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重生败家子方继潘>第二百七十三章:大将之风
  在有惊又喜之后,刘瑾笑不出来了。

  书信……还有那口箱子……

  鞑靼人来了,来了啊……

  自己辛辛苦苦在这关外,奉太子殿下之命,执行坚壁清野,得罪了这么多人,遭了这么多罪。

  可现在……

  自己……好像疯了……

  那些金银都送去给了萧公公……为的就是……

  刘瑾甚至有些站不稳了。

  他下意识地用双手无力地锤着自己的小心口,可相比于锤击的物理伤害,最疼的,却是心啊,那里就像插着一把剑,刺得一阵一阵的痛。

  “追……追啊……得将那张智追回来。”

  他喃喃念着。

  自己的金银啊。

  何止是金银,还有功劳,这天大的功劳啊,保全了数万军民的功劳啊……

  他的泪水遏制不住的迸出来。

  这辈子没吃过这样的亏啊。

  可他看着城外,那浩浩荡荡的骑军,开始包抄着围城,此时此刻,那张智骑着马,怕早已跑远了,至少已到了百里之外,此时……追……追啥,有人敢出城吗?

  那皑皑的雪地里,无数的黑点,一眼看不到尽头,这分明是鞑靼人的主力,倾巢而出了。

  刘瑾浑身在颤抖。

  而这时,他还没有发现,欧阳志也已登上了城墙,就站在了他的身后。

  突然来了这么多的鞑靼人,身边的士兵显得战战兢兢的。

  即便明知锦州高耸的城墙,使这一步之外的鞑靼人,犹如天堑一般与自己相隔,可依旧还是有人显得慌乱。

  而欧阳志却显得格外的镇定,他反应本就比人慢半拍,而且……恩师的预料既然没有错,他心里反而更加镇定下来。

  手持着御剑,他只木然地看着城下,脸上看不出一点的异色。

  而片刻之后,巡按御史李善、指挥何岩、中官王宝,会同城内的文武们,也都匆匆的赶上了城楼。

  他们目瞪口呆地看着城下的一切,震惊至极。

  在这个节骨眼上,鞑靼人,竟真的来了,带着杀气而来了。

  何岩觉得后襟发凉,心也凉飕飕的。

  他想到了一个极可怕的可能,倘若不是坚壁清野,那么,驻守在锦州城外的诸千户和百户卫,不靠城墙,能抵挡得了这鞑靼主力吗?还有城外的百姓……

  鞑靼人袭击大明的疆土,俗称打草谷。这出自宋朝的时候,每一次,辽人军队出征,他们的人马都不给粮草,不带任何的军粮和辎重,而是每日派遣打草谷的骑兵四出抄掠以供军需。

  鞑靼人继承了辽人们的作战方式。

  他们从不带军粮,只要围住大明的城池,使大明的军队出不得城,随即便开始分遣骑兵,四处在外烧杀劫掠,供养军需。ωωω.χΙυΜЬ.Cǒm

  何岩不由回头看了一眼锦州城的谷仓,那谷仓里,粮食已经堆积如山,而在这锦州城外,方圆数百里内,可以说是所有的军民百姓尽都入了城,倘若不是坚壁清野,只怕现在……

  就算鞑靼人不拿下锦州,可即便保住了锦州城,这城外的十万军民,怕也早已死无葬身之地,而数之不尽的粮食,也成为了鞑靼人的军需了吧。

  一下子,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看向了欧阳志。

  这个带着御剑来的钦使,面上没有表情,没有喜,也没有哀,他的面容,还是当初他到达了锦州时,初见的那个样子,看着像呆子,可这呆滞的面容,却在这个时候,令这上上下下的人心中一定。

  这位钦使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这是完全无惧城外的鞑靼大军啊,如此气魄,世所罕见,真是非常人也。

  情绪是会感染的。

  欧阳志的淡然处之,也使所有人悬着的心放下了,毕竟钦使早已预料到了鞑靼人的奇袭,最坏的结果没有发生,而且钦使如此淡定,想来,是料定了有击溃鞑靼人之法。

  真是人才啊,年纪轻轻,用兵如神。

  “钦使……现在……当如何?”中官王宝小心翼翼地看了欧阳志一眼,他说出了这满城将士们的心声。

  鞑靼人的可怕,在这辽东的土地上,谁人不知,人们已经谈虎色变,在这锦州,其实鞑靼人已有数十年不曾出现了,现在军民们突然看到这数之不尽的鞑靼人大军,说实话,都很慌。

  欧阳志‘沉吟’了片刻,道:“守城!”

  说话的声音,很平静,没有丝毫的敢情波动。

  可一下子的,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有人暗暗翘起大拇指,大将之风,此大将之风啊。

  其实欧阳志只是来传达旨意的翰林,说他是钦使,其实也没有错,可碰到眼下这种情况,他一个翰林,有什么资格在此指三道四?

