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重生败家子方继潘>第六百四十五章:超凡入圣
  当然,要去交趾,也未必非要王守仁不可。

  自己门生这么多,哪一个都很优秀。

  可方继藩选择王守仁,不只是因为王守仁能说,而是因为……王守仁能打。

  这……才是王守仁最擅长的事啊。ωωω.χΙυΜЬ.Cǒm

  读书人里,最能打就是他了。

  这个时代,人们对于疾病的抵抗力比较弱,且极容易水土不服。

  而从京师到安南,气候完全不同,一般人的身体,是扛不住的,可王守仁不同,他身体太好了。

  好到了什么地步呢。

  好到了历史上,这家伙得罪了当时的如日中天的刘瑾,刘瑾将他贬至贵州龙场,而后,派出了杀手要杀死他。

  要知道,历史上成为了八虎之一的刘瑾,那时已到了权势滔天的地步,被人称之为立皇帝,他既要杀王守仁,且还派出了杀手,那么这些杀手,就绝非是阿猫阿狗,一定是当时世上最优秀的刺客。

  可结果,王守仁还是跑了,没错,他没有给这些所谓的杀手任何的机会,并表示,你们的专业性还不够,下辈子投了胎再来。

  此后,王守仁抵达了龙场,这贵州龙场,并非是贵州贵阳等地,大明占据的军卫和城市,虽也因为贵州偏僻,不是什么好地方,大家日子苦哈哈,可那广大的崇山峻岭,却几乎是看不到汉人的,龙场就是这么个地方,鸟不生蛋,没有任何同族,就王守仁孤身一人,四周是崇山峻岭,到处都是对他不友善的土人。

  可王守仁还活了下来,不但活了下来,还让土人们对他折服,方继藩深信,王守仁绝不是因为他的学识让土人们折服的,毕竟王守仁和土人之间的语言,十之八九不太通,你天大的道理,人家也听不懂,因此,排除了靠嘴巴说服别人的可能之后,唯一的选项,就只有一个了……

  可见,一个人的身体素质是多么重要啊,多少被发配去了当时贵州的人,尤其是类似于龙场这样区域的人,几乎都是九死一生,就算勉强活下去,怕也剩半条命了。

  可结果,王守仁活蹦乱跳,不但在龙场蹦跶着出来了,且还在龙场领悟了大道,可见王守仁的在那里的精神生活十分丰富,而一个人在那疙瘩地方还能愉快的领悟大道,这……就很不简单了。

  身体好,能打,会讲道理,且做人有底线,绝不轻易妥协,有无以伦比的忍耐力,且从历史上他平定宁王叛乱的经历来看,王守仁还能做到临危不惧,在混乱时刻,能够做到冷静思考,并且能迅速的收拢人心,站稳脚跟,以区区一人,力挽狂澜,最终平定叛乱。

  这样的人……不去交趾太可惜了,若不是时代局限,方继藩都想将他送去木骨都束,让那里的人,也尝一尝以德服人的滋味。

  弘治皇帝沉默片刻王守仁这个人,他是知道的。此人,确实很有才具,是个有学识的人。

  且欧阳志伴驾时,经常会提起他的师弟们,欧阳志就曾一再说过,几个师兄弟里,王守仁的才华,是他欧阳志的十倍。

  显然,欧阳志他吹牛了,因为明明王守仁的才华是他的一百倍。

  当然,弘治皇帝是有些不信的,他认为这是欧阳志过于厚道,太过谦虚。

  而现在,方继藩举荐了王守仁,弘治皇帝沉默了片刻:“既如此,那么,不妨就让王编修去试一试,也没有妨碍。”

  张升急了,这还了得,现在是要收拢交趾人心。你一个新学的人,去凑什么热闹,还嫌京里学新学的人不够多吗?再者说了,他对方继藩是不服气的,教谕之事,是礼部的职责,你方继藩手太宽。

  张升道:“陛下,臣以为,王编修,以编修而任提学,难以服众啊。”

  他一提醒,倒是让人回过神来。

  不错,编修是七品,而提学,负责的乃是一省的教化,管理一省的读书人,位列三品,七品升三品,虽然翰林官往往升迁较快,可也不是这么个玩法。

  “若如此,纲纪礼法何在呢?”

  弘治皇帝颔首点头:“那么依卿之见,何如?”

  张升道:“大儒陈望祖,致仕之前,在国子监,官居四品,此番出仕,若任交趾提学,恰如其分。至于编修王守仁,此时正是国家用人之时,陛下不拘一格,任用贤才,无可厚非,王守仁是有才学之人,这一点,臣不敢否认,何况驸马都尉极力保举,臣以为,可使其暂代提学副使,如此,不知陛下以为如何?”

