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要准备着出发了,那地方很远,按照路程来算,估摸着半个月出头能到,但要是路上遇上点什么事情之类的,那就会更晚了。
上任可是大事,不能耽误了,出门在外宜早不宜迟,反正都是要走的,在家里多留几日也没有太大的用处,所以天阔和思其就定下了,六月初六从家里出发。
早就知道他们要走,两边的家人也都做好了准备,可真的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吴氏和王氏两个老太太,还是哭出了声来。
哪里会舍得啊,要是近便一些的地方,有什么事情能立马赶过去,那都还能放心一些,这去了北边儿,路上脚程快一些,都得半个月才到,又哪里有那么方便呢?
真要是那边出了什么事,家里人只能是干着急了,就算是赶过去帮忙,那也没办法立马到跟前。
这些日子一直都在准备要带去的东西,思其倒顾不上难受了,前世她也没去北方待过,不管是出生还是长大的地方,都是在南面,就连以前上大学,同寝室的室友也全都是本地人,并没有北方人。
所以到现在为止,她都还不太清楚北方人到底是怎么生活的,更何况还是一个那么偏远的地方,到时候会如何谁也说不准,只希望她在那边能待得住吧。
到了寒冷的地方去,厚衣裳可是最要紧的,真要说去那边再买,总是没有那么方便,虽然屋里暖和,难不成就不出门了?
前些日子吴氏带着家里的两个儿媳妇一直在给思其和天阔做衣裳呢,用的都是最好的棉花,这棉花听说也没有多少地方在种,到了那边去,没准儿还要穿以前那种老料子做的衣裳呢,还是家里带去的暖和。
不仅棉袄要做,连棉被也要做新的,多做上几条,这样才够盖的。
周好周兴的衣裳也没落下,只是吴氏实在是腾不出空来了,就拿了棉花交代给孙氏,让她跟杨氏商量着,给周好周兴也做上几件衣裳。
很快也就进了六月里,这下子时间就越来越近了,这几日天阔和思其还得跟村里上了年纪的长辈道别,顾林可是村里两大姓氏,在村里有不少他们的长辈呢,要出门的时候总该打声招呼的。
成日里这里走那里走的,思其感觉自己的腿都累酸了,还不如在地里干活儿轻松呢。
晚上有时候住在顾家,有时候又住在林家,反正两边都有他们住的地方,并不麻烦。
还是嫁在同一个村里好啊,思其感觉自己回娘家都没有意义了,因为每日都会往娘家跑。
当日李玉在林家提过要跟着思其去,遭到了拒绝,从那之后她就没再说过这事儿,吴氏也只当她是按下了心思。
至于给她说亲,怎么也得等明年了,一来她年纪才十四,要是说亲事,其实也稍微少了一点,等到明年也就差不多了。
再者,现在吴氏操心的思其的事都来不及,哪里有空管她呀?
只是这姑娘也没有林家人想的那么单纯,当初被拒绝了,她也没有死心,一直都惦记着这事儿呢。
在山上干活的时候也没有露出什么来,她知道周家人一直都在看着她,真要是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一定会告诉林家的。
当时闹了那么一出,她也不会那么天真的以为别人没看出她心里的想法了,从周万对她的态度,以及周万话里话外提醒她的意思,她也能看得出来,只怕林家心里也是想到了一些什么的。
不过她觉得无所谓,她就是喜欢天阔公子,那有如何?那样的好儿郎,谁不喜欢?难不成就因为天阔公子心里只有思其姑娘,她就连说话都不配了吗?
她心里想着,还是要给自己再争取一次机会的,若是真的能跟着去,就能远离苦海了。
不管如何,她都不想待在这里,因为有她的爹娘,她想离她的爹娘远一点。
现在虽然跟周家人住在一起,她爹娘不敢明目张胆的欺负她,也不会纵容她哥哥当着大家的面去欺负她,可光是那眼神就够她受的,只要瞪她一眼,她就能想起以前在家里过的苦日子,无论如何,她都不想继续留下了。
这一日她找了个机会,趁着下山洗衣裳的功夫,顺着山根儿底下跑回了村里,就想看准时机,天阔单独经过的时候跟他说几句话。
也是她运气好,恰好就遇上了天阔一个人到林家去,思其刚刚去了一个小姐妹家里说话,天阔想起还有一样东西要准备,就先回家告诉家里人,以免一会儿忘了。
顺着山根儿走的时候,恰好就遇上了李玉,天阔还蹙了下眉头呢,不知怎么的,看到李玉总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可能是当初其妹说这姑娘一直盯着她看吧。
天阔没打算跟她说话,李玉一直看着他,他便点了点头,准备从田埂上往林家走了。
李玉见他要走,赶紧就追了上去,喊了一声,“天阔公子,不知我可不可以跟着你们去北边,我吃苦耐劳,什么活儿都会干,只要你带着我,我必定不会让你们操心的。”琇書蛧
天阔回过头来,一脸不知所谓,良久才问了她一句,“你为什么非得跟着去,当初不是已经跟你说了嘛,只用带着周好周兴就行,那边日子苦,不宜带着太多人的。”
李玉到了他跟前,也没有隐藏自己的心事了,再不说她就没有机会了,等他们出去,过几年再回来,那时候还不知道是什么光景呢。
她鼓起勇气,要去拉天阔的手,天阔意识到了,赶紧推开了几步,“你好好说话就是,你到底为什么要跟着我们去北边?”
李玉眼睛立马就红了,掉下几滴眼泪来,“我不想在家里受苦了,天阔公子,你就可怜可怜我吧,只要你肯带着我,这辈子当牛做马,我感激不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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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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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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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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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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