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重生败家子方继潘>第八百二十四章: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
  刘宽有一种智商被羞辱的感觉。

  皇帝怎么可以这样耍弄臣下呢。

  刘宽不禁道:“陛下啊……既然陛下不曾看过臣的奏疏,可这奏疏,却还记在臣的心里,请陛下,容臣今日趁着这筳讲,将这奏疏所奏之事,当着诸位大臣的面,讲出来。”

  不等弘治皇帝拒绝。

  刘宽凛然正色道:“敢问陛下,这大明宫距离紫禁城几何?臣斗胆相告,臣坐轿往返,快则四个时辰,慢则五个时辰,甚至六个时辰,若是遇到阴雨的天气,道路泥泞,所费的时间,就更慢了。”

  刘宽似乎觉得还不够感染人,眼泪便啪嗒落下:“自打陛下来了新宫,无数大臣,已是怨声载道啊,多少人,来回奔波,导致政令无法有效的传达,就说今日吧,今日乃是廷议,百官聚集于此,有资格参加廷议的,计五百三十四人,这五百三十四人,天还未亮,便已动身,两个多时辰,方才抵达于此。等到廷议结束,陛下,那时候天色只怕不早了,臣等们固然体恤陛下,可陛下,可有体恤臣下吗?”

  “固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因而,君要臣劳,臣也不敢不劳。可陛下迁居于此,无异是抛弃了京师万千的臣民哪。这大明宫,确实是舒适。可臣闻,蜀汉昭烈帝创业未竞之时,曾至荆州,与刘表感慨,曰:‘吾常身不离鞍,髀肉皆消;今不复骑,髀里肉生。’。昭烈帝一生颠沛流离,因而感慨自己大业未成,却因为舒适,使髀肉皆消,陛下啊,陛下固然已一统天下,这我大明,依旧内有隐患,外有强寇环伺,陛下却贪图新宫的享受,这新宫,固然是美不胜收,可在臣下看来,却宛如酒池肉林,消磨人的意志……”

  说到这里,这奉天殿里,不少的大臣都受到了触动。

  说的好啊。

  大家早不满了。

  “现在天下百姓,俱都议论纷纷,人们对陛下搬离紫禁城,多有疑虑,陛下乃九五之尊,天下臣民之君父,臣斗胆,请容臣请陛下,即日,移驾紫禁城,停止大明宫和官署的继续修筑,陛下若是不肯,臣今日,愿长跪于此!若臣因此而触怒陛下,冒犯天颜,也请陛下,责罚!”

  说罢,他叩首,五体投地,一副引颈受戮的模样。

  满殿哗然了。

  似乎受到了刘宽的鼓舞,有不少人,跃跃欲试。

  搬来这大明宫,大家折腾的可够呛的。

  是人都受不了。

  弘治皇帝,似乎感受到了这一股巨大的怨气,也不禁为难。

  当真惩罚这刘宽,若只因为都御史的进言而责罚,实在太过头了,不只如此,也坏了朝廷的规矩,御史本就有进言的责任,这是他的工作。

  可不责罚,他说要长跪于此,非要让自己回心转意不可,难道就此放任。

  且他做了出头鸟,其他人自会纷纷进言,到了那时,墙倒众人推,可就大为不妙了。

  弘治皇帝看了朱厚照一眼,又看看那方继藩。

  方继藩这家伙,低着头,仿佛将头埋进了沙子里的鸵鸟。

  啥意思。

  又是朕来擦P股对吧。

  殿中陷入了沉默,刘宽心里想,接下来,该是大家一拥而上了。

  自己的力量,固然微薄,可这一旦开始……

  “陛下!”

  一声厉喝。

  却有人站出来。

  这声音,凄厉惨然,可看了来人,这人……是王不仕。

  刘宽是认得王不仕的,一见到王不仕,就如吃了一颗定心丸。

  人间渣滓王不仕……这一句话,早已名动天下,这王不仕,可被太子和方继藩坑的好苦啊,他不只在一个场合里和人说,他与方继藩可谓是不共戴天。

  现在,他站了出来,自是想借着这股子东风,公报私仇了。

  “好,有他出来,便算是抛砖引玉,大事可定。”刘宽心里美滋滋的想着。

  一看这王不仕恨之入骨的模样。

  弘治皇帝心里一凛。

  这心底深处,更多了几分焦虑。

  这两个小子,平时没少得罪人啊,王不仕,弘治皇帝也是有印象的。琇書網

  他是大名人。

  自打那人间渣滓王不仕号名传天下之后,哪怕是弘治皇帝都在问,谁是王不仕。

  一见王不仕出来,弘治皇帝就知道事情不妙了。

  王不仕眼里布满血丝,显然这些日子,王不仕是没睡过一日的踏实觉,他面上带着狞然,在一声低吼之后:“陛下,刘宽胆大妄为,心怀叵测,实乃奸贼!”

