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兴尸动众>第47章 丧尸进化
  我独自上塔台,吹风醒酒,在我们喝酒的时候,夜幕已然悄然降临,半天星斗半天云,天气闷热,估计,呆会儿还会下雨。

  其他人都洗洗睡了,只有没喝酒的苏凌歌上来陪我吹风。

  “我输了。”我说。

  苏凌歌摘下口罩透气:“没关系呀,你是输给了自己人,不算输,再者,用你们踢球的话来说,上半场打不好,还有下半场,比赛看的是最终的结果。”

  “上半场7比1,下半场还能扳回来吗?”我摇头讪笑。

  “上半场7比1,是因为你逆风,下半场,交换场地,风向不就变成对你有利了么?”苏凌歌转头过来,借着她手里手机的光,我再次看清了她那张脸,吓得我一激灵!

  “看习惯就好了。”苏凌歌没有戴上口罩,双臂搭在栏杆处,任微风吹拂秀发,看侧脸,她长得极美,真是可惜了。

  “你刚才说什么?逆风?”我伸手在空中探了探。

  苏凌歌指向地面:“你的风,在那里。”

  “什么?”

  “丧尸。”苏凌歌说。

  “丧尸?”我皱眉,“什么意思?”

  “不知道今天你发现了没有,那些二阶丧尸,开始以同类为食。”苏凌歌淡淡地说。

  “是吗?”我想仔细观察下方,但天太黑,已经看不清楚了,只能看见各种游乐设施之间,有影影绰绰的丧尸在闲逛。

  “我是从今天中午开始观察到的。”

  “这说明什么?”我问。

  “丧尸依靠病毒驱动,不需要摄入能量,普通丧尸的话,寿命大概是1-2年左右,最终会因为肌肉完全溶解而失去行动能力,进而死亡。”苏凌歌解释道,这和蔡明明告诉我的丧尸原理差不多,她是从医学角度分析的。

  “而二阶丧尸不同,”苏凌歌继续给我科普,“我分析,它们需要不断摄入能量,来维持高机动的作战能力。”

  “所以它们开始吃普通丧尸?”我问,“但这和‘风向’有什么关系?”

  “无论普通丧尸还是二阶丧尸,它们体内都含有大量的、不可繁殖的S病毒,如果二阶丧尸吃掉普通丧尸,就会造成其体内S病毒数量急剧增加,导致二阶丧尸发生进一步的形体变化。”

  “形体变化?比如呢?”我问。

  “比如,多长出一些什么东西来——”苏凌歌说着,打开激光手电筒,精准地照向游乐场大门方向,那里一张椅子上,坐着一头男性丧尸,它能感受到强光,下意识地举起胳膊,卧槽?这家伙居然有三条隔壁!

  新出现的手臂,是从他的右手肋部伸出来的,比正常手臂要短一些、细一些,但手臂尽头的五根手指,却比普通手臂上的还要长!

  苏凌歌怕引起它的躁动,把手电筒关了。

  “你怎么知道它在那里?”我疑惑地问。

  “你们喝酒的时候,它就在那里,一直坐着不动,那个时候,它的手臂还没现在这么长——可能在异肢生长的时候,它不喜欢移动。”

  “你的意思是,丧尸……在进化?”我忽然觉得后背一阵发凉,酒瞬间醒了一半!

  苏凌歌双手插袋,点点头。

  “进化,会影响它们的攻击力吗?”我又问。

  “那我就不清楚了,但如果一头丧尸拥有四只爪子的话,我相信它们爬上城堡,应该不是什么问题。”

  这正是刚才让我后背发凉的原因!

  我终于明白,刚才苏凌歌说的下半场“风向”是什么意思了,表姐她们之所以倾向于驻守城堡,除了现在有陌刀这种强力五器加持之外,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二阶丧尸无法爬上城堡。

  试想,子夜时分,一片漆黑,十几头长了四只爪子的丧尸,像螃蟹一样悄然爬上城墙,入城堡,进入餐厅,黑暗中,我们即便人手一把陌刀,也绝对不是它们的对手,等不到天亮,我们就都会变成丧尸的战利品。

  “刚才在桌上,你为什么不说呢?”我又问苏凌歌,关键她还举手支持表姐来着。

  “呵呵,别忘了,你才是我们的头领,这个发现,应该由你告诉她们,才更具有说服力。女人嘛,不要跟她们讲道理,要么说服她们,要么说服她们。”

  “你是复读机吗?”我白了她一眼。

  “nono,你听错了,我说的第二个‘shui’,是睡觉的睡。”

  “……”

  这家伙,又开黄腔!

