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是离别的日子,李素华默默的收拾着行囊,平日里舍不得吃的白面馅饼,就像是不要钱似的,塞了一个又一个。
“够了!”
“够了!”
哪怕周志刚不停的说够了,她依然没有停下动作。
西南,李素华从来没有去过,她只知道丈夫会去的很远,很远,远到她都不认识怎么去。
周秉义、周蓉,乃至郝冬梅都默默地站在一旁,他们都是送行的人员之一。
“穷家富路,多带点。”
李素华的脸上带着愁容,从结婚到现在,丈夫始终陪在她的身边。
而现在,不仅丈夫要走,再过不久,两个儿子也要走,她的心中满是不舍。
有时候,她甚至会想,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一家人团团圆圆的在身边,难道不行吗?
哪怕过得穷一点,苦一点,也没有关系。
虽然她知道这么想是不对的,但她还是忍不住这么想。
周志刚抿着嘴,默默地拍了拍妻子的肩膀,给了她一个鼓励的眼神。
他也不太习惯离别。
结婚二十多年,他也是第一次和妻子分开,他同样也很不习惯。
但没办法。
国家的号召,他不能不响应。
幸好,家里都让他很安心。
虽然大儿子去的是边疆,但大儿子是去当兵的,这个去向已经算很好了。
小儿子去的地方虽然是乡下,但起码离市里不远,如果遇到什么事,家里多少还能帮衬一点。
严格来说,小儿子的去向也算不错。
女儿是他最担心的,女孩子嘛,长得又漂亮,总会让人费心一点。
不过,周蓉的去向反而是最好的那一个。
红星机械厂附属小学的老师,在普通人家里,老师已然是很好的工作了。
“孩子他爸,记得常写信回来。”
收拾好行李,李素华努了努嘴,终究还是把心里话说出了口。
虽然她不识字,但周蓉还是在家的,有她在,不怕信来了不知道里面写了什么。
“嗯。”
周志刚点了点头,而后目光一转,看向了一旁的女儿。
“蓉儿,以后好好照顾你妈。”
“嗯。”
离别的伤感也感染到了周蓉,此刻,她的情绪也不是很高,耷拉着脑袋,心里有股说不出的难受。
她也是第一次和父亲分开。
她心里堵得难受,好想大哭一场。
想着想着,周蓉的眼眶就红了,不过她还是强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
“唉。”
周志刚注意到了女儿的情绪,只见他拍了拍周蓉的肩膀,无奈的叹了口气。
看到女儿眼眶中的泪水,他的心都要化了。
都说女儿是前世的情人,几个孩子中,周志刚最喜欢的就是周蓉。
“哇!”
被父亲这么一拍,憋了许久的周蓉终于忍不住哭出了声。xǐυmь.℃òm
她砰的一声抱住了周志刚,依偎在他的怀里,不住地抽泣着。
看到这一幕,李素华也跟着抹起了眼泪。
女儿舍不得,她又何尝舍得,只是她是母亲,是长辈,她的身份不允许她这么放肆。
受到情绪的感染,一旁周秉义的眼眶,也跟着红了。
“不哭啊,不哭。”
周志刚轻轻的拍着周蓉的背脊,眼眶微红的哄着女儿。
哪怕是铁打的汉子,也有柔软的时候。
“呜呜呜……”
周蓉哭了好一会才作罢。
哭完之后,她这才意识到刚刚有多窘迫,注意到几人的视线,她的脸倏地红了,偷偷地垂下了脑袋,不敢和其他人对视。
这些天过去,冯化成的事已经翻篇了。
虽然偶尔还是会想起,但周蓉不再想着去贵省找他。
爸爸、哥哥以及弟弟就要走了,家里只剩下她和老娘,她没有理由走,也没有那个勇气。
有时候,周蓉还会鄙视自己,鄙视自己不够洒脱。
但这就是生活。
生活总是不如意的,如果事事顺心,那就不是生活了,而是幻想。
“孩他爸,时间到了。”
说话时,李素华的语调中带着哽咽。
周志刚是上午九点的火车,现在已经七点半了,再不走就要赶不上火车了。
“嗯。”
周志刚低头看了眼手表,这是家里唯一一块腕表,这块手表还是他们结婚时买的。
紧接着,只见周志刚轻轻的脱下了腕表,然后将手表塞到了小儿子的手上。
“这块表,你拿着,到了农场,有块表也好知道时间。”
李杰推了推手表,转而看了一眼周秉义。
“还是给大哥吧,我问过,村里有喇叭的,到了那边用不到手表。”
“别!”
周秉义一听,连连摆手。
“部队里有军号,更用不到。”
虽然这是家里唯一一块手表,但对于父亲把手表交给弟弟,他一点也不在意。
弟弟年纪更小,拿着是应该的。
他是哥哥,得让着弟弟,这是他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
“拿着!”
周志刚脸色一板,故作严肃的叮嘱道:“到了村里,别跟在家里一样。”
“要勤快一点,遇到什么事,抢着干,不会吃亏的。”
“嗯。”
李杰笑着点了点头,虽然他不是很认可周志刚的理念,但他并没有反驳。
反正农场那边发生的事,只要他不说,家里人肯定不会知道详细的情况。
“秉义,你是最让我放心的,打小就让人省心。”
随即,周志刚的视线移到了大儿子身上。
“别的话我也不说了,到了部队,遇到事情,记得多想想,别冲动。”
“嗯,我知道。”
周秉义是家里的老大,从小就特别懂事,虽然有时候他也想放纵,但一想到他是大哥,他就将心理的放肆默默地收了回去。
大哥就要有大哥的样子。
正因为如此,在父母的眼中,周秉义始终是最懂事的孩子,几乎不要让人操心。
再之后,周志刚又看向了眼眶红红的老妻。
“孩他娘,有机会我会经常回来的。”
此刻,周志刚并不知道回来一趟会有多难,他只是如实说出了心声。
家里只有两个女人,他心里确实不太放心。
“嗯。”
李素华沉默地点了点头,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她还是知道轻重的。
“我会照顾好家里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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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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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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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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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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