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重生败家子方继潘>第一百二十四章:要文明
  “说重点。”……

  在弘治皇帝的注目下,方继藩倒是不再说客套话了,而是振振有词地道:“屯田之事,关系重大,虽有太子殿下总览全局,可臣还是怕……事情办不好。”

  本是心情不错的弘治皇帝顿时皱眉起来,这可是大事,关系着社稷民生,万万马虎不得啊,方继藩你这小子,方才还信心满满的,转过头你就说怕办不好?

  于是他拉下了脸,露出了几分严肃,道:“方卿家……”

  真是说变就变,方才还是继藩,现在……翻脸便不认人了啊,只见弘治皇帝继续道:“方卿家竭尽全力就是。”

  “这是当然的。”方继藩此番自是有目的的,他一脸信誓旦旦地道:“方家几代忠良,臣亦不例外,臣的意思是……臣听说英国公幼子,金吾卫百户官张信精明强干,若是有他协助,这便再好不过了。”

  “……”

  张信……

  弘治皇帝倒是有印象。

  此人乃是周王郡马,又是英国公张懋的幼子,还获赐了银腰带,现在在金吾卫当差,在宫中卫戍,好几次,弘治皇帝在宫掖中出入,都是由他伴驾。

  那个小伙子,确实是个实在的人,就是太老实了一些。

  就在这个时候,外头有宦官进来道:“陛下,英国公到了。”

  “传。”

  张懋觉得方继藩这个家伙,实在是太没有礼貌了,见了他就是直接跑,跑就罢了,还往暖阁这儿跑,这小子皮痒了啊。

  不过……正事要紧,张懋也不过是吓唬吓唬方继藩罢了,在宫里,他哪里敢对方继藩动手。

  此时,他头戴梁冠,一件斗牛服之下,是一件狐皮内衬,在圆襟处露出些许的端倪;腰间系着金腰带,他身子微微有些发福了,现在穿着也臃肿,可他这浓眉之下,一双眼睛却依旧是闪闪生辉,使整个人有一种异常魁梧和英武之感。

  进了暖阁,他屈膝拜倒,朗声道:“老臣,见过陛下,陛下命臣祭祀太庙,祭祀之礼已成,臣特来……”

  “卿家,你来的正好。”弘治皇帝笑吟吟地看着张懋。

  这令张懋有些奇怪,什么叫来的正好,有什么事吗?他眼角的余光看到了方继藩。

  弘治皇帝慢悠悠地道:“令子张信,可在金吾卫中值事?”

  “是。”张懋感到一头雾水,便道:“犬子是不是……”

  “他很好。”弘治皇帝淡淡道:“即日起,敕命张信入羽林卫屯田百户所听用,任为副百户!”

  这轻描淡写一句话,张懋一口老血差点没有吐出来。

  金吾卫调入羽林卫是平调,这倒没什么,毕竟无论是金吾卫还是羽林卫,这都是亲军中的亲军,地位相等,比寻常的亲军,都更尊贵一些。

  可是……张懋很想提醒弘治皇帝,自己的儿子,可是百户官啊。

  原本这个儿子磨砺了这么久,理论上而言,接下来该谋求一个职缺,或去南京守备,或是在边镇再磨一磨,就该升任千户了,这是似张懋这样的勋贵们,对子侄们的职业规划,可怎么转眼之间,从金吾卫百户官,摇身却成了羽林卫的副百户?军中倒是有副千户的职缺,可没有副百户,百户前头加了一个副,怎么听,都好像这暖阁里的宦官一样,少了一点什么。

  张懋心里感到有些不怎么美妙,面如死灰,想要为自己儿子解释一下,可这突如其来的旨意,实是令他措手不及,他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于是仔细咀嚼了陛下的话,突的想到,羽林卫,哪里需要屯田,又怎么来的屯田百户所?

  “屯田百户所……”

  弘治皇帝一笑,便道:“该是西山屯田百户所,百户乃是继藩,他举荐了令子!”

  “……”张懋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顿时有一种悔恨当初,没有掐死方继藩这个祸害的感觉。

  人嘛,总是会偏爱一些自己的幼子,张懋的子嗣不少,虽然对这幼子管教严厉,经常将他揍得嗷嗷叫,可毕竟做爹的还是做爹的。

  他……心疼啊。

  “世伯……”方继藩朝张懋笑,笑得很开心,声音也透着愉悦:“请放心,小侄一定会好生照顾张信大兄弟的。”

  这就是人质啊,从今日起,我方继藩便是张信的顶头上司了,你还敢揍不?