  “怎么?怕了?你不想,她们其实也想的。”苏凌歌笑道。

  “……”我觉得这话我没法接。

  “又不是铅笔搅大缸,你怕什么?”

  “……你够了!”我皱眉。

  “我下去睡了哦,顺便告诉你一声,如果一个人原本和伴侣很和谐,但却忽然陷入单身状态的话,会因为内分泌失调,脸上长痘痘的。”

  “你去睡吧,求求你了……”我给苏凌歌鞠了一躬,还痘痘,关痘痘什么事,我一个男的我连丧尸都不怕我怕痘痘?

  凌歌走后,我渐渐恢复冷静,担心丧尸今晚攻城,我没再继续喝酒,下到餐厅,在所有门窗处,都挂上易拉罐,内装小石子,如果丧尸闯入,易拉罐会响,叫醒睡在餐厅里的我们。

  大概晚上九点钟的时候,外面开始下雨,我这才放心下来,因为雨水会让城墙变得光滑,极大增加丧尸爬墙的难度,雨很大,不用担心今晚它们会进攻了。

  一觉睡到次日清晨,我被一阵香味熏醒,睁开眼,原本睡在我身边地毯上的钱多多,变成了表姐,钱大壮也不见了。

  我揉揉眼睛,昨晚喝多了,头还有点晕乎乎的,安澜平躺着,脸上有几个新长出来的痘痘,还真让苏凌歌说对了?

  我伸手去摸安澜脸上的青春痘,无意中触碰到了随她呼吸起伏的那个,我怕她醒过来,赶紧翻身起来,去厨房找水喝。

  冬冬是后勤队长兼任厨师长,正在煮粥、蒸包子,吃了好几天西餐,大家吃腻了,又回归了种花家口味。

  “饿啦?”冬冬问我。

  “渴了。”

  矿泉水在里面储存着,厨房过道比较窄,我从冬冬身后,想侧身过去,没想到被卡住了,冬冬一激灵,以为我是故意的,回头看了看我,娇羞道:“等晚上的,好么,大家该起床了。”

  卧槽?这算是约我吗?

  我本以为她被连叶抢走之后,就跟我“分手”了呢!

  “嗯?你愣着干嘛?”冬冬见我发呆,又问。

  “……哦,好吧。”

  等我喝完水出来,终于想起来一件事,冬冬并没有跟我提过分手,重聚之后,之所以没往一起凑合,主要是因为她前两天“不方便”!

  关系照旧,我又有女朋友了,嗯……挺好。琇書蛧

  出来看天气,雨还在下,不过小了不少,淅淅沥沥,不用打伞那种。

  蒙蒙雨雾之中,钱大壮在练刀,步战刀法,前后腾挪,左右闪躲,刀锋破空,嗡嗡作响,看起来还挺像那么回事。

  “起来啦?兄弟,”钱大壮见我出来,擦了擦脸上的雨水,“这刀,让人上瘾呐!产生感情了好像,可以给我专用吗?”

  “当然。”我说,反正还要造几把。

  我借过陌刀,试了试,虽然刀很重,但因为重心就在左手(我左撇子)掌心里,所以旋转劈砍,都很灵活,我不太懂力五器的学原理,觉得重心在手,应该是这把陌刀的技术核心,它的强大威力,多半源于此设计。

  “大壮哥,你多练练,总结出一套马上、马下的刀法,供大家学习吧。”

  “嘿嘿,我尽力而为!”钱大壮接过陌刀,憨笑道,他确实有点习武天赋,昨天临敌第一役,让我印象深刻。

  钱大壮继续舞刀,我沿着城墙,绕到游乐场正门这边,昨晚那头三臂丧尸,已经不在椅子上坐着,不知道溜达到哪儿去了。

  但我注意到一点,昨天被干掉的几头丧尸的尸体,全都不见了,肯定不是我们的人干的,丧尸尸体不会腐烂,所以我们平日里也不会去管,应该是趁着昨晚的夜色,有“人”将它们拖走……吃掉了?

