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重生败家子方继潘>第三百四十一章:壮志凌云
  其实……以对历史的研究而言。

  朱厚照确实是个很奇怪的人。

  这使得历史上,对于他的评价,几乎是两个极端。

  一方面,在大臣们眼里,这人的名声,其实和当初的方继藩也好不到哪里去,纯属人渣。

  可另一方面,一场击败当时历史上著名大战,却一下子却使人对这个明武宗,有些犯迷糊了。

  大同之战,鞑靼部崛起的草原雄主虎视眈眈,而明武宗居然能指挥若定,将其击溃,这……实在令人大跌眼镜。

  几乎可以想象,为了这一场大战,朱厚照花费多少精力在准备功课,没有人天生就是英雄,也没有人敢说自己,不需任何的经验,就可以击败当时草原上,几乎百战百胜的一代雄主。

  因而,任何人都可以想象,为了这一战,朱厚照势必在半生,花费了无数的心血,去不断的修订作战计划,去了解大明的军制,去熟悉周边驻军的状态,甚至,他远在京师,已摸透了边镇上,每一个将军的好坏。

  这都需无数的积累,花费无数的时间,很多时候,叱咤沙场,不过是数日的荣耀,可在这荣耀的背后,却是十年如一日的苦功。

  因此,方继藩不得不承认,朱厚照是个极聪明,却非常有忍耐力,坚定而执着的人。

  他认准了一件事,后宫的佳丽三千,不能磨灭的他的心志,大臣们的苦劝,也无法动摇他的决心,他可以为一件事,花费一生的努力,他有着极大的远见,认为朝廷对瓦剌部的仇恨,势必会导致鞑靼部的崛起,一旦不能给予鞑靼部重创,迟早有一天,大明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他势必会有一种超强的忍耐力,他可能可以对着舆图,一呆就是一天的时间,可能为了熟悉边镇的将军,以及各部的兵力部署,可以来回翻看无数来自边镇的资料,以至废寝忘食的地步。

  就如……他在西山书院所做的那样。

  他这并不是愚蠢,只是单纯的固执。

  居然……被这小子看穿了。

  方继藩心里苦笑,却依旧保持着微笑,然后,矢口否认。

  朱厚照却不以为意,似乎没有因为方继藩的否认,而有什么情绪波动,他笑了:“无论你是什么人,这都不打紧,你是老方,我是小朱秀才,咱们是兄弟呢。不过……你为啥要养猪,你这啥意思,我总觉得,你故意埋汰我。”

  一说到养猪的事,朱厚照便开始唧唧哼哼起来,方继藩觉得他像小猪佩奇。

  既然太子殿下都交了心,方继藩便不得不乖乖说出自己的想法了:“殿下,屯田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人人有饭吃。”www.xiumb.com

  方继藩笑了笑:“可将来,若是粮食大量的增产,人人都有了饭吃呢?”

  “……”朱厚照歪着头,开始瞎琢磨。

  眼看着暖阁要到了,方继藩告诉他答案:“那么,人要吃肉,总不能当真吃一辈子土豆泥吧,无论是牛羊,都不适合圈养,出肉率太低了,将来我们会有许多的余粮,有了余粮,可以将其转化为肉,人吃了肉,才会有强壮的体魄,有了强壮的体魄,才是大明未来的根本啊。”

  “你的意思是……为咱们将来横扫大漠……”朱厚照眼睛发光。

  方继藩笑吟吟的看着朱厚照:“文景之治之后,才会有武皇帝横扫匈奴,若无文景之治,哪里来的霍去病呢?一个冠军候的背后,是堆积如山的粮草,是数不尽的强壮汉军啊。”

  “殿下将臣当做兄弟,臣也视殿下为手足,这句话是臣掏心窝子的话,真的,可以用人格担保。”方继藩很真诚的样子,眼里真情流露。

  朱厚照背着手,饶有兴趣起来:“你继续说下去,来来来,且先别去见父皇了,你我惺惺相惜,先寻个地方好好说。”

  “这个……不好吧。”

  朱厚照兴冲冲道:“朝闻道、夕死可矣,读书人不都这样说吗?”