  不过为了防范于未然,方继藩还是决定先行开溜,可万万不能和张懋一道儿出宫,毕竟这位张世伯正在气头上,肯定不太理智啊。

  …………

  此时在王家。

  王守仁正被禁足在家,这几日,也只好乖乖呆在书斋里读书。

  只是……他显然不是一个安分的人,虽然对那方继藩已是失望,心里却依旧还惦念着两件事。

  这方继藩,如此违反常识,竟在这样的天气里种瓜,难道……此人当真是个疯子?

  太有悖常理了,倘若是疯子,何以他的五个门生,据闻都很是钦佩他,甚至对他五体投地,这五人,可不是寻常人啊,都是会试之中名列前茅之人,将来的前程,必定远大。

  他觉得心情甚是浮躁,推开窗,外头依旧是寒风冷冽,景致萧条,而他枯瘦的面上,显得心事重重。

  他的眼睛似乎眺望着远方,只是若有所思。

  另外一件事……那方继藩认为贵州剿贼必定受挫……可是……

  王守仁心里不禁勾起了一丝苦笑,他又重新的研究了一遍贵州平叛大军的方略,这确实是最稳妥的方法,受挫……是不存在的。

  王守仁对于自己的兵略,是颇有信心的,于是念及此,他不有失笑。

  却在这时,这府里却传来了嘈杂的声音。

  王守仁微微皱眉,便见管事匆匆而来,手里还抱着不知什么东西,用盘子拖着,小心翼翼地道:“少爷,少爷……快看,快看,稀罕物。”

  稀罕物?

  等那管事走近了,将托盘上的红绸子拉开,竟是一片西瓜。

  这西瓜红彤彤的,却看得王守仁眼眸里闪过一丝错愕:“这……这是……”

  “是西瓜啊。”管事眉飞色舞地道:“这是今儿一早,太子殿下赐给詹事府诸官的,一人一片,老爷乃是少詹事,自然也承了恩,不过老爷有些舍不得吃,便托了詹事府的人将瓜送来给少爷吃。少爷,这瓜……可稀罕呢,据闻还有养生的功效,据说在外头,是十两一个呢,不过,如今已是有价无市了。”

  王守仁却是面色突的白了,瞪大了眼睛,如见了鬼似的看着这瓜,老半天,竟是回不过神来,良久,他才道:“此瓜……是太子和方继藩……”

  后头的话,竟是说不出去了。

  骤然之间,王守仁竟生出一种强烈的冲动,他想要知道,那个方继藩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

  方继藩感觉人生很美好,升了官,眼看着又要大发一笔横财了,而接下来,方他的屯田百户所便算是正式成立了。

  这是一个令人激动的日子,方继藩一早便穿着钦赐麒麟衣,携着钦赐御剑,腰间系着金腰带,先往詹事府,等迟一些,还需去西山的百户所里一趟。琇書蛧

  见到了方继藩,朱厚照显得很高兴,朝方继藩挥挥手,又见邓健也怯怯地跟了来,乖乖在殿外头候着。

  “老方,我们何时出发去西山?”

  方继藩笑了笑道:“一切殿下拿主意便是了。不过,既然要在西山屯田,总要有所计划才好。”

  方继藩灵机一动,命刘瑾取了笔墨来,随即笑容可掬地道:“除了西瓜,殿下对什么还有兴致?”

  朱厚照想了老半天,念出了一个字:“葱。”

  “很好。”方继藩欣赏地看了朱厚照一眼,随即提笔,记下。

  这等事,需集思广益才好,方继藩还是很讲民主程序滴,因而也一视同仁,便又看向刘瑾:“刘瑾呢,你来说说看?”

  刘瑾挠挠头,朝方继藩谄笑道:“方百户,奴婢喜欢吃胡瓜。”

  所谓胡瓜,其实就是黄瓜,是西汉时张骞自西域带回来的。

  黄瓜是好东西啊,能美容养颜,就不知道能不能补肾,方继藩颔首点头道:“不错,不错,刘瑾很有眼光。”又记住下。

  其他朱厚照身边的几个伴伴,也都七嘴八舌起来:“萝卜。”“奴婢只爱吃米,可以种稻米吗?”

  稻米?

  方继藩摇头,稻米太费水了,不适合北方啊,有些东西,还是得切合实际的,便道:“换一个。”

  ……

  于是片刻功夫,这纸上便琳琅满目的记下了许多的蔬果。

  这个时候,方继藩倒是想起了一个人来,目光朝外一瞥,吼道:邓健,邓健……”

  邓健在殿外候着少爷呢,一听少爷叫自己,连忙匆匆入殿道:“少爷有何吩咐。”

  方继藩笑吟吟地看着他,难得和颜悦色地道:“你喜欢吃什么?”

  “呀……”邓健挠着头,想了老半天才道:“小的爱吃鸡。”

  “……”方继藩的脸瞬间拉下来了,突然有一种想打人的冲动。

  深呼吸,要文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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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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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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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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