  弘治皇帝看着方继藩。

  提学,被人称之为都督,这是因为,他是都督一省的学务,手握无数读书人的大权。而副使,往往被人称之为观察,一个都督,一个观察,单凭人们的称呼,其实就可分出正副之间的区别,什么是观察呢,那就是好生观察呗。

  方继藩道:“交趾地方广大,这正使和副使,可分置两地为好,正使可在升龙就任,副使还是在占城为宜。”

  张升瞥了方继藩一眼,心说,你方继藩还真鸡贼啊。

  副使即为观察,其实也就说明,这个副的,几乎没有权力,和被称之为都督的提学官,有天壤之别。

  可是,方继藩提出分置的要求,却改变了权力的架构,两个官员一旦分置,去了占城的王守仁,就形同于是交趾南部的第一学官,没有上官的掣肘,也就不只观察这样简单了。

  张升对此,似乎也没太大的意见,只看着弘治皇帝,弘治皇帝沉吟片刻:“就如此吧,明日放旨,即刻赴任,不可贻误。这是大事,万万不可贻误。”

  张升松一口气,有一种虎口夺食的感觉。

  方继藩心里忍不住腹诽,这张尚书对我很有意见哪,是不是找个机会,绑了他儿子去教化一下。

  好在,方继藩已是个体面人,已经不玩此等下三滥的事了,这个念头,也不过是一闪即逝而已。

  …………

  方继藩回了府。

  等王守仁下值回来,本要去西山,却被方继藩喊了去。

  方继藩在书斋里,手里拿着一卷书,此书乃有名的《春秋》,有逼格的人都爱捧着它,实乃居家旅行,必备良书。

  一见到王守仁进来,方继藩手里捧着书,目不转睛的看。

  王守仁拱手作揖:“学生见过恩师。”

  方继藩依旧看着书,聚精会神,只淡淡道:“且等等,为师看此书,正看得入神。”

  王守仁便古怪的看了方继藩一眼。

  见方继藩依旧全神贯注。

  王守仁忍不住咳嗽。

  方继藩有点恼了:“怎么这么沉不住气?”

  王守仁小心提醒道:“恩师,书拿倒了。”

  “……”方继藩有点懵,细细一看,好像……真的……

  哎,这家伙,什么都好,唯独有一点,就是学了自己耿直的臭毛病,做人,不懂得圆融变通啊。

  方继藩面色从容,将书放下:“为师故意如此,就是要试一试你的观察力,很好,看来,你近来,果然有了许多的长进,为师很是欣慰啊。”

  王守仁道:“恩师,观察力?”

  方继藩肃容道:“正是如此,为师保举了你,有一件天大的事,非大智大勇之人不可,为师思来想去,你便是那个人,为师一直对你寄以厚望,这一点,想来,你也看出来了,好吧,闲话少说,明日,会有旨意来,你接了旨意,便去交趾。”

  “交趾……”乍听这消息,王守仁有点懵。

  方继藩笑吟吟道:“为师保举你为交趾提学问副使,你也知道,交趾新附,这上下的百姓,大多不服王化,若不教化他们,他们如何知道,咱们的皇上,有多圣明,又如何知道,成为大明子民,是何等的荣耀的事,可为师纵览朝中,却没一个人,能及得上你,伯安啊,你要给为师争口气啊。别学你那些成日吃饱了撑着的师兄弟。”

  王守仁明白了,他面上无喜无忧,似乎对他而言,这个世上,到哪儿去,都没有什么分别,可是,恩师这番发自肺腑的话,倒令他颇有感触,王守仁感慨道:“师命不可违,学生一定不负恩师所望。”

  “此去安南,山长水远,你孑身一人,恩师有些不放心,徒孙之中,若有愿意随你同去的,你一并带上吧,路上,也有一个照应,记着,不要任性妄为,我们是体面人,不可教人嚼舌根,说为师教导无方。”

  王守仁肃容:“学生谨记教诲。”

  “好了。”方继藩觉得和王守仁沟通,还是很轻松的,他不会多问什么,自己说啥就是啥,除了有时候,他会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之外,其他都好:“你还有什么想说的?”

  王守仁想了想:“学生没什么可说的,恩师吩咐,学生尽力去做便是。”

  方继藩欣赏的点头,果然有大将之风,从不瞎逼逼,简洁干练,技能点,全点在思考,啊,不,瞎琢磨上头去了,不愧是未来超凡入圣的男人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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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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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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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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