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没什么反应?还是不是个男人了!”连叶捶了我一下。
我没看见塔顶的冬冬,只看见了胡飞,板着脸正盯着我的连叶,但距离很远,他肯定听不到我和连叶的对话。
“生逢乱世,冬冬选择谁,那是她的自由,她能活下去就好,至于其他的,无所谓。”我故作轻松地说完,转头看连叶,她已经扭身走了。
对讲机在她身上呢,我赶紧追上去:“哎,你去哪儿?”
连叶停下脚步,鄙夷地看着我:“冬冬说的没错,你还真是个大猪蹄子!”
“她真说我是大猪蹄子?”我瞪大眼睛,冬冬怎么这么说我啊,即便是有新欢了,也不至于诋毁前任吧!
“倒是没直接说,她昨晚把和你发生过的所有的事情,都跟我讲述了一遍,是我把你定义为——大猪蹄子!十足的渣男!你是冬冬从小到大,唯一亲密接触过的男人,她那么倾心对你,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她想要你怎样一个表态,难道你心里没个B数吗?”连叶的情绪几乎于愤怒。
我无奈笑笑:“她都被别的男人睡过了,你还跟我说这些有什么用?”
pia!
连叶一个大嘴巴扇了过来,我没躲开,脸上火辣辣的!
我捂着脸,懵逼地看着她:“你、你打我干啥?”
“该打!谁说冬冬被别的男人睡过了!”
“……不是你刚才说,她把心和身体,都交给别人了吗?”我低声道。
连叶上前一步,跟我面贴面,她个子很高,比一米七的表姐还高一些,扬起脸几乎能贴着我的脸,我能明显看到她嘴角的肉气的直抖,恨不得想咬我似的!
“我!是我!不是你们这些臭男人!”连叶大声喊,喷了我一脸唾沫星子!
过了几秒钟,我才反应过来她话的意思,心情顿时就泰然了!
“靠!你不早说!”我笑道,“我还以为冬冬被那个胡飞给占了便宜呢!”xǐυmь.℃òm
连叶眯起丹凤眼,疑惑道:“有区别吗?冬冬给我,你就不生气了?”
“那我气什么?你又不是外人!”我笑道。
确实,一直我也没拿连叶当外人,之前提过,连叶的性格非常爷们,还会踢球,我有时候去踢野球,缺人就经常叫她,每叫必来,一直拿她当好哥们处的。
“……你这是什么心态……”连叶看起来有些迷惑,嗓门也低下来了。
“行了,行了,虚惊一场,走走,我请你去吃大餐!”我亲密地搂着连叶肩膀,走向皇家餐厅。
我只是心里比较好奇,冬冬和连叶,how??
到了餐厅,另外两组人都在这里,钱大壮和蔡明明在下国际象棋,晓晓观战,餐厅里流溢着一股香浓的牛排味儿,表姐带着白色高帽,从厨房里探头出来问:“你们都要几分熟?”
“都煎全熟吧姐,”我说,“随时可能出现危机,咱们别吃坏了肚子。”
他们表示没意见,种花家的人,早早地脱离了茹毛饮血的原始阶段,肠胃更愿意接纳熟食,我记得有一次和我们俱乐部老板的女儿吃饭,去西餐厅,他女儿喝过洋墨水,点了个五分熟的牛排,还说国外的高级洋人,都喜欢吃半生不熟的,我为了装逼,点了个三分熟的,那味道,甭提了,回去之后,拉肚三天……
表姐做了八份,都是顶级的澳粥进口牛肉,浇上南亚鲜柠檬汁和发国鹅肝酱,再加两瓣胶东大蒜,配上一碗五常大米,简直神仙美味——两天没吃正经饭了。
他们几个比我饿的还厉害,一锅饭楞是没够,表姐只好又煮了些通心粉。
连叶最先结束战斗,带了两份,送去塔顶,主要是给“老婆”送的。
吃完闲聊,我问钱大壮,街区里的情况如何,因为我们从酒店到游乐场,并未路过街区,都是商业区,故而一路上遇到的丧尸较少,而且大多是初等丧尸。
钱大壮说,街区里要危险的多,遍布二阶丧尸(他们已经接受了表姐的这个命名),它们除了行动速度快,牙尖爪利,能够破门开窗之外,智力水平还比普通丧尸要高一些,懂得团队协作,布局陷阱。
“我们原本是八个人,手里都有武器,就是因为被4头二阶丧尸在小巷子里伏击,才掉队了三人。”蔡明明心有余悸地说。
“中午呢,二阶丧尸的活力,是否也会减弱。”我问。
“会,战斗力降低一半左右,而且不能长时间在阳光下活动,它们的皮肤很嫩,外表覆盖着一层黏膜,被太阳晒久了,会被强光灼伤、冒烟。”钱大壮说。
这个细节,我倒是没有观察到。
蔡明明忧心忡忡地看向安澜:“王姐,你们有没有什么计划,下一步准备怎么办?街区的二阶丧尸没有领地意识,到处游荡,迟早会找到这里。”
“它们会不会游泳?”我问,如果不会的话,或许可以考虑,将游乐场四面的桥梁、通道完全拆除,那样,光是护城河就能阻挡住它们。
但蔡明明的回答,打消了我这个念头。
“我观察过,丧尸的肢体协调能力,不足以应付游泳这么复杂的运动,但它们的身体密度较大,又不需要呼吸,可以直接从水底,”蔡明明将两根胖乎乎的手指戳在桌上,交替前行,“这样子走过来。”
看来护城河没用了,而游乐场外面的墙,对于初等丧尸而言是个阻碍,可对于具有攀爬能力的二阶丧尸而言,形同虚设,所以,还是得设法加强堡垒本身的防御力量。
滋滋,桌上的三个对讲机,同时蜂鸣。
“喂,喂,能听到吗?夏朗,夏朗,收到回话,收到回话。”
连叶的声音!
第四只对讲机,不是在胡飞手里吗?怎么是连叶在讲话?
“收到,怎么了?”我按下讲话键。
“冬冬和胡飞不在塔顶,不在塔顶,怀疑遭到了袭击,遭到了袭击!你们快上来!快上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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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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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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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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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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