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华年时代>第三百七十八章 唐光明的日记
  昨夜好冷,但早上太阳一出来,晒上半个小时,却热得身上的厚衣服都穿不住了。

  唐光明坐在陈家兄弟院子中的椅子上,掏出手机,打开WPS开始写日记。

  作为一个立志成为路遥那样大作家的年轻人,他每天晚上都会写一篇日记。

  三天不唱口生,三天不练手生。写作这种事情就是得笔耕不辍,如此才能保持对文字的敏感和思想的敏锐。

  虽然知道以自己的天赋,这辈子都不可能为作家,但内心中总有一种想要记录一切的冲动,这也是他生活中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

  日记也没有一定的字数。多的三五千,少的一行字就行。

  比如他曾经就这么写过“今天打了两小时麻将,累了,回家睡觉。”“今天下班继续麻将,很快乐。”“麻将,还是麻将,唐光明,大好青春年华怎么能浪费在牌桌子上?我鄙视你。”“今天麻将赢了不少,开心,适当的娱乐活动还是有必要的。”

  “今天看到一个漂亮的妹子,感觉世界变的美好,好想谈恋爱,我是不是应该去搭讪。算了,她是个天仙,我这么平凡,我开不了口。写篇东西记录一下这次偶遇。”——正经人也需要爱情,正经人也要写日记的。

  红石村没有多少打卡景点,游客们来这里玩都是休闲游,除了早起看雪山的,一般都要睡到十点才会陆续起床。然后爬山,散步,锻炼身体。

  因此,陈二上午也不出摊,他会去自家葡萄园里忙碌。

  陈大也出去干活,院子里只剩唐光明一个人,倒也清静。

  他的手指在屏幕上轻轻点着,开始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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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4月XX日,天气晴,S省W市红石村。

  我已经到村里了。

  我的自我感觉不差,坐了几天该死的绿皮火车,累的够戗,但体重没有减轻,对未来我充满希望。蓝天白云,天气好极了。钱几乎没有。

  这是母亲曾经生活过几个月的地方,从血缘关系来说,这里或许才是我真正的故乡,可是,我并不属于这里。这所有的一切同我也没有任何关系。

  看陈二的条件,他家的房子虽然破,可经济情况不错,据说一天能有上千的利润,如果愿意伸出援手,外婆的手术费当没有任何问题。

  可是,我真开不了口啊!

  试想,你做为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长到二十多岁,突然有一天你要去喊一个陌生人爸爸,你又做何感谢?更何况,你和母亲所吃过的苦都是拜这个男人所赐,你心中只有恨,又怎么可能认祖归宗?

  ……

  生恩和养恩究竟那一个最大,我觉得是养恩。

  说难听点,陈二对我和我母亲而言,只不过是提供了一份DNA。

  ……

  可是,外婆怎么办?

  以大姨那刻薄狠毒的性子,我如果不带钱回去,她肯定是不会出手术费的。

  对她来说,钱和亲戚,钱最重要。为了钱,即便是自己的亲身父母也不要紧的。

  ……

  昨天晚上我终于找到陈二了,那个为我提供遗传密码的男人,我心中有说不出的滋味,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一切。

  其实,陈二对人还是很不错的,热情憨厚善良。我住他家里,他只收十块钱一晚,还请我吃饭。

  嘿,还别说,晚饭吃得很好,炖老母鸡,汤面上浮了一层黄灿灿的鸡油,香得都上头了。没有卖完的萝卜丝又甜又脆。里面还和了煮好的鸡下水,切成段,又麻又辣,真是下饭。

  陈二做凉拌菜手艺真好,据说这手艺是他父亲传下来的。

  他父亲,不就是我爷爷吗?我看了照片,和我还真像,一个帅气的老头,后来因为地里的活太劳累,吐血死了。

  不得不说,这陈家的人都挺勤劳的。陈二大半夜的还在杀鸡拔毛熬高汤,切萝卜丝,码味,足足忙到半夜才上床睡觉。

  陈大则在自己家灶房生火烘从山上摘回来的蘑菇,准备做成干货卖了换钱。这不,天一亮又上山采蘑菇去了。

  现在是暮春,红石村气候干燥,但早晚偶尔会有小雨。

  雨虽然不足以打湿地面,但山上的树木和草都绿了,会有一丛丛蘑菇长出来。昨天晚上,陈大死活要拉我去看他采回来的蘑菇。

  说来也奇怪,前头我和他还差点打起来。可转眼,这老头对我却非常亲热。就说吃晚饭的时候吧,他直接端了一盆烧鹅摔到陈二的桌子上,不住指着我让我吃。我不吃,他就啊啊叫着,很生气的样子。

  盛情难却,那就吃呗。

  陈大也不走,就坐在旁边,以手扶着下巴,盯着我看。表情好古怪,一会儿笑,一会儿红着眼圈,就好象是吃人似的。

  哎,我看到他还真亲切。论起血缘,他是我亲大伯啊!

