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重生败家子方继潘>第六百四十一章:光耀门楣
  那阮文不甘心,可不甘心也没办法。

  而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只好乖乖的顺从。

  他心里想,我的苦衷,他日自会有人明白,等复国的那一日,我定当……

  他不敢迟疑,乖乖告退。

  阮文一走,方继藩便义正言辞道:“陛下,安南既废除藩国,设布政使司,这交趾,本为我大汉故地,我军能一月之内,灭亡安南,与这安南之中,不少忠义之士,身在曹营,心中向汉不无关系。就如这安南使者阮文,虽是安南人,却是汉文造诣极高,更兼他对我大明,忠心耿耿,就是有一群这样的人,争先恐后愿意臣服,才使我旧交趾故地,得以克服,臣请陛下,好生奖掖如阮文这般的忠臣,使他们的美名传播宇内,令他们得以光宗耀祖。”

  弘治皇帝眯着眼,也不知方继藩在打什么主意:“卿家希望赏赐他们什么。”

  方继藩道:“飞球营夜袭升龙,第一个飞球投下燃烧瓶的,乃是破升龙之首功,不妨就将这飞球,命名为‘忠肝义胆阮文号’,这首功之飞球,今日以安南忠义之士命名,实是天作之合,犹如天上这比翼之鸟,如此,不但阮文得以名垂青史,便连飞球营,能使这般恢复交趾故地的大英雄命名,也是与有荣焉。”

  弘治皇帝噗嗤,笑了。

  其他人都乐了。

  哪怕连萧敬,都忍不住嘿嘿的笑起来。

  说实话,方继藩只要不黑自己,黑别人的时候,其实还是很令人身心愉悦的。

  弘治皇帝忍俊不禁:“朕看还不够,此人,祭祖时,也要添上,张卿家,要告诉祖宗们,这安南,不知有多少心中向汉的大义士,祭文,你要添上。”

  张懋傻呵呵的乐呢,一听,又想到祭祀的事,脸又拉下来。

  “臣遵旨。”

  弘治皇帝道:“朕觉得这还不够,还要派出使者,到阮文的乡中去,给他营造石坊,赐其家族忠义节坊才是。朕欲令翰林院,修一部《交趾大义录》,便是要择选交趾故地的忠义之士,为其做传,使其芳名百世,遗泽子孙,这《交趾大义录》的头名,便选阮文为第一把,阮文传,需好生采纳他在京师时,为我大明效力的事迹,这一篇传,朕要亲自过目。”

  方继藩感慨道:“这样的大英雄,理应得到如此待遇。陛下赏罚分明,臣很钦佩啊。”

  弘治皇帝微笑:“只是,今交趾故地虽是收复,如何治理呢?”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啊。

  现在这地是打下来了,如何统治,却是重中之重。

  方继藩道:“臣听说,交趾的占城一带,有鱼米之乡之称,那里处处沃野,水稻可以三熟,乃天下,最重要的粮仓,不只如此,安南许多地方,十分适合建造良港,无论对大明下西洋,或是出海捕捞,都有莫大的好处。安南之中,为我大汉熏陶者,不是少数。对他们而言,谁来统治,又有什么分别?即便有狼子野心之辈,臣还听说,安南也有大量的汉人,陛下尽头可笼络,我大明有数百万军户,其中许多军户,都失去了作战的职能,许多人生活,饥寒交迫,主要原因在于,军田稀少,不足以使其谋生,不如,将这些人移至安南,使其在占城、升龙一带屯田,再有备倭卫大量捕捞海鱼,就足以让他们自给自足,养活数十万大军,都不在话下。”

  弘治皇帝颔首:“既如此,暂先如此,命平西侯暂领军镇升龙、占城等地,军政之事,也由他处置,朕到时,再调各地军户入交趾。这交趾布政使司,暂为交趾都司吧。”

  布政使司和都司是不同的,比如大同,大同就被称之为大同都司,这是因为,用内地布政使司,让文臣机构去管理边镇,容易衍生问题,边镇的问题,主要是以军事为主,因而,往往辽东、大同等地,都被称之为都司,这个都司,全称为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乃军事机构,同时,也兼顾民政。

  方景隆就形同于,以平西侯的身份,同时兼任了贵州和交趾的都指挥使之职。

  权利很大,当然,职责也十分重大。

  此后这安南主要的问题,就在于如何屯田了,大量的移民到了那里,才是大明统治的基础,到时再笼络一批安南人,就大抵占住了脚跟,而这些军户和移民,只有能够养活自己,才能世世代代的繁衍下去,那么渔业、占城的肥沃土地,就必须攥取在手,甚至,未来下西洋,这交趾,甚至可成为通衢之地,利用商贸,加固统治。

