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重生败家子方继潘>第五百二十九章:利国利民
  东厂。

  大档头张熙,此刻也是一头雾水。

  看不透啊。

  他自不敢怠慢,匆忙给宫里传消息。

  刘健昨夜没有值夜,他年纪大,也是一大清早起来,漫不经心的洗漱之后,吃过了糕点,需先喝几口茶定定神。

  他心情还算不坏的,因为年纪大,天气又寒,所以陛下特命他可以晚一些去当值。

  当今陛下对臣子,确实是无话可说。

  刘健在喝过了两盏茶之后,望着窗外光秃秃的树木,阴沉沉的天,不禁心里一吁,天寒地冻,万物皆休。

  他不喜欢寒冬腊月,想来,这天下人都不喜欢,他忍不住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的说道:“再过些日子,怕要下雪了吧,到了那时,若是引发了雪灾,还不知冻死多少人和畜生呢。”

  说着便起身,这时,刘杰却是来了。

  见了刘杰,刘健显得很高兴,眉角轻轻扬了起来,笑呵呵的开口说道:“子昭啊,今日还没去学里?现在功课如何了,马上要春闱了,要争口气啊。”

  他对自己的儿子,满怀着希望,弘治十六年的春闱就要开始,一旦高中,刘健便算是真正有了接班人,此生也没啥好愁的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刘杰看了父亲一眼,旋即便恭顺的说道:“天气越来越寒冷,儿子给您织了一件衣衫。”

  “……”

  啥……

  刘杰以为自己听错了,双眸不禁眨了眨,目光里掠过错愕。

  他记得,当初,其实他背地里,还偷偷笑过太子殿下的。

  看看陛下多生气啊,太子殿下不省心啊,居然成日在那做女红,那太子殿下该做的事情吗?太子殿下这样不是该打吗?

  可是……

  现在自己的儿子也跟太子殿下学了。

  这可是女人才做的事情,自己的儿子怎么能学?

  刘健的笑容逐渐消失,只留下最后一抹面上肌肉的残余留在脸上,他深深皱眉,突然道。

  “你莫要忘了,你的正业是什么,你竟还做女红?谁让你做的,这人缺德不缺德啊,这啥意思,我儿子堂堂正正的男儿!”

  刘杰见刘健很激动,不禁开口解释道:“这是师公的教诲,让咱们这些人,读书闲暇之余,织衣,儿子就在想,既如此,父亲每日要去上值,天气越来越寒,父亲穿着去上值,也是好的。”

  刘健气得七窍生烟,指着刘杰破口大骂:“老夫不要穿什么衣,老夫要的是你金榜题名,你这个逆子啊,老夫就是冻死,又有什么妨碍,你……”

  刘杰却是拜下,双手捧着毛衣,很是恭顺的说道:“还请父亲穿了,再去当值吧。”

  刘健真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去西山书院学习,他这个做父亲的,是认可的。可人去了西山,只认师公和恩师,做爹的教诲,却都被丢了个九霄云外,这……

  刘健气急败坏,老脸涨得通红:“你怎么也……”

  哎……

  叹息之后,有些想跺脚。

  至于刘杰的衣物,毛茸茸的,有些罕见。

  这是衣?

  他终究和皇帝不同,皇帝对儿子苛刻而严厉。

  而刘健乃是内阁首辅,难道能抡起手来揍儿子,闹个鸡飞狗跳?

  他自觉地自己是个有涵养的人。

  于是,深吸一口气,无奈的开口:“来吧,为父试一试。”

  他亲自脱下了自己的官服,里头是一件袄子。

  再将袄子脱了,露出了里衣,刘杰上前,给刘健亲自套上。

  只是……有些尴尬的就是,刘健的脑袋比较大,而毛衣的领口本就小,领口便卡在了脑袋上,刘健觉得自己要窒息了,不禁发难受的喘息。

  “诶,诶……脑袋,脑袋,轻一点,还要……莫乱了老夫的发髻,莫乱了发髻。”

  刘杰急的满头大汗,用劲不是,不用劲又不是。

  刘健的眼睛被这毛茸茸的毛衣罩着,相当于被人用头套套在了头上,觉得自己都要窒息了。

  好不容易,领口套了进去,刘健的脸露出来,这脸通红的,面上露出的,是死灰之色,无奈的道:“天亡我也。”

  刘杰给他忙是将毛衣穿好了,这一穿,身子觉得有些膈应。

  刘健上下看了下自己,鼻子轻轻一颤,忍不住道:“这衣服,有些紧。”

  刘杰看着自己的父亲被毛衣裹得紧紧的,很是不舒服的样子,心里也是有几分不好受,却是开口安慰道:“师公说,习惯了,也就不紧了,就会舒服很多,爹,可还觉得冷吗?”

  刘健憋了很久才吐出一个字来:“热!”

