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茂密的丛林里,贵州特有的湿气,已让许多人皮肤开始溃烂起来,瘙痒无比。
他们身上所带的干粮,早已所剩无几了。
其实相比于这些,真正困难的是在这林莽和山涧中行走。
十万大山,看不到尽头,明明在舆图里,不过是十几里的路,可实际上,却宛如隔着一道道天堑。
即便是山地营,他们也已筋疲力尽,当初自贵阳出发时的昂扬斗志,此刻已经无影无踪了。
他们犹如在烂泥中摸爬滚打的人,狼狈不堪,八百人,只剩下了六百。
最重要的是,总兵竟是个大忽悠。
每一次都在说,翻过了这座山,就到了,结果……翻过一座山又是一座大山,一次又一次。琇書蛧
终于,绝望的人宁愿靠着树根,死在这里,也不愿意再往前行了。
闷热的天气,使人恨不得将身上湿重的衣甲摔在地上,可林莽里突如其来的蛇虫,却又让他们不得不将身子捂着结结实实。
自贵阳出发的时候,中官骇了一跳,不过……中官没有阻止。
而是转过身,跑去写密奏了。
方景隆也自知自己在豪赌,他非赌不可,这是明军在那妇人的阴谋诡计之下,唯一翻盘的机会,错失了这一次良机,又不知多少人要死在这密林的深处。
在这里作战,最不畏惧的,反而是与贼军厮杀,精锐的明军,给养充足,旗帜鲜明,号令如一,完全不是那些寻常土人叛军可以比拟。
在这里,他们是在和天斗,和这一座座大山斗,是在和那突如其来的各种疫病,以及永远都不会停歇的雨水进行战斗。
方景隆扑哧扑哧的喘着粗气,他也已筋疲力尽,坐在巨石之上,微眯着眼眸看着身后衣衫褴褛的队伍,许多人摇摇晃晃的麻木前行,整支队伍毫无生气,所有人都是狼狈不堪。
方景隆看着士兵们,此刻所有士兵也看着他,他们看他的眼神,再没有当初的爱戴,更多的,却是麻木。
骗子。
“翻过这一次大山……”方景隆咽了一口吐沫,努力调整自己的心情,开口试着再忽悠一次,就好似后世某些以割韭菜为乐的公司一般,不把韭菜割到根,总觉得自己不够敬业,难免心生不甘。
毕竟,不到最后关头,谁能保证,还会不会有韭菜,啊,不,实在的士卒,对自己的话深信不疑。
“总兵……”方景隆的话刚出口,一旁的老王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哭丧着脸打断他。
“别糊弄了,再糊弄要出事,弟兄们会哗变的。”
“………”方景隆住了口,眉头深深的皱了起来。
带着几分惆怅,抬头,看着那林莽和茂密枝叶里透出来的几缕阳光,他不禁感慨万千。
“不一样,不一样了啊,想当年,家中大父奉文皇帝旨意征安南的时候,那时候老夫还小,听大父口述,在那安南,将士们都很实在啊,哪里像现在,当兵的都学精了,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啊……”
他觉得生不逢时,或许到了大父,也就是自己祖父的那个年代,文皇帝还在的时候,自己一定不会遭遇这样的窘境吧。
在心里暗暗畅想了一番,他便瘪了瘪嘴,对身旁的老王说道。
“扶老夫起来,可怜了老夫这老腰,咱们继续,翻过了这座山去,他娘的,在这里作战,还不如去九边打鞑靼人呢,就算死,好歹也死个痛快一些。”
方景隆在老王的搀扶下起身,龇牙咧嘴,他的靴子里,裹脚布十几天都不敢撕开过,汗水和破了的老茧渗出来的血,仿佛已将裹脚布与皮肉黏在一起了,这一双脚,怕都馊了。
堪堪站起来。
先行的斥候却是自林涧中钻了出来:“总兵,总兵……”
声音里是难掩的兴奋。
然而行军的将士们依旧麻木,没人理他们。
几乎每一个人,都知道这套路了,总兵嘱咐了斥候,然后这斥候兴冲冲的回来,告诉大家,贼军就在眼前。
这套路,他们已听了无数遍,现在,刘斥候的演技又精进了不少,瞧他健步如飞,好似欢欣鼓舞的样子,还有那挑着眉,犹如即将要进洞房的兴奋模样,真不容易啊。
“前头……前头……”刘斥候说到此处,居然喉头哽咽,眼泪模糊的哭了:“前头就是石涧寨,是石涧寨……我们……我们到了……在那里,发现了明哨,显然,是有贼军驻扎,这寨子靠着瀑布,依山背水,以卑下的预料,寨子至多只能维持百户人家……卑下摸了一个时辰,没有发现暗哨,不过附近,有骡马的痕迹……”
将士们依旧麻木而行,似乎这一切又是套路。
可方景隆却是一下子精神了,双眸放光,疲惫的面容里荡漾起色彩:“确定是贼军吗?”