  “……”

  寻了一处殿廊,方继藩继续道:“那么殿下,而今,天降异象,我大明为这怪异的天象,已是疲惫不堪,不知出现了多少流民,这是为何?粮食减产,吃不上饭了啊。人吃不上饭,就要另谋出路,朝廷在谋出路,流民们也在求生,若是朝廷不赈济他们,他们不得已,只能反。”

  “那么大漠中呢?鞑靼部的小王子,前些年,一直对我大明秋毫无犯,可是今年,为何突袭锦州?这是因为,大明缺粮,天下各处,都在缺粮,这天下万方之地,无论哪一个君主,哪一个国家、部族,在这怪异的天象之下,都在谋取出路,人……都是逼出来的,没了粮,就要杀,就要抢,这天下,早已进入了多事之秋了。”

  “因而,臣在西山,折腾红薯,折腾土豆,折腾这猪,其实……就是在为那一日,做万全的准备,自前些年,气象开始发生变化开始,大明想要安社稷,万万的百姓想要活下去,都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养猪,就是生肉,有了肉,百姓们才不会孱弱,才可强壮体魄……殿下明白臣的意思了吗?”

  朱厚照颔首点头。

  “然后呢?”

  方继藩想了想,没有继续说下去。

  因为接下来的话,还是慢慢顺应发展吧,现在说这些,还为时尚早。

  那些号称穿越的人,回到了古代,便嗷嗷叫着要发展工商的,或是要殖民天下的主角,方继藩是懒得搭理的。

  历史之中,这里生活的军民百姓,每一个,都是活生生的人,他们有血有肉,你连饭都让他们吃不饱,一家人只有一条裤子见客,精耕细作都来不及,你还敢将大量的劳动力调配到工商中去,嫌自己死的不够快不成?

  我方某人就算有脑残,尚且还知道,在这个时代,朝廷重农轻商,表面上,是有一套可笑顽固的理论支撑,可实际上呢,却是最佳的选择,物产不丰富,却拥有大量人口,亩产产量率如此低下的时代,任何一个能耕地的劳动力,都是宝贵的,谁都知道,工商能产生利润,古人们不傻,也知道同样一块田,种植桑树,养蚕生丝,产出丝绸,这丝绸的价格,比之种粮,要高昂十倍百倍,可你有再多钱,丝绸织出再多,有什么用?这可是一片习惯性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土地,任何一个统治群体,也维持不了三百年以上的统治,没有高产的粮食,没有丰富的肉食供应,贸然玩这个,是找死。

  至于动辄要吊打天下,按着天下万国在地上摩擦的人,那也忽视了社会的主要问题。

  军民百姓们想着吃饱饭,不想饿肚子,他们想安安生生的过日子,想要一身的气力,养活一家老小,凭什么就要九死一生,跟着你深入大漠去效仿秦皇汉武?就为了热血激昂一下,喊一句大汉威武,他们有啥好处?得到一片不毛之地,然后呢?

  满朝的文武,包括了弘治皇帝,没一个人是傻子,满天下的士绅和读书人们,也没一个人是傻子,他们羁縻周边的部族,他们用朝贡的制度,维持天朝上国的体面,本质上,不是因为恐惧战争,而是因为……他们找不到战争的理由。

  朱厚照是一个生错了时代的人。

  或者说,当前的生产体系,根本容不下这样的太子,也容不下未来的天子。

  社会必须一步步的发展,先有高产的粮食作为祭奠,接着必须要保证大漠之中,也有产出,要让人看到,原来,在那荒芜之地,竟也可以从地里生出粮食,人们才肯趋之若鹜,要让人知道,在那汪洋之中,可以货物数之不尽的奇珍异宝,人们才愿下海,无惧于风暴。

  方继藩凝视着朱厚照:“殿下只需明白,当今之世,要出霍去病,得先养猪。”

  朱厚照看着方继藩,有一种这个家伙仿佛在骗我的感觉。

  最终,他乐了:“信你一次!”

  ………………

  暖阁里。

  弘治皇帝的笑容逐渐消失。

  就在半个时辰之前,就已有人奏报,说是太子和新建伯入宫。

  他还乐呵呵的,可左等右等,他心里计算,这个时间,都已足够从午门到暖阁里打几个来回了吧。

  那逆子……

  又做什么了?

  弘治皇帝面上阴云密布。

  终于,有宦官快步进来:“陛下,太子与新建伯觐见。”

  “进来。”

  朱厚照和方继藩一前一后入暖阁,朱厚照下意识的,摆出可怜巴巴的模样。

  方继藩心里感慨,果然,狗改不了吃*啊。

  “儿臣见过父皇。”

  “臣……”

  弘治皇帝摆摆手,他本是想发怒的,可是看了朱厚照和方继藩,气却是消了。

  这两个家伙,看上去吃了不少苦头,又黑又瘦,方继藩还好一些,朱厚照就惨了,像是一下子,年长了几岁。

  弘治皇帝目光温柔了一些:“来人,赐坐。”

  ………………

  第五章送到,呼,长长松一口气,又可以睡觉了,开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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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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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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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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