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兴尸动众>第123章 远征
  回到洋山本岛,吃过晚饭,凌歌回来了,连叶给她留了饭,凌歌说,在那边已经和学生一起吃过了。

  晚上八点多的时候,我见凌歌没有“习惯性”地来房间找我,我只好去她房间,来到门口,刚要抬手敲门,却听见里面传来奇怪的声音,给我搞的一愣,仔细听了一会儿,貌似房间里只有凌歌自己,我这才敲门,声音马上停止,拖鞋声碎步过来,开门。

  “你干啥呢?”我皱眉问,凌歌只穿着拖鞋,只。

  “看电影呢,要不要一起看?”凌歌大大方方地说,我看向她的电脑屏幕,果然是,暂停了。

  虽然有电脑,但是没有互联网,好像很久没看过电影了,不知道凌歌从哪儿找到的。

  “我可不喜欢看电影,”我苦笑道,真不喜欢,我是实战派,“找你商量点事。”

  进了房间,凌歌披上一件外衣,叠腿坐在椅子里,甩给我一支烟:“什么事?”

  我说了想去陆地搞衣服的想法,凌歌同意:“今天我也想过这个问题,快到秋天了,顺便把过冬的装备也都搞过来吧,你们童话市的冬天很难过的。”

  “我估计,一天够呛能回来。”我说,灾难来临时是夏季,现在,去市区找冬装,有点费劲,最起码商场里不会很多,甚至还有一种可能——需要远征出童话市。

  凌歌找来童话市地图,给我圈定了几块大致范围:“这是我推演出来的既没有丧尸、也没有幸存者的真空地带,当然,不能完全排除,你小心点就是了。”

  “你觉得我带谁去合适?”我咨询她的意见。

  “不宜人多,”凌歌想了想,“连叶,晓晓,够了,我还得继续训练女学生;你走后,表姐得留在本岛充当头领,至于大壮……这种偷偷摸摸的事儿,不适合他去。”

  “哈哈,说的是,好。”我和凌歌敲定了行动方案,见她也没有留我的意思(自恋地想,可能是我爱惜我的身体),我便起身告辞。

  走到门口,凌歌再次问我:“真不一起看电影吗?”

  “……我对电影,真的没兴趣。”

  “那我找别人咯。”凌歌挑了挑眉毛。

  本以为她是开玩笑,我回到房间,洗了个澡出来,忽又想起一件事,想再去找她商量,来到凌歌房间门口,门留着一道缝,透过缝隙看过去,居然真的有好几个人围在一起看电影,有的在椅子上,有的在床上,晓晓没地方了,搬个小板凳坐在地上,也看得津津有味。m.xiumb.com

  “……晓晓,你给我早点休息!”我低声道,明天还出任务呢,晓晓的侦查能力,不亚于无人机。

  别人都没拿我当回事,听见我声音,头都不转,只有当事人扭头,冲我做了个鬼脸,然后,继续目不转睛地看。

  我发现了,但凡太阳落山之后,她们都变成了一个个小恶魔,根本无从管教……

  次日早饭,我宣布了出去猎杀的计划,点兵连叶、晓晓,并询问了她们的见血期,都还离着很远,不至于走到一半,拖后腿。

  三人带齐装备、喂饱了马,乘船去往陆地。

  但这次,我们不是在桥头堡那里登陆——之前我们在哪儿设置了“边境线”,所以肯定会被不少人盯着——绕过桥头堡,保持在海岸线的视野之外,北上大概30公里,再往西,折向陆地,于普东机场沿岸登陆。

  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连叶有点印象,说普东机场附近,有个轻纺织工业园区,说不定,会有大量的衣物。

  把船停在一个不知名的三角形的小港口里,三人牵马上岸,照例,晓晓放出无人机,不过没侦查多一会儿我就让她下来了,方圆几公里之内,除了机场设施,剩下都是农田。

  童话市虽然是个国际化大都市,但也是有农村的,地图上显示,附近的行政区域,叫某某村的,要远多于叫某某社区的。

  “到园区有两条路,”连叶摊开地图,“一条是走公路,需要绕过机场,大概是12公里;另一条直接横穿机场区域,7公里,夏朗,你看走哪条?”

  只有我们仨,她便不叫我头领,或者老大,都是老熟人,不用装。

  “横穿机场是不是要走稻田?”我问,连叶点头。

  “那就横穿吧,骑马跑那么远的公路,太磨马掌,咱们不一定什么时候回去呢。”我说,备用马掌忘记了,一副也没带,这东西可不好找(但我们的尹珞会打制)。

  商定路线后,三人看准方向,骑马进入稻田,本来这里全是水田,可是水阀门一直没开,大部分稻田,早已变成了旱田,天里水稻长得有半人高,要不是我们的不列颠马长得高大,可能都会遮挡视线。

  这三匹马在洋山岛上吃惯了上等草料,加之训练有素,对于尽在嘴边的香喷喷的新鲜稻米,毫无反应,仰着头只顾往前一溜小跑,很快穿过一公里的稻田区域,来到机场边界。

  这里不仅有铁丝网围栏,还有一条水渠,隔离了机场和稻田,水渠宽大概有五米,水渠对面直接顶着护栏,没法用助跑、跃马的方式跳过去,太危险了,我只好下马,用刀柄试了试,水不深,不到半米,不过水下有淤泥,很黏,有可能会把马脚陷进去。

  “得把水渠填上。”我说,安全第一,反正不差这一时半刻。

  晓晓踩上马鞍,左右看看,打马向一座田间小木屋跑去,从里面找到来一把铁锹。

  用土填倒是个办法,可,这得填多长时间?

  我想了想,视线回到那座小木屋,骑马过去,挥刀将小木屋给拆了,将木板抱回来,垫在水渠下面,压在淤泥上,有木板分担压力,便不至于陷马蹄。

  “哈哈,还是哥哥聪明!”

  三匹马通过水渠,来到铁丝网前,这个关卡比较简单,连叶挥刀,将铁丝网切开一个缺口,顺利进入机场,我下马,用刚才在田里顺手捡的一根竹竿,套上一个红色购物袋,插在缺口这里,做个标记,万一需要原路后撤,不至于在茫茫机场跑道上找不到方向,那条水渠很长,只有从这里,踩着水下看不见的木板才能通过。

  这就叫做细节,而细节,往往能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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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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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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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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