  “头领,吃饭啦!”

  早饭之后,雨停了,上午11点,艳阳高照,我们又重复了昨天的行动,一直忙到下午三点钟,制作出另外七把陌刀的刀坯。

  刀柄的材料由表姐负责飞去树林采集,双方回到城堡汇合,将七把陌刀组合,每一把都严格遵循钱多多提供的标准,确保质量是一方面,更重要的目的,是为了在某些关键时刻,大家可以互换五器,如果长短、重量都不一样,换了会手生。

  傍晚,天公作美,又开始下起暴雨,据表姐观察,丧尸对天气比较挑剔,雨天里,它们和人类一样,也不爱活动,要么,静静站在原地淋雨,要么,躲在角落里避雨。

  所以,雨天=丧尸休战。

  整整一天,我都在留意苏凌歌所说的二阶丧尸吃普通丧尸的事情,可惜没能看到,而那头三臂丧尸,在天色擦黑之前,终于再度出现,让我感到诧异的是,它的第三条手臂,已经生长到和普通手臂同样的长度,肤色也是一样,它在游乐场门口静静地站着,左手插在上衣口袋里,一只右手也插在上衣口袋里,而另外一只右手,也就是第三只手,则垂在腋下。

  我决定干掉它!没有什么原因,只是觉得它会对我们构成很大威胁!

  当然,干掉之前,我把表姐和连叶叫了过来,按照苏凌歌的意思,把“发现三臂丧尸”这一功劳,揽到自己头上,不是为了邀功,苏凌歌说的对,和我与连叶、表姐她们的关系比起来,凌歌她毕竟……算是个外人。

  “丧尸居然开始进化了?”表姐用望远镜看着,“三阶丧尸?”

  又开始起名了,“二阶丧尸”这个名,就是表姐起的。

  “看够了没?”连叶不太理会这些理论上的东西,拉了一下L栓,歪头瞄准。

  “最好让它过来,我想拍个照,小朗,你下去吸引它。”表姐说。

  我向它所在的方向吹了个口哨,然后把软绳梯垂下去,我顺着绳梯下了城堡,反正周围没有丧尸,等它冲过来我也来得及。

  但,让我始料不及的是,三臂丧尸明明看见了我,却没有冲过来,其他丧尸很快也发现了我,开始冒雨往这边聚集,我赶紧爬回城堡。

  “跟我想的不差多,它的智力也随着进化了。”表姐捏着下巴说。

  “……你拿我做实验呢?”我皱眉,她是故意让我下去当诱饵的!

  表姐点头:“它知道你来得及爬回城堡,所以没有做无谓的攻击,但很显然,它的智力还不够高。”

  表姐说着,从连叶手里拿过来L,踩上垛口,把自己完全暴露在丧尸的视野之中,三臂丧尸站在原地,和表姐通过瞄准镜对视了五秒钟之后,表姐抠下扳机,爆掉了三臂丧尸的头。

  “呼!”表姐跳下垛口,“如果他智力再高点,应该会知道L的威力。”

  “你还想它智力多高?”我撇嘴,“高到能搭梯子上城堡?”

  “如果它们再进化,或许,有这种可能。”

  “那我们就该转移了。”我趁热打铁。

  表姐点头:“没错。”

  “你答应了?”

  “不,”表姐放下L,转头看我,“我不同意盲目转移——除非,你发现一个更合适、可以抵御大量三阶、甚至四阶丧尸的地方——不能纸上谈兵,得由我去现场确认过才行。”

  这句话的信息量太大,我消化了几秒钟,问她:“什么叫四阶丧尸?”

  “比如,它又长出一条胳膊。”表姐莞尔一笑,和连叶回了餐厅。

  三只手就是三阶,四只手就是四阶?她是不是在逗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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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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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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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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