三十一岁。
比杜奕大六岁。
比陈玲大八岁。
上得是个自费,靠着那个小头目亲戚活动,在那个公司后勤部门找了一个打杂的差事。
人,杜奕见过。
算不上跋扈。
而且很平和,甚至有些腼腆内向,女性化的一个年轻人。
然而,他却有一套农村的父母亲戚,集家族洪荒之力,在这个平均房价近两万的城市里。
百分之四十按揭,买得一套六七十平米的新房。
一辆十万左右,下雨天不用挤公交抢出租的小车。
只这两点,就实现了对杜奕的完全碾压!
其实,杜奕并不恨他。
一个男人,靠着自身的这些硬件,追一个有‘男朋友’的女人。
这在城市里面,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
说白了就是外人看热闹,轮到谁头上谁头疼的城市常态。
现在结婚的都能离婚,更何况杜奕和陈玲这种关系。
又算个屁!
他只是恨这过河拆桥的利落。
混蛋的人心。
真是被狗吃了!
“杜奕,与其两个没有感觉的人强拉在一起都痛苦,不如相忘于江湖。你会找到一个懂你的好女人!
你要是真爱我,就不应该这么自私。
你要是不爱我,那你还想用一些所谓的‘恩情’来对我进行道德绑架,你怎么能够这么自私!
我一个黄花大闺女,没名没分的跟你在这里住了两年,我的名节不是钱?
咱俩真要是死抠着算,你还欠我!”
——
真是天下竟然有如此无耻之人!
——
在那个冬天,
天出奇的冷。wWW.ΧìǔΜЬ.CǒΜ
提着一个帆布包,净身出户没几个小时的杜奕,就迎来了这个冬季,江城第一场大暴风雪。
居无定所。
举目无亲。
失业。
兜里就一个快停机欠费的破手机,还有赵玲给的早上买菜,花剩下来的十来块钱。
甚至不够杜奕奢侈的吃一碗牛肉面!
杜奕打了好几个电话。
刘明。
孙泽。
范天祥。
他生性有些孤僻而自卑,这些年又一直在当舔狗。
哪有什么朋友?
最多也就是寝室里面三人,因为在学校的时候,杜奕常年打扫寝室。
对他算是热情一些。
结果,
没钱!
夜色深沉,暴雪肆虐。
在灯火通明的璀璨中,城市一片雪白,
至此至终,他的手机没有响一下。
最后,走投无路的杜奕,才尝试着拨打一个他从来都没有拨打过的号码。
在大三暑假快结束,他当一个快乐的舔狗的时候。
他的初中语文老师,周老师给他打了一个电话,留下了他要到这个江城上江大的女儿的手机号。
十七岁那个夏天,因为一件难以启齿的往事,让杜奕排斥着这一切。
他一直存着这个手机号,却从来没有敢拨通过。
最终,在那个寒冷无助的暴雪夜。
杜奕颤抖着手指,为了不被冻死,愤怒沮丧和不甘心,不得不按下了那个号码。
“嘟嘟嘟。”
只响了三下。
“杜奕哥,”
时隔七年半,长成大姑娘的声音有了很多的变化。
由当年的微微娇憨,变成了百灵般灵动而活泼。
然而在这一刻,却依然是那么的熟悉。
当时,
杜奕满脸眼泪,滚滚长流。
再以后,
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杜奕浑浑噩噩的干了很多的工作。
最终干上了快递员。
也不攒钱,
自暴自弃,有钱就猛吃。
大碗红烧肉,一瓶瓶的啤酒。
海吃海喝。
结果就算每天跑快递累成死狗,身体也依然吹气球一般的猛胀。
直到吃成了一头猪!
——
不知何时,杜奕满脸泪水。
透过草丛的缝隙,看着那一团开得花团锦簇,被蜂群缭绕的树莓。
低头望着右手中指带着的那个玉扳指。
那诡异的丛林,犹如战机大小的七彩巨鸟,吃肉的蛙群,吸血的怪虫,恐怖的猛兽,神奇的水。
之前在用小镜照被花蟒‘刮痧’的后背,杜奕就感觉到后背有一大片地方的肉,凹陷了一大片。
毫无疑问,在那片危险的丛林,不知道何时他后背被‘刮’?‘切’?‘吃’?掉了一大片肉。
杜奕猜测,只不过因为泥糊和吸血蝗的神经麻痹,使得他没有发觉。
之后沐浴灵水,修复了他的后背。
但是也留下了伤害的痕迹。
也就是说,假如不是扑进灵泉,又在一小时的时间结束,被拉了回来。
不提那头猛兽。
只是吸血蝗和背上丢失一大片肉的始作俑者,都会让他无知无觉的暴毙。
可见那片山野,是何等的凶险。
“上天给了我一个机会,
即使是死,
也千万倍的强过把头埋进沙子的鸵鸟,在此屈辱的终老。
即使前面是地狱,
我依然感激给了我一个改变的机会,——”
脑海里面,无数的镜面碎片纷呈。
自从上大学以后,认识陈玲以后,被陷害当了垫背从公司里面扫地出门以后,被撵出出租屋以后,——
那场泼天大暴雪,零下十几度的气温。
漫天大朵大朵棉花一般的大雪里,周倩那张带着温暖而欣喜的俏脸。
被那个恶婆娘一次次无理取闹的投诉,直到失去工作以后。
“——你今年才28岁——,小伙子,再这样,你就废了。”
“我杜奕对天发誓,
只要不死!
从此心要硬,血要冷,手要狠。我不做豺狼恶虎,可也不做上桌的兔子绵羊。
我杜奕对天发誓,
只要不死!
从此恩有报,仇有还。唾我面者,我要让他(她)跪在地上舔干净我吐的痰。
诛心待我者,我要让他(她)永世不得翻身!
我杜奕对天发誓,
只要我不死!——
我不是圣母,我不选择原谅!
绝不原谅!”
“轰隆隆~”
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春日清晨,天空朵朵白云悠闲游牧,富含负氧离子的森林空气拂过草丛灌木林。
不远,满湖碧绿,无数的水鸟在湖面飞翔。
一道白日惊雷响起,
漫卷过天际。
这一刻,
在金色阳光流泻的绿色光影中,杜奕的笑容竟是从来没有过的阴冷和锋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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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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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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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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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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