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也没想过依仗烈阳堡原生力量,就当是带着做个见证了。
两军相隔七八里,离得倒也不算远,林宵凡、富江包括李可腥都在前线队伍里——
就像之前说的,富江担当横推先锋,而林宵凡得确保她不会突然失心疯大开杀戒;至于李可腥,除了锻炼他成为合格储君应该具备的时髦值外,和后方骑士团的交接工作也全落在了他的身上。
指挥富江把异常大军驻扎完毕,林宵凡身先士卒,独自一人站到了辉夜城下;他当下仍是一席君王标准装扮,胯下骑了匹高头骏马——
呃,烈阳堡的恶趣味吧。
勒马悬停,望着城墙上方那道伟岸身影,稍作斟酌,林宵凡开口说道。
“鲁鲁真如子……是吧?”
“你就是木村拓哉?”
“啊,对,正是本王。”
“无耻狂徒!你怎敢?!”
“……别打官腔,真如子,我就问你一句,你降还是不降?本王不杀勇将、不杀俘虏、不杀同胞、不杀子民,更不杀手无寸铁的百姓。只要你打开城门,放弃称霸并表示永远效忠本王,效忠于烈阳堡,那本王便带军离开,辉夜大城之前如何,之后仍旧如此。真如子,你意下如何?”
林宵凡是真的不太喜欢讲道理,但一定的原则和底线还是有的。
“呸!”城头上的大汉狠狠啐了一口,他根本不相信城下这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虽不知他是如何将富江这天灾收入囊中,但毫无疑问——
能和天灾同流合污的,绝对不可能是什么好人!
立场不同没什么好说的,天下之势向来如此;有天灾压制,人类只能苟延残喘——
然而即便是苟延残喘,流于骨子里争斗的天性也一刻不会消停,自己若不能将辉夜城拿下,那么迟早,烈阳堡就会遭其反噬。
向来如此。
见辉夜城主如此执迷不悟,林宵凡也懒得废话,打马回到阵前,考虑要不要在辉夜城身上丢出第二枚魔改固燃弹——
有了富江大军的加持,势力与势力间的对抗变得如同儿戏,对于手上最后两枚魔该固燃弹,林宵凡还有其他安排。
全球八十一处富江巢穴,除了金泽市,其余每一处都必须喂一枚这玩意儿;自己能做的,只能是给客户树立一个好榜样,而这之后,就只能看他自己了。
“大佬——啊不,国王殿下,怎么样,什么情况啊?”
自打随军出征,李可腥也换上了一身英姿飒爽的银色骑士铠甲——
只见他脚踏金属战靴,着深色衣裤,上衣的衣摆支线延伸至膝盖,腰带代扣为十字章图案,双肩至领口采用坚硬材质,衣领高至颧骨,遮住了下半张脸,深色长袄的前胸,印着个显眼朴实的红色大十字。
这是烈阳堡火焰骑士团的标准战盔,也是江浦主教专门为李可腥所制备,林宵凡其实也很赞同:这一来帅气,二来也比祭司长袍安全,万一搞到一半来个流弹把客户给崩了,那自己还玩个屁。
林宵凡摇了摇头,表示得开战,但想把辉夜大城打下来……恐怕也没那么简单。
富江造成的知识断层非常严重,电影里那种一到末日、是个人都会开车开船开飞机甚至是开火箭的情况其实只是一厢情愿——
真正能活下来的反而多是废物和坏胚子,前者数量太多总有漏网,后者跟虎入山林龙归沧海也没什么区别;至于那些所谓的社会精英和技术人员?绝大部分没死于天灾那也早死在混乱爆发的初期斗争里了。
比如此时烈阳堡里也的确有架B2轰炸机,虽不知江浦飚斗是从什么地方搞来的,但重点在于——整个烈阳里根本没人会驾驶这玩意儿。
要不怎么说知识就是力量、科技才是第一生产力呢?缺少了知识和专业领域人才,手里有核弹估计都不知道应该怎么使用。
如此一来,数丈高的城墙就有点糟心了。
火焰骑士团都是骑马或者乘车,对于攻城这种事早八百年就不知道该怎么弄了,数字化战争年代,谁特么还玩兵临城下这一套?
……林宵凡玩,这……没办法嘛。
文明断层,科技没落,高墙的优势便显现出来。火焰骑士团没有什么可用作攻城的手段,穿着骑士铠甲端着冲锋枪这不是搞笑么?没有架云梯抬圆木的概念,让他们攻城无疑是打着灯笼进茅房。
至于富江的异常大军……其实也不妥。
以尸叠尸的作战方案倒是有一定的可行性,但重点在于——富江的异常大军即便再如何丧心病狂,那也不是不死不休的无敌军团,耗损虽缓但终究,还是存在耗损。
而这一点就比较要命了——林宵凡觉着,若是富江手底下这群异常大军损耗的程度过巨,那么以富江的性子,肯定会再次补充队伍。这就有些反人类了。
再者,若是让S级异常无限制地增殖下去也不是个事儿。
能在征战的过程中将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消耗殆尽才是王道,最好是在与其他富江本体的鏖战中拼个你死我活同归于尽;如若不然,平定天下之后,这些东西也必定是要全数摧毁的。
这个位面世界只能留一个富江,其他所有与之相关的东西,都必须连根拔除。琇書蛧
战争一触即发,一早上的时间,林宵凡只让富江派出了部分S级异常,以攀爬入城为目的进行攻城,然而这一策略收效甚微——辉夜城的每个女墙之间,都架设有炮台,许多S级异物即便能攀上城墙,最终也都落得被炮弹轰落泥沼的下场。
这鲁鲁真如子,可以啊。
眼见战事焦灼,最后还是富江出了个主意。
“夫君殿下,要不然……让我出马?”望着硝烟中拔地而起的高墙,富江是这么说的。
林宵凡闻言脑海中浮现出一副白花花的画面,他不禁目光一沉:“你出什么马?又要爆衣走正门?你现在是山下君的妻子,等拿下这辉夜城回去,本王就主持你们的婚礼,如此,你还要肆无忌惮地不要脸皮吗?”
这是多么让人羞愧难当的言语啊,然而富江却是莞尔一笑解释道:“夫君殿下误会了,这城又高,墙又厚,就算我前去爆衣……说不好也得吃一发炮弹,我才没那么傻呢。”
“那你要怎么做?”
?
莫非富江还有其他什么隐藏特性?
林宵凡记得很清楚,富江的十组技能看起来虽说都很拉胯,但并没有能以直接杀伤为手段的AOE技,更何况,即便想要一对多,怎么也得先越过面前这道犹如天堑般的城墙才行,而她的数据里……似乎没有螺旋升天之类的技能。
富江掩嘴轻笑,只问了林宵凡一句。
“夫君啊,你就说,要不要我屠了这辉夜满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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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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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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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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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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