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其实都是客人。
这群偷猎者的老巢,肯定不在这里,所谓的主客之别,不过是先来后到。
杀人越活这种事儿,在通讯不发达的古代还行,如今已经不好做了。
哪怕是在深山野林中,要杀一伙人容易,但必须先摸清楚对方的底细,否则容易捅了篓子,引来无穷的后患。
尼泊尔的护林员,那杀了也就杀了,尼泊尔政府最近自身都不怎么太平,顾不上这里。
可要是猎门中人,那就不一一样了。
只要进了山,猎门的传承猎人,就是一群祖宗。
就算现在能抽个冷子把自己这群人做了,猎门中人不会善罢甘休,那以后他们的日子,也就难了。
换位思考一下双方的处境,林朔明白如今自己这群人,其实是强龙过境。
而这群地头蛇,之所以现在会现身,既是江湖上的礼仪,同时也是想划下道儿来,你赶你的路,我做我的营生,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不过看着身边的曹余生嘴角挂笑,气定神闲的模样,林朔就知道这位猎门谋主自有计较,于是也就不便打扰,默默地跟着上山,静观其变就是。
这座山,比起林朔昨晚扎营的那座,还要低一些,所以没过一会儿,一行人就到了半山腰。
穿过一片林地,前面是一片乱石岗,大小不一的石头铺了一地,这些石头跟山下的河边石滩里鹅卵石不一样,棱角分明。
不过整体地势,倒是较为平缓。
就在这乱石岗上,站着七个人,脑袋上都缠着灰蓝色的头巾,耳垂上挂着纯银的大耳环。
一看这些人的服装装扮,林朔觉得自己之前判断,应该大差不差。
这帮子人,确实是从滇南出来的。
其中为首一人,站在这片乱石岗的最高处,一块大青石上。
他大概四十来岁,个子挺高,身材很瘦。
这人居高临下,看林朔一行人的眼神,就跟鹰一样。
眼神稍稍一对,林朔心里就有数了,这应该就是领头的。
那个光头快走几步,来到这人面前,轻声禀报了几句。
然后这人冲着林朔等人抱拳拱手,朗声问道:“不知尊驾门槛几寸?门前载得什么柳,院后种得什么花?”
这三个问题一问出来,魏行山懵了,看向了林朔。
林朔当然听得明白,这是门里话。
门槛几寸,问得是门户高低。
猎门内部而论,六大家里,林家门槛九寸九,其他五大家是九寸。
其他还有十三家是七寸的门槛,另外二十八家五寸,至于滇南吴家这种小门小户,也就三寸的门槛。
至于那些猎人学徒,还没有开枝散叶、创建自己家族的,那就算一寸。
门槛的高低,是百年一度的平辈盟礼定出来的。
门前载什么柳,问得是对方学得是哪家传承,受哪家的庇护。
院后种得什么花,问得是对方为首之人,在自家中又是什么地位。
其实在国内,猎门中人互相之间早就不这么说话了。
这队人马应该是出来久了,混是混得一般,不过还保持着当年的传统。
如果让林朔来对这句话,那就是:“自家门槛九寸九,门前载得是帝王柳,院后种得是牡丹花。”
就这么一句话,这儿得跪一片人。
因为既然问这个,就得认这个。
猎门魁首亲至,该跪就得跪。
别说林朔了,曹余生要是实话实说,那也很吓人。
猎门谋主大驾光临,也得跪一片。
也就是Anne是不懂这种行话,而章进又不会说话,要是他们把自家身份报出来,这帮子人也站不住。
结果曹余生一抱拳,报得却是魏行山的门户:
“自家门槛一寸整,门前栽得是薄命柳,院后种得是野山花。”
林朔听得是嘴角直抽抽。
魏行山现在虽然可以算是林朔的门徒,但是还没摆枝,没有正式收入墙内。
所以曹余生这么报,倒是合理。
曹余生这一报门户,林朔就看到站在青石上面的人,整个人放松了一些。
这人再次抱拳拱手,回道:“自家门槛一寸整,门前栽得是滇南柳,院后种得是满天星。”
滇南柳,代表吴家。
满天星,代表吴家挂名弟子的身份。
这个人在猎门内,身份比现在的魏行山要高。
当然了,现在猎门里只要是个人,身份都比魏行山高。
再过三个月,等魏行山入了林家的门,那就不一样了。
这人自报家门之后,一下跳下了青石,走到林朔等人跟前:“你们虽然门户不高,装备倒是很精良啊。”
曹余生微微一笑,说道:“虽然比起尊驾,我们门户确实低一些,但我身后这位……”
一边说着,曹余生手往魏行山这边一引:“一身能耐那可是受过当代猎门魁首的亲自指导,大名叫魏行山。”
“哦。”对方神情马上又忌惮起来,“林魁首的大名,那真是久仰了。魏兄弟居然是林魁首的高足,失敬失敬!”
魏行山也是个人精,知道这会儿舅爷已经玩上了,马上配合地上前一步,大大咧咧地一拱手:“这位大哥,好说。”
要说魏行山这个人,能耐在林朔眼里一般,但作为一条汉子,那卖相是没得说,浓眉大眼,又高又壮。
而且他身后背着的装备,两杆最先进的步枪,再加上一把结构精美的现代复合弓,确实是自己这群人中最像样的。
“我叫周令时。”那人自我介绍道,“不知道魏兄弟这次带这么多人,贵足踏贱地,是为了什么呀?”