  弘治皇帝自是喜不自胜,却有些乏了,命方继藩等人退下。

  …………

  公主下嫁,已提上了日程,吉日在即,公主府,也已营造,礼部已择定了佳期,方继藩的父亲不在京,因而,这操办之事,就必须得有长辈做主。

  方继藩思来想去,找到了张懋。

  张懋有经验。

  人家一年祭十几次祖宗、天地,列祖列宗和天地都能祭祀,还没有弄出什么差错,这说明啥,专业啊,张懋也不是吹牛,这等礼仪方面的事,问他,算是问对了,张懋操办的很讲究,一丝不苟,让方继藩一下子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原来这里头,有这么多名堂啊。

  “好好学着吧。”作为长辈,张懋几乎代替了方继藩他爹的功能,所以这一次大礼,比祭祀要开心一些,喜庆啊,他接着对跟在自己后头,一脸求知若渴的方继藩道:“往后,你成了驸马都尉,将来,也要学老夫一般,独当一面,为天家祭祖,这大婚的采纳问吉之事,其实和祭祖是一样的,学好了,下辈子有用。”琇書網

  方继藩道:“我才不学,我有脑疾的。”

  “你这孩子。”张懋想动手打人,突然想到,这是别人家的孩子,忍住了,突然他开始怀疑人生,是啊,自己为何就没有脑疾呢。

  一切都很顺利,过了几日,宫中便来了人,为首之人,竟是萧敬,可见这宫中的规格之高。

  萧敬笑嘻嘻的道:“都尉,又是好些日子不见了,咱甚是挂念着你啊。”

  方继藩道:“不知公公来此,所为何事?”

  萧敬笑嘻嘻的道:“当然是大婚的事,咱奉旨,送人来了。”

  “送人,送啥人?”方继藩有点懵。

  萧敬身子一侧,后头,竟有一顶小轿子。

  方继藩眼睛放光。

  公主殿下来了。

  可帘子掀开,却是一个陌生的女子。

  方继藩一头雾水。

  这女子,只是面色有些姣好罢了,年纪有点大,面带羞涩,眼睛有些红,似乎有些不情愿的样子。

  方继藩错愕的看着萧敬,萧敬耐心的道:“试婚啊。”

  “……”

  方继藩懵了。

  这个也可以试?

  虽然上一世,先上车后补票,蔚然成风。

  可是,这个时代,却有这样试的?

  看着那女子,方继藩明白了。

  其实试婚制,本就是从明朝开始的,有一个说法,是说从万历年间开始,说是万历皇帝让太监冯保负责帮永宁公主选驸马。冯保在收受巨额贿赂之后,选择了一名得了痨病的富家子弟梁邦瑞当驸马。婚礼当天,梁邦瑞咳嗽吐血,冯保还圆场说是见红吉兆,结果公主嫁了不到两个月,驸马就死了。

  永成公主就守了12年的寡,到死都还是清白之身。自此以后明朝就偷偷开始有了试婚这个规矩。

  也有一说,这个规矩,是从太祖高皇帝时便开始。

  可现在看来,好像……还真是老朱家的传统啊。

  在成婚的前几日,先送一个女子来,嗯,试一试驸马咋样,省得公主殿下上错了车,去了幼儿园。

  方继藩倒吸了一口凉气:“可以不试吗,我觉得这样不好,何况,这宫人,若是试了,以后怎么安排,她也是要名节的。”

  方继藩大义凛然,这等事,他不接受。

  萧敬乐了:“都尉就别扭捏了,您是什么人,宇内皆知,何必要如此呢,杂家走了啊,明日,来接人,到时此女接回去,还要查验的。”

  方继藩心里咯噔一下,真试?

  看着那垂泪的宫人,几乎可以想象,此等宫娥,入宫之前,定是处子,她十之八九,还指望着自己将来得以遣散出宫,能寻个好人家,这时代的人,将这个看的极重,若是试了,岂不是害人一生?

  何况,这宫娥怕是已二十有六七了吧,我还是个孩子呀。

  方继藩扯住萧敬道:“说了不试便不试,你啰嗦什么?”

  萧敬这才知道,方继藩并非是开玩笑,倒是严肃起来:“这是宫中的规矩,不试,便不可下嫁,都尉能不能不要这么墨迹,咱千辛万苦来,你不试,难道让咱试,咱若是有本事试,也就试了,可咱不能,也不敢啊,好了,别闹,乖。”

  方继藩道:“这是陋习,我不喜欢。”

  萧敬乐了,陋习……方继藩这家伙……挺有一些意思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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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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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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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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