  血浓于水,这是写进基因里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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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记写到这里,唐光明停了停,相比去对陈二这个所谓的“父亲”的心理抗拒,他在感情上更能接受陈大这个亲大伯。

  而且,看他对待自己的态度,应该是察觉到了什么,只不过口不能言。

  大伯还真是,有心对我好,却不知道该采用何等方式,只不住让我吃东西。

  想这那个老头,唐光明一笑,继续写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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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伯,好吧,陈润国就是我的亲大伯,这个亲是要认的。

  他真的发现我是他的亲侄儿了。

  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隔壁邻居跑过来八卦,说陈大真是日怪了,明明和陈二打死打活的,昨天晚上却跑去老黄家,硬是让人家做了一盆红烧大鹅。老黄不干,他就赖在那里啊啊叫。

  邻居笑着对陈二说:“陈老二,你哥对你挺好的,对嘛,只有一世的兄弟。大家都一把年纪了,还能有几年好活?过去的事情都过去了,都是亲手足。”

  陈二也很高兴的样子。

  其实,他哪里知道陈大是因为我来了高兴啊!

  我也是个农村娃,乡下的事自然清楚。农民都封建,讲究个传宗接代。他们两弟兄都没有结婚,也没有儿女,将来死了怕是连上香烧纸的人都没有。现在我突然来了,陈大激动啊!

  他不但送了晚饭,今天一大早,我刚醒,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他站在床头,还真吓死个人。

  哎,房子真破,都没门栓。陈家一年赚那么多,也不知道修修房子……也对,他们老光棍一条,真没那么多讲究。

  我当时就被大伯吓得叫出声来,他却忙摆手,指着床头柜。

  上面已经放着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和一杯清茶。

  面条真好吃,用的是蘑菇和着肉沫做的臊子,鲜!

  大伯送早饭过来后,也不走,就默默地坐在一边看我吃。

  对了,吃完后,他还试图拿着餐巾纸擦我的嘴,真是吓死个人咧。

  洗脸的时候,他还帮我拧毛巾、挤牙膏……这样的热情,还真让人尴尬啊!

  可是我的心里好暖和,已经好多年没有被人这么关心过。

  被人关心呵护,被人爱的感觉真好!

  ……

  说起山里的蘑菇,还真是好东西。

  有青冈树下的青冈菌,有松树下牛肝菌,有竹林里的鸡枞菌,就是本地土话中大脚菇。

  大脚蘑菇太好吃了,鲜得人要把舌头都给咬掉。据说这种菌子在市场上卖一百多一斤,大伯毫不吝啬地给我做成了臊子,真是一个慈祥的老人啊!

  ……

  不好,看大伯的举动,应该是已经知道我是他陈家的后人,我得尽快离开这里。

  我这次来这里也就是看看,看看母亲当年生活过的地方,弄明白我是从什么地方来的。至于那六万块钱,我也没想过要。毕竟陈二当年伤害我母亲那么重,我心理这道坎无论如何也迈不过去。

  既然已经来这里看过了,也到离开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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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完日记,手机已经发烫。

  唐光明最后看了看文章,感觉自己写的有点散,文字也粗糙,不太满意。

  摇摇头,退出文挡,背起了背包。

  这个时候,陈大背了一背篼菌子后来,里面都是牛肝菌,黄忽忽的看起来有点怕人。

  “啊啊啊……”陈大叫起来。

  唐光明:“大叔,我要走了,等下陈二叔后来你代我谢谢他的款待。”

  陈大的背篼掉地上,蘑菇散落一地,口中还在不住叫。

  唐光明朝他点了点头,就朝院子外走去。

  “啊啊啊啊。”陈大跟了上来,不住喊着什么。

  唐光明只是不理,低头朝乡村小巴招呼站走去,看时间车要到了。

  走了好长一段路,陈大突然一把拉住他的袖子:“娃,你这是要去哪里?”

  这话唐光明听明白了:“大叔,我要回家了。”琇書網

  “以以以后……还来吗?”

  “来过就够了,不来了,再也不来了。”

  陈大突然哭起来:“我舍不得你,我舍不得你。啊啊啊……”他的口鼻又开始歪斜,唾沫拖了一半尺长,再次口不能言。

  唐光明伸出袖子抹了抹他的嘴:“我也舍不得你,可是……我真得要走了,人生就是一次次分离,照顾好自己,不要让你的亲人担心。”

  ……

  唐光明走了,看到渐渐行远的汽车,陈大仿佛失去了力气,坐在凉亭里不住用拳头锤着自己脑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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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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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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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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