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犹豫了一下,是站在电梯门口,给他们一个惊喜,还是,先躲起来?
两秒钟之后,我选择了后者,给自己留个余地,万一,这是胡飞设的一个套怎么办?尽管我还没想到,胡飞都已经残废了,还能利用冬冬设个什么套。
我左右看看,旁边有个小木箱,只有一米高,但是藏我足够了,我蹲在箱子后面,盯着不断-1的电梯显示屏。
叮咚,到了这里所在的“-1”层(这里应该算是一层,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叫做负一层),电梯门刚打开一道缝隙,呯呯!两声槍响!打的电梯对面墙壁冒出了白烟,着实给我吓了一跳,不禁后怕,如果刚才我站在电梯门口,岂不是直接被打死了!
“你干嘛呀!”冬冬嗔怪道。
“安全起见嘛,万一外面有丧尸呢,嘿嘿!”胡飞的声音!
我露出半个头,盯着电梯口,冬冬先跳了出来,用手电筒左右晃了晃,但她晃的太快了,并未发现我的存在。
“clear!”冬冬半跪在地,用步槍口指向厨房那边(我在她身后)。
继而,胡飞闪身出来,身上背着一个帆布包,鼓鼓囊囊的,左手右手里,各自拿着一把手L,那是他本来就有的武器。
嗯?不对啊,他不是残废了吗?两只手和两条腿,看上去都没问题,那是残在哪儿了?
等胡飞往前走了两步,我这时才反应过来,这小子骗我!他根本就没有残废,他的左侧大腿上,确实缠着一圈纱布,很可能是受过伤,但这并不影响他行走,只是脚步略有些蹒跚而已。
怪不得胡飞能顺着缆绳爬到36层去,原来他四体健全,上次在电话里他还跟我卖惨,说已经不能动了,准备天一亮就跳楼赴死,还蔡明明一命,啊呸!
我真想一槍毙掉他,但我不能,我的手L没开保险,这么狭小的空间,如果我开了保险再撸套筒,声音清脆,肯定会被胡飞听见,他回头一槍,我连躲的地方都没有,何况冬冬此时的身位,夹在我和胡飞之间,我也不敢贸然开火,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俩进了厨房之后,我才轻手轻脚地跟过去,猫在厨房门口,透过窗户观看。
“呵,冬冬,你真贴心,带了两匹马来。”胡飞看见两匹高头大马,冲冬冬笑道。
不好,露馅了!
我立马从大腿外侧拔出手L,准备迎战!
然而,冬冬却没有说话,只是“嗯”了一声。
反倒是我蒙圈了,冬冬这是什么意思?她是一时脑抽,没反应过来,还是猜到了有援兵赶到,却没有揭穿?
我探头,继续观察,胡飞没骑过马,加之腿上有伤,吭哧了半天,才在冬冬的帮助下才爬上马背,在此过程中,胡飞一直很警惕地看向四周,我没机会杀出来,而此时,大堂里的那几头丧尸追入了咖啡厅,全都是普通丧尸,冬冬上前,三下五除二,咔嚓掉了它们。
“变厉害了呢,亲爱的。”胡飞肉麻地说,麻了我一胳膊的鸡皮疙瘩。
不能让他们再往前走了,否则,我没有马,怎么离开?
“嘿!胡飞!”我忽然跳进厨房,打开保险,撸上套筒一气呵成,隔着窗户,指向马背上的胡飞。
胡飞回头,光线扫到我身上,我明明被晃了眼睛,瞬间失明,但只能假装没事,保持着睁眼瞎的姿势:“别动!否则我开槍了!”
“不要呀!”冬冬忽然一声娇喝,我怕胡飞先发制人,立马做出闪躲动作。
呯!还真是他开的槍!
这给我气的,骗了我,还要干我!
待我眼睛缓过来一点,我立即举槍,准备还击,但是,冬冬再次挡在了胡飞身前。
呯!胡飞的槍,从冬冬腋下射来,我只觉左肩一阵冰凉,继而,火辣辣的痛感袭遍全身!
“胡飞!你混蛋!”冬冬回头,扬起刀柄,打向胡飞的手腕。
我忍着疼痛,寻找开火的角度,但胡飞很贼,他把手电筒给丢掉了,我只能看见一道黑影跑向酒店门口,我不能判断是冬冬还是胡飞,瞄住了,却没敢开火——十有八九是胡飞,但我没敢赌,万一是冬冬怎么办——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逃了出去。
留下的那匹马,进了厨房,骑手跳下马,向我这边跑来,我打开头盔上的手电筒,果然是冬冬。
“你受伤了!”冬冬一脸惊恐地看着我汩汩冒血的左臂。
“这回看清他的真面目了吧?”我冷笑道。
“……我错了,夏朗,我错了!”冬冬呜呜直哭。
此时,外面又传来胡飞的声音!
“嗨!你们这些沙比,过来呀,来这边!”
是胡飞在召唤酒店周边的丧尸,引它们来攻击我和冬冬,至少让丧尸群堵住门,不让我去追杀他,其实胡飞多虑了,我被击中了锁骨,现在半边身子都处于瘫软状态,根本无力再战。
“走,我扶你上马!”冬冬说。
“来不及了,你的电梯IC卡还在吗?”我问。m.χIùmЬ.CǒM
“在的!”
“先回楼上再说。”我挣扎着起身,在冬冬的搀扶下,回到电梯口,乘坐电梯上行。
才上到大概十楼的位置,脚下便传来丧尸敲门的声音。
到了三十六楼,我立即给凌歌打电话,言简意赅地说:“第一,遇到骑马者,格杀勿论!第二,我中槍了,让岛上留守的晓晓用无人机送药品过来!”
“我带着药呢,”苏凌歌像是先知,早就预料到了一切,“你挺住,我们尽快赶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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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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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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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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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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