  方才穿衣时,命都快没了,惊的一身的汗,屋里又有暖盆,烧红的无烟煤热气腾腾。

  再加上这毛衣一穿,便觉得热的厉害。

  刘健活动了一下筋骨,似乎感觉比初时好了一些。

  他忍不住走出了屋子,外头,凉风嗖嗖。

  可是上身,竟是一丁点都不觉得冷。

  倒是……XIA身,却突然有一种凉凉的感觉,从前不觉得,或许是这毛衣太热乎的缘故,这一对比,高下立判。

  “竟还真御寒哪。”刘健站在屋檐之下,依旧还觉得热乎,慢慢的,觉得面上和手上,也不似从前那般的寒了,走了几步,回头看了刘杰一眼:“这就是你们的女红?”

  刘杰颔首道:“父亲,织衣便是织衣,怎么就成女红了,这是儿子孝敬父亲的心意,是怕父亲冬日受寒,这才花了足足半月时间,学着织来的。”

  刘健一下子舒坦了。

  不但身上暖和,心里也是暖和。

  是啊,国朝以孝治天下。

  孝乃大义,其他的,都是旁枝末节。

  “真暖和啊,这东西,一定靡费不少吧。”

  “不贵。”刘杰老实巴交的样子:“也就是两斤毛线的事,一斤毛线,才几十文而已,总共加起来,两百文都不用。”

  “什么?”刘健目瞪口呆的看着刘杰,身为内阁首辅大学士,他是极俱敏感度的。

  这东西,就算是卖个三五两银子都不稀奇,甚至如此稀罕物,便是十两二十两,也是正常。问题在于,它的价格……居然低到了百文上下。

  这一百文,即便是寻常百姓,也是勉强可以用的起的。

  相比于价格高昂的皮货,动辄就是几两银子甚至几十两银子,这若是人人都穿着一件这个,多少人出门在外,不必担心风寒啊。

  他脸色胀红,觉得自己身体里,愈发的热气腾腾,这尤其暖和的衣服,仿佛源源不断的给他身体里,带来了热量。

  古人其实比较耐寒,毕竟那个时代,没有空调,没有暖气,甚至御寒的衣物,也是少的可怜,人会渐渐适应寒冷的天气,这和后世不一样,后世的人,习惯了养尊处优,穿着毛衣,也没什么感觉,总还觉得手脚冰冷。

  刘健细细想了一会,便很是认真的追问刘杰。

  “你说的线有多少?”

  “要多少有多少,师公在西山,搭了一个作坊,现在能日产千斤,不过往后的目的,却是万斤、十万斤……”

  “这个家伙啊……”刘健眼睛亮了。

  廉价……御寒……大规模的供应。

  只有这三样,才是真正的改善民生。

  庙堂诸公和读书人,最反对的乃是奢侈、浪费,哪怕你东西再好,再精致,对于儒家而言,也是极力抵制的,他们认为这是奇巧淫技,可这样的织物就不同了。

  这么好的东西,可以救活多少出门在外的人,偏偏它的价格,竟还低得让人发指。

  刘健呵了一口白气,很是满意的朝刘杰点头:“衣服,为父收了,你赶紧去书院读书吧。”

  他心思已经开始活络了,匆匆去在毛衣外头,套了自己的官袍,预备入宫。

  …………

  刘杰也松了口气,赶紧回到了自己的书斋。

  抽出一张纸,纸上是一道题:“吾为家父穿毛衣”。

  现在……这个题,终究可以作了,他提笔,笔走龙蛇,将方才发生的事记录下来,接着,说了自己的感悟,无非是养育之恩之类。

  很好……

  他一气呵成之后,搁了笔,活动了一下自己的手腕,这样子,布置的功课,便算是完成了。

  完美!

  ………………

  朱厚照大清早,本要去给东市,谁料,宫里来了人,请他入宫。

  朱厚照已许久不曾被父皇召唤了,这么久没见,他差点忘了,自己竟还有个爹。

  可一听到父皇召唤,朱厚照便有一种不妙的感觉,自己的父皇喜怒无常,他的心思,揣测不透啊,却不知是何事,叫都叫上了门来,他心里一万个不乐意,却哪里敢怠慢,只得乖乖成行。

  弘治皇帝在暖阁,眯着眼,这是私人恩怨,天家父子之间的事,当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因而他倚在软垫上,身子微倾,脑海里,想着太子做女红时的情景,他面上没有丝毫的表情,只沉默着,沉默了很久,却在此时,有小宦官在外头探头探脑。

  萧敬感觉自己几乎要窒息了,故意假装自己没有看到那小宦官。

  弘治皇帝却是淡淡道:“去问问看,什么事。”

  “是。”萧敬才乖乖颔首,出去,站在这暖阁的檐下,冷然的看着小宦官,道:“何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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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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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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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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