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被舔醒的一瞬间,我就做出了反射,它是从左边舔过来的,我立马收缩右侧腹横肌,把身体向右弯折的同时,用手推开了“丧尸”的头,等身体转过来,左脚上去,再补上一脚!
“哎哟!”一个女声!
能说话?
那肯定不是丧尸!
刚才一套连招,都是我下意识的动作,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彻底从梦中苏醒过来。
“谁啊?”我问,没听出来。
然而,她却没有回答我,爬起身,爬向门口,开门跑掉了,开门的瞬间,我看见了她的背影,穿着一件白色吊带衫,头发散披在肩膀上,除了连叶是短发,其他女孩都是长发,长度也差不多,我实在不能通过瞬间的背影判断出来是谁,再回味刚才的惊叫,因为声音尖锐,不是平常的音色,也猜不出来。
犹豫了三秒钟,我还是决定追查一下,我在健身房,这是从天台进来的第一道屏障,万一是外人进来了怎么办?
想到这里,我快速穿上衣服,摸过陌刀,追了出去。
人早就不见了踪影,我看看表,已经是半夜12点半,我先查看了一下通往天台的小铁门,正常,那就说明,并不是外人进来。
到底会是谁呢?
肯定不是表姐,如果是她,瑜伽室里定然会留有香味。
我的戒备心,变成了好奇心,驱使着我穿过健身房,来到餐厅,钱大壮和多多都睡在这里,呼吸均匀,钱大壮一条粗壮的胳膊搭在了女儿身上,我怕会影响到多多的呼吸,轻轻帮她拿了下去。
钱大壮的反应不比我慢,忽地睁眼,一把叼住了我的手腕,跟老虎钳子似的。
“哎卧槽!”这给我疼的。
“哦,是你啊,兄弟,”钱大壮舒了口气,“咋还不睡?”
“哥你听见刚才,有人从这儿过去了吗?”我问。
“有人?什么人?”钱大壮紧张地坐了起来。
我赶紧摆手:“不不,自己人,应该是下楼去了,你接着睡吧,没事。”
看来大壮并不知情。
穿过餐厅,顺着滚梯下到二楼,借着昏暗的灯光,我发现她们六个女孩,全都在床上睡觉,外面在下雨,很凉,空调也还开着,室温大概22度左右,所有人都紧紧盖着被子,我总不能过去,挨个掀开被子检查,看看到底是谁穿了吊带吧,她们该骂我夏流了。
算了,甭管是谁,可能是她想给我个惊喜,没想到得到一个惊吓,一生气就跑了。琇書蛧
确定没有外敌入侵,即可。
我回到三楼,被打扰了这么一下,再躺下,很难睡着,有手机,但没法玩,现在的智能机,如果不联网的话,里面连个俄螺丝方块游戏都没有,好无聊……
捱到凌晨两点钟,困意终于再度袭来……
早上醒来,我感觉腰酸背痛,今天如果工作量还是这么大,完事之后,应该试着泡一泡液氮,解乏!
吃早饭的时候,我留意了一下每个人的神色,并没有发觉什么异常。
早上八点,我上天台看天气,咦?怎么是个大晴天?
我赶紧和苏凌歌连线:“你不是说进入梅雨季节了吗?怎么今天万里无云?是不是咱们被困在台风眼里了?”
“呵,你知道的还挺多,昨天是我计算错误,梅雨季节已经过去,接下来一个半月,全是酷暑,我要不要向你道个歉?”苏凌歌冷声道。
“道什么歉呀,又不会影响什么。”我笑道,心中却在窃喜,原来学霸也有犯错误的时候啊,她在我心目中神圣不可侵犯的那个形象,骤然崩塌掉了!
崩塌掉的意思,就是,既然不再神圣,那便可以侵犯了,说实话,苏凌歌无论颜值还是身材,在我们这帮人里,绝对是数一数二,我怎么能不馋她的身子,咳咳!
天气晴好,继续开工。
又忙了一天,有了昨天的经验,再加上今天是个晴天,我们运输丧尸的效率,明显提升了不少,到下午三点多,一共完成了三趟运输。
为了得到精确数字,苏凌歌又派出无人机去海上拍照确认,今天动用了一艘大船,收获颇丰,一共运走了1780头丧尸。
也就是说,如果明天顺利的话,可以把岛上剩下的丧尸全部运走。
晚上回来,我忘了早上想泡液氮那茬儿,周身疲惫,洗洗就睡着了。
没想到,睡到半夜,昨晚的诡异事件,再度发生!
但是这次,我有心理准备,知道肯定是自己人,没有慌乱,也没有立即“醒来”,我倒是想看看她,到底要搞什么花样,会是谁呢?
她湿了我脖子几下,见我没醒,又往前凑了凑,骑到了上方,继续湿我的脖子,一边湿,还一边磨牙!
本来我是不慌的,听到她磨牙,我又有点慌了。
真的是我们的人吗?真的不是一头丧尸?
她趴下来了!
那股湿热,也随之往下,沿着我的颈动脉,越过锁骨,来到了我左侧心脏的位置!
“呃……”她像是叹了一口气,顿了一下,俯身把耳朵贴在我的胸口上,嘴里念叨着,“如果有一天,忍不住了该怎么办?”
“你在忍什么?”我说话的瞬间,抓住了她的双手。
“喂!放手!”她喊道。
这次我终于听清楚是谁了!
“别挣扎了,凌歌。”我笑着放开了手,凌歌见我叫出了她的名字,往外爬了两步,索性不爬了。
“昨晚也是你吧?”我坐起身来,想伸手去摸墙壁上灯的开关,门开着一道缝,借着微弱的灯光,我能看见她的轮廓,的确是苏凌歌。
“别!”苏凌歌爬过来,抓住我即将摸到开关的手,“我没戴口罩,该吓着你了。”
“又不是没见过,怕什么嘛!”我稍一用力,伸手过去,按下了开关。
“啊!”苏凌歌赶紧捂住自己的脸,“不要!快把灯关掉!”
她的手很小,不能完全遮挡住脸,通过她的手指缝隙,我,看见了骇人的一幕!
并不是苏凌歌左右脸颊的伤疤,而是,她脸上皮肤的颜色!
青色!
丧尸的颜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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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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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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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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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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