“明人不说暗话。”曹余生接过了话头,指了指林朔身后追爷上面挂着得犀牛角,“自然是为了这个东西。”
周令时看着曹余生,问道:“你又是谁?”
“我是魏先生的雇主,做得买卖,是门里的掮客。”曹余生淡淡说道,“我接了中东的一个单子,要三百个上好的犀牛角。
原本我打算雇上魏先生,来这喜马拉雅山区亲自猎上这三百头犀牛。
不过相逢即是有缘,周老弟既然曾在猎门学艺,想来必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手里应该有存货吧?
都倒给我,我高价收,怎么样?”
“三百个?”周令时皱了皱,摇了摇头,“印度犀在这儿本来就不多,成年雄性犀牛更少。之前我们猎到的犀牛角,也早就出手了。眼下手里没这么多。”
“周老弟手里有几个?”
“十来个吧。”
“两百美金一个,我都要了。”曹余生一副当机立断的样子。
清酒红人面,财帛动人心。
两百美金一个,听上去不多,但对这帮子混成这个鬼样子的偷猎团伙来说,那是一个不小的诱惑了。
三百只犀牛角,那就是六万美金,这算是大单的生意。
周令时想了想,说道:“好,你们在这里等上一宿,明天这个时间,我派人带着十个犀牛角过来。”
“可以。”曹余生点头道。
“钱就不用了。”周令时说道,“到时候,我要魏老弟手里这两支枪。”
“那不行。”曹余生摇头道,“这是魏先生的私人武器,我做不了主。而且他这两支枪,价值远远超过两千美金。
更何况,枪都给了你们,那剩下的犀牛我们还怎么猎?”
“你们用不着枪了。”周令时说道,“剩下的犀牛,我们帮你猎,三百美金一个,你们全收走,怎么样?”
“坐地起价啊?哼,其实钱不钱的我不在乎。”曹余生扇子一展,慢悠悠地扇了起来,“可是我信不过你们。”
“由不得你信不信。”周令时淡淡说道,“你们难道到现在还不知道,目前山上山下,有几杆抢瞄着你们脑袋吗?
你信不过我,我还信不过你们呢。
魏老弟这两杆枪,现在就给我,把枪缴了,我们再谈其他。”
曹余生沉声说道:“周老弟,大家都是猎门中人,做事何必这么不留余地呢?”
周令时说道:“余地自然是有的,你们在这儿等一宿,我周令时是个守信的人,欠你们的犀牛角,我明天一定会给你们。
明天之后,你们要是觉得买卖能做,咱就把剩余的买卖做了。
要是觉得不能做,我们青山易改绿水长流,那就后会有期。”
“周老弟,我再提醒你一句,魏先生是林魁首的高足。”曹余生说道。
“哼,门前既然是薄命柳,那就不受林家高人的庇护,我还需要在意这个吗?再说了,林魁首纵然有通天彻地之能,我这儿山高水远,他老人家也顾不上。”周令时神色一狠,“少跟我废话,缴枪!”
“嘿,倒是个脑子清楚的,就是不怎么长眼。”曹余生一收折扇,脸上有些郁闷,随后朗声说道,“念秋啊,事儿办得怎么样了?让舅爷知道知道。”
曹余生话音刚落,山上的密林里,扔出几条枪来。
咔咔几声轻响,这几条枪正好落在周令时和曹余生之间。
这些枪锈迹斑斑,掉在地上都散架了。
周令时整个人一下子就僵住了。
看到这几条枪,林朔心里毫无波动,甚至有些想笑。
他知道曹余生跟周令时饶了那么大一个圈子,嘴里那没一句真话,全是鬼扯。
曹余生唯一的目的,是为了替Anne争取一些时间,好让她把山上的枪全给拔了。
眼下看到Anne已经把事情办妥了,曹余生也就懒得装了,自个儿走到青石上坐了下来。
面前的这几个人,有林朔和章进在,曹余生压根就没放在眼里。
“行了,正式报个家门吧。这位爷的身份,你还不配知道。”曹余生先是对林朔拱了拱手,然后折扇指了指自己,对周令时说道,“你知道知道我就行了。
我家门槛九寸整,门前栽得是宰相柳,院后种得是牡丹花。我叫曹余生。”
人的名,树的影。
在短暂呆滞之后,哗啦啦,周围跪了一地。
这是乱石岗,地上石头都带棱带角的。
周令时一膝盖跪下去,都磕出血了。
当然这一跪,除了身份差距之外,还有山上架着的枪,现在已经换成别人的了,小命在人家手心里攥着。
这汉子连连磕头,嘴里叫道:“小的有眼不识泰山,还请曹家主饶命!”
“偷猎,可真有出息。”曹余生淡淡说道。
“曹家主,实在没活路了啊,弟兄们要吃饭啊!”周令时叫道。
“行了,各自有各自的活法,你这摊子烂事儿不在我猎门地盘内,我也懒得管你。”曹余生说道,“不过你今天冒犯了我曹某人,你说这事儿怎么办吧?”
“曹家主您稍等几天,那三百个犀牛角我一定竭尽全力……”
“少废话,谁在乎那点儿犀牛角。”曹余生摆了摆手,正色问道,“知道白首飞尸吗?”
“知……知道。”
“好。”曹余生又问答,“见过吗?”
“见过,见过!”周令时连连点头。
“行,带路吧。”曹余生挥了挥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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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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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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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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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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