  可现在,他一句守城,顿时让所有人都吸了口气。

  承平了太久,突然有了一个主心骨一般的人告诉他们该做什么,何况此人还曾预料到了敌袭,在这种情况之下,还能做到如此镇定自若,实在让人安心了不少啊。

  何岩醒悟了过来:“不错,守城,守城!”

  一声令下,整个锦州城已开始动员了起来。

  那些愤恨的军民,顿时变成了慌乱,而随后,却突然对那个钦使,生出了几分感激之心。

  要知道,若不是因为这钦使,坚决执行坚壁清野,只怕现在的他们,早已全家老幼,俱都得死在鞑靼人的铁蹄和屠刀之下了。

  因而,在下达命令的时候,何岩特别玩了一个心眼:“钦使有命,男丁与女眷分置,身高至车轮以上者,编入各营,协力守城……”

  一下子,安心了。

  不只是因为钦使在军民心目中,瞬间成为了大英雄,另一方面,这位料事如神的钦使,在贼军来袭的情况之下,也足以让他们心安。

  整个锦州,开始有条不紊起来。

  无数的石头、火油开始送上了城墙,铁炮开始进行校准,步弓手就位,诸官各司其职。

  此时,欧阳志则是拍了拍刘瑾的肩,因为自始至终,刘瑾都不发一言,整个人无力的靠在女墙上,只木讷地抬头看着乌云翻滚的天穹,双目有些无神。

  “刘公公,我早说过……”欧阳志看着刘瑾,一字一句道:“恩师是不会错的。下一次,不要再腹诽我的恩师了,否则……我不会对你客气的。”

  “……”刘瑾龇牙,心里大骂,咱就要骂,那方继藩GOUNIANGYANG的东西,你们都不得好死,可恨至极,真真猪狗不如。有这样坑人的吗?有吗?

  当然,他总算还保留的几分理智,让他勉强地挤出一丝难看的笑容,口里道:“是,是,新建伯料事如神,如有神助,咱佩服都来不及……”

  ……………………

  城外。

  浩浩荡荡的鞑靼人兴冲冲的赶至。

  无数人已经疲倦不堪。

  他们马不停蹄的穿越了大宁防线,摆脱掉了朵颜三卫,许多人早已饿了,腹中空空!

  鞑靼人出征,虽比辽人高级一些,毕竟草原上的社会,还是会发展进步的,可是高级的也很有限,因为他们也不过只带来了几日的口粮而已。

  这一路都省着,为的就是等到了锦州,这大明汉人军民的聚集地,好日子就来了。

  他们永远都忘不了,当初老鼠掉进了米缸里的场景,土木堡之变,虽是瓦剌人所为,可此后,鞑靼人已经侵吞了瓦剌人大量人口,那些老人们,口口相传着当年的盛况,进入了大同,到处都是村落,到处都是炊烟,他们想吃哪一家就吃哪一家,吃完了他们的粮食,便杀他们的男人,再……

  锦州虽比不得关内,可也是汉人重要的聚集地。

  因而来时,所有疲惫又饥饿的鞑靼人,个个满怀着憧憬,似乎苍天也预示着,他们将要和他们的先祖们一样,快乐的在这锦州的大地肆虐。

  只是…………这一路而来……

  千里无人……

  虽有村落,可村落里早已没人人烟,打开他们的地窖,一粒粮食都没找到。雪地里,脚印和畜生的蹄印早已没了踪迹!

  一个人都没有,一颗粮都没有。

  他们在一处空置的军寨里,发现了一些粮食的残迹,不过显然,对方是在撤退时,将这些带不走的粮食堆砌了起来,然后一把火烧了一大半,留下了一大堆灰炭,还有那没烧透的一些粮,于是乎,这没烧透的粮立即被鞑靼人疯抢起来,差一点,几个鞑靼人就拔刀相向起来。

  他们喜欢吃粮,汉人的米饭,还有面面,在他们的心目中,只有很高级的人才能吃上的美味,而且为了奔袭,所有人都尽力的节省口粮,这一路,只是半空着肚子,现在的鞑靼人就像是一群流民和乞丐,倘若这里到处都是村落和粮食,大家倒是可以愉快的勾肩搭背,称兄道弟。

  可现在……哪怕是一颗粮,都足以引发口角,甚至拔刀相向。

  越是深入,鞑靼人越是心凉。

  他们起初还以为,是附近的村落发现了他们的踪迹,因而举家逃了,不过不要紧,他们可以追,他们的马快!

  可后来,深入了百里之后,他们才意识到,他NIANG的,人呢……粮呢……

  来都来了,一点粮都不给剩?

  …………

  昨晚构思情节,今早更新了第一章才睡觉的,所以起晚了,第二更来晚了,抱歉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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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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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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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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