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苏凌歌。
“我的意见,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活捉那头丧尸,用作研究,我们有个科研所就在这座岛上,这也是我怂恿你进占洋山岛的原因之一。完毕。”
“活捉?难度太大了吧!我们没有合适的工具!完毕。”我说。
“研究所里有麻醉剂,应该对它能起作用,留它一晚,明天白天,我负责抓捕和运输,我想我……能够确保安全。完毕。”苏凌歌态度诚恳地说。
人家是女博士,病毒领域的科学家,好不容易将一头三阶丧尸给控制住了,她想研究一下也是无可厚非,而且,她的研究,或许会对我们将来对抗三阶丧尸大有裨益,知己知彼嘛!
我看看连叶:“你觉得呢?”
连叶挑起遮阳帽的帽檐:“你是首领,我听你的。”
我让连叶先关了保险,开船过去,以混凝土“孤岛”为圆心,保持着半径20米的安全距离,环绕一周,仔细观察了一下这头三阶丧尸。
它是一头雌性丧尸——这么说并不准确,我看不出它有什么雌性特征,是通过它身上残存的半条裙子推断出来的,“生前”应该是个年轻女性。Χiυmъ.cοΜ
这头丧尸有三对胳膊,最下方的一对,和双腿配合,抓紧混凝土,形成“四足”抓地,很是稳固,上面的两对胳膊,一对跟人类的肢体差不多,就是它本来拥有的那一对儿胳膊,而新长出的腋下位置的那对胳膊,明显要比原胳膊长出很多,感觉臂展能有两米多,上面附着的肌肉很结实,胳膊前端的手爪也很长,指尖锋利,瘦骨嶙峋,威力十足的样子。
这么恐怖,苏凌歌能抓的到?
在我们巡游过程中,丧尸不断调整方向,始终保持正面对着我们,它智商不算低,知道无法攻击到我们,而且,貌似它猜到了,我们只是对它进行观察,所以丧尸情绪比较稳定,没有发飙。
观察结束,我拿起对讲机,又犹豫了一会儿,才按下按键:“凌歌,我同意你的意见,不过,如果到明天下午三点,咱们还不能降服这个东西的话,那就击毙吧。完毕。”
“收到。谢谢。完毕。”
我和连叶骑马,不是,开车上岸,天色已经很暗了,居民区那边的丧尸已经出动,很多都在沿着公路往桥面上走,毕竟我们白天又是爆破,又是撞桥的,搞得动静很大。
反倒是码头这边,没怎么出现丧尸,我和连叶顺利回到超市,她们几个又在包饺子,除了冬冬,都是南方人,咋这么爱吃饺子呢?
我上天台,替换下钱大壮,继续观察着外面的局势。
临近晚上七点,夜幕降临,天纹望远镜没有夜视功能,看不见了,表姐上来替班,让我下去吃饭。
回到超市里,她们都还没有休息,在三楼餐厅闲聊。
我补吃过晚饭,下二楼,安排住宿情况,三楼的餐厅,等到大家入睡之后,必须要有人值守的,我和钱大壮从二楼搬上去一张大床,钱大壮主动提出,他们父女睡在那里,一旦上面的天台有事,这里,将有可能是第一战场,钱大壮作为行动队队长,首当其冲,这是他的责任。
我同意了。
其余人,都睡在二楼,五张双人床,六个人,怎么睡都够用。
忙活了一天,连叶她们还挺精神,不知道从哪儿找到一副麻将,搬张桌子过来,带着晓晓、苏凌歌、钱大壮搓了起来,我和冬冬围观,她们是真玩儿,来现金的,打一万飘十万,现金是从二楼财务办公室找到的,满满一柜子粉钞,没人关心总额多少,反正,每人都分了好几大捆,个个都是百万富翁。
时间还早,我不会打麻将,看了一会儿她们纸醉金迷的生活,觉得无趣,便上楼去健身房,身体是革掵的本钱呐,一定要锻炼得棒棒的才是。
锻炼核心力量,对于骑马挥刀而言非常重要,因为在骑马的时候,腿部发力是其次,腰腹才是最关键的,钱大壮就是因为核心力量超强,骑砍才会那么厉害,练了一会儿力量,冬冬穿着一双崭新的运动鞋和紧身衣裤上来。
“你脚怎么样了?”我问。
“好得差不多了。”冬冬简单活动了一下,抗上一组25KG的杠铃,开始做深蹲。
有句话说得好,女孩得多练深蹲,说不定哪天,就会坐上那个对的人。
练着练着,冬冬忽然对我说:“哎,你发现没有,咱们几个的伤,恢复的好像都特别快呢。”
我回想了一下,还真是如此,要说苏凌歌的嘴伤恢复快,是因为她懂医学,受伤之后自己处理的好的话,那么晓晓和冬冬的脚踝软组织挫伤(崴脚),还有我左手小臂的伤(之前被丧尸给挠过),经过十天左右的修复,现在,都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有可能是……”我从器械上下来,喘了两口气,“冬冬,你觉得全城丧尸大爆发,真的只是人咬人、人传人那么简单,或者说,是因为第二批次的SB发放药物吗?”
“那还会是什么?”冬冬不解地问。
“不止是全城,貌似现在全世界都是这样,能造成如此大规模的丧尸病毒爆发,我猜测,病毒有可能通过其他途径也在传染,比如,水、空气。”
“水和空气,咱们一直也有接触,怎么会没事?”冬冬问。
“所以我不太确定到底是不是,或许……咱们八个,恰好都是对丧尸病毒免疫的人?”我进一步猜测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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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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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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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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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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