“可以确定,寨子里妇人并不多,从晾晒的衣衫来看,男子占了至少八成以上,总兵,现在许多土人,男人们都是倾寨而出,跟着米鲁作乱,这寨子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男子。”
刘斥候是跟着方景隆的老卒,抡起上阵杀敌,或许没什么用,可这观察和探视,却是一等一的好手,方景隆信得过他,方继藩突然想哭。
他娘的,终于是最后一个山头了。
方景隆立即朝众人大吼一声:“立即停止前进!全部围拢来,听侯本总兵的命令。”
将士们一个个面无表情,六百多人,犹如丧尸一般,拖着磨了不知多少水泡的脚,一个个围拢过来。
方景隆跳上了巨石,先吐了一口吐沫,下一刻便激动的道:“翻过这座山,贼军就在眼前了,而且,十之八九,这里就藏匿着贼酋。”
“……”
没有人回应他,回应他的,依旧是一张张麻木的脸和双双冷漠的目光。
方景隆冷笑:“现在传令下去,原地修整,准备作战,还剩下多少干粮?是不是也所剩无几了,那就不必节省了,统统吃干净。”
破釜沉舟。
这一句话,倒是唤醒了许多将士,众人错愕,这一次,难道是真的?
否则,怎么会吃光干粮呢?
方继藩抽出腰间的刀,驻在巨石上,左右四顾,脸上的横肉一抖,露出了狰狞之色。
“我有一个儿子,他现在在京师里,身边有几十个女人伺候着他,这女人于他而言,就如母马,他想骑哪一匹马,就骑哪一匹!”
“……”
“我儿子穿着上好的绸缎,你们去打听打听,那绸子,是京里五苑祥产的,你们怕是一辈子,也买不起一件。”
“我的儿子,成天给我惹事捣蛋,得罪了不知多少人,可顺天府敢动他一根手指头吗?”
“我这儿子,早上起来,要吃NAI,是人身上挤出来的!若是晚了送上去,不够温热,他便不吃。”
“我的儿子,过着的是神仙一般的日子。”
“你们的儿子呢?”方景隆轻蔑的看着这些衣衫褴褛的将士:“你们的儿子,现在还在泥地里,你们的儿子,连书都读不上,世世代代的军户,将来长大了,连个婆娘都找不到,只能让你们断子绝孙。你们的儿子,吃的是黄米粥,犹如街上的乞儿,谁都可以轻贱。你们的婆娘,几年也舍不得扯一匹布给自己置一件新衣,你们这活着,和死了有什么分别?”
说着,他不禁顿了顿,旋即声音提高了几分贝。
“你们定是不服气,为什么我的儿子,是人上人,你们的妻子,却如此的轻贱,老子告诉你们,那是因为老子老子的老子,跟着文皇帝身后头,流血流汗,靠着杀敌,给杀出来的,没有我老子老子的老子立的功劳,我方景隆的儿子和你们的儿子,没有丝毫的区别。”
他手指着那高山后头,声音洪亮无比。
“今日,翻过了这座山,贼子就在眼前,天大的功劳就在眼前。大山之后的敌酋,她是数万叛军的首领,因为她,而折损了我大明一个巡抚,一个总兵,还有一个中官,害我大明死伤了数千上万的将士,糟践了朝廷数不尽的钱粮!天子大怒,敕命三军剿贼,拿下贼酋,便是天大功劳!”
“所以!”方景隆胸膛起伏,龇牙道:“建功立业就在此时,让自己活着像个人样就在此时,想要子孙世受天子甘露,就在此时;荣华富贵,就在此时!”
“……”
一下子,将士们的冷漠不见了。
这一双双饱受折磨的眼睛里,突然间渗着绿油油的光,麻木的人,自心底深处,生出了某种超越了寻常人的本能。
一个个人,身子颤抖,大家,突然有劲了。
一旁的老王偷偷的看了方景隆一眼,心里佩服,他和别的士兵不一样,自打老王老子的老子的老子时起,老王家就跟着老方家混了。
每一次临战,方家都是这一套说辞,只不过,方家的太祖,说自己儿子在京里享福,吃REN奶,方家的大父,又说方总兵的爹在京里享福吃REN奶,方总兵的爹,当初也是这么说方总兵,现在,终于轮到方家少爷了。
这种话听得耳朵长了茧子,令他实在高兴不起来,不过老王家历代,都是老方家的人,所以他依旧传承了老王家的传统,一副激动的样子,龇牙附和着。
“总兵说的好,咱们……杀贼,立功。”
将士们嗷嗷叫起来。
方景隆觉得很欣慰,传统没有丢,韭菜还是韭菜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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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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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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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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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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