  一声大喝。

  殿中又哗然起来。

  所有人左右张望,觉得不太对劲。

  连刘健等人,也不禁愕然,他们还预备着,这抱怨声排山倒海一般的来。

  弘治皇帝一脸惊诧,瞠目结舌。

  听错了?

  王不仕咬牙切齿,他恨哪。

  刘宽有些茫然,呆呆的看着王不仕。

  王不仕怒气冲冲,几乎要原地爆炸了:“陛下迁来此,一方面,乃是紫禁城年久失修,另一方面,乃是为了尽孝,而今,太皇太后身子不适,在此疗养,我大明以孝治天下,陛下乃是君父,理当作为表率。陛下若不住在大明宫,却远在紫禁城,若是太皇太后稍有疏忽,你刘宽担待的起吗?”

  “……”

  刘宽心里有点乱,王侍读,你到底站哪边的。

  那些原本要跟着刘宽起哄的大臣,也不禁有些退缩了,情况不明,还是先看看再说。

  王不仕大叫:“你刘宽也有父母,也有爹娘养的,你这不知羞的狗东西,满口忠孝,可陛下要尽孝,你在此阻止,这孝在何处?久食君禄,受此国恩,不思报效,竟还丧心病狂之此,你刘宽,还堪为人吗!”

  刘宽发懵。

  他本以为,针对自己的定是方继藩,或者方继藩那些门生。

  可是……

  到底大家的哪边的。

  他不由道:“王侍读,你难道忘了人间渣滓吗?”

  这意思是,你别发疯了,想想你的名号。

  这不说还好,一说,王不仕疯了。

  刘宽这些人,对于迁大明宫,是有抱怨的,所以他们反对。

  可似王不仕这样的人,就不只是抱怨这样简单了,王不仕的旧宅子,前日才卖,得了三千两银子,又买了一套新宅,这等同于,王不仕几乎将自己身家性命,统统都丢进了新城里。

  这两日,房价据说又有上扬的趋势,最新的价格,到了一万二千五两,可结果,刘宽这些人,一上奏,说是陛下要回紫禁城,这新城,可是一片荒芜啊,之所以价格不断上扬,除了什么学校和医院,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这里距离皇宫和未来的官署,不过咫尺之遥,现在好了,若是陛下不在此长居,这里只不过一个别宫,迟早要荒废,这里的房子,也就一钱不值了。

  自己的银子,统统掏了出去,不只如此,两套房子,还欠下了钱庄一万七千两的房贷,你大爷,这里若是成了废墟,一钱不值,何止是我王不仕,我王家世世代代,都完蛋了,打入地狱,永不超生!

  所以,刘宽是抱怨,而王不仕干系的,却是身家性命。

  你刘宽弹劾,不过是显露自己的风骨,而是王不仕早就想好了,谁敢要我王不仕家破人亡,我王不仕就不活了,杀你全家!

  王不仕眼睛里充斥着血色,那人间渣滓四字,格外的刺耳。

  这个时候,也懒得讲什么道理,去你的吧。

  他二话不说,振臂一呼:“狗贼刘宽,无耻之尤,今在此胡言乱语,不忠不孝,此等庙堂之中的朽木豺狼,迟早……遗祸天下,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今不杀此人,难平民愤!”

  说罢,在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时候,便已如疯狗一般,冲到了刘宽面前,二话不说,左右开弓,一个耳刮子啪的便摔下去。

  诶呀……呀……呀……

  刘宽一声惨叫,到现在,他脑子里还发懵呢。

  咋……咋……回事啊。

  他脸上火辣辣的疼,王不仕却已抓着他的衣襟,不知哪里来的气力,面上杀气腾腾,将刘宽提起:“狗贼,今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群臣顿时哗然。

  疯了……彻底的疯了。

  那些原本还进言的人,还有那些满腹牢骚的人,都已面如土色。

  倒是王不仕一声大吼,那些个买了新房的,这些日子早已是焦虑无比,首付两三千两,借贷八千上万哪,有的人,还买了好几亩地。

  他们对这刘宽,真是恨之入骨,就巴不得吃他的肉,寝他的皮了。

  有王不仕打头,内心的焦虑,以及仇恨,在这一刻,顿时爆发了出来。

  这些人纷纷道:“说得对,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

  班中,竟有上百人涌出来,激动的面色殷红,个个龇牙裂目,便蜂拥而上。

  可怜那刘宽左看看、右看看,救人哪,谁来救救我,为啥……为啥……从前那些慷慨激昂的人,现在……现在都不见了……

  这是为啥呀……

  ……………………

  第一章送到,好难受,为啥这么用心写书,没人支持呢,诶,今天继续爆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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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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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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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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