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世,对于很多人而言,似乎自文皇帝之后,大明的海政便延续了太祖高皇帝的策略。
可实际上,围绕着开海禁还是禁绝海贸,以及是否继续下西洋的问题。
从明宣宗开始,一直到了弘治朝,朝中的争议,从未休止过。
每隔数十年,这封尘的记忆被人所想起,于是乎,围绕着海禁以及西洋之策,双方唇枪舌战,争得不开交。
上一次的海禁争议,还是在成化朝的时候。
开海和下西洋的代表为兵部尚书项忠。
项忠经历过土木堡之变,被俘虏,瓦剌人让他养马。
不过这厮倒也聪明,骑了自己养的马便溜了。
此后马跑不动了,于是徒步七昼夜,回到了北京城,是中华民族越狱的代表性人物。
此后他总督过湖广的军务,还曾在广东任副使、在山西任按察使,因为政绩卓越,被调入京师。
他同时,还是浙江人,住在海边,他深知海盗猖獗,侵犯边境的危害,也能从父祖们的口里,得知当初郑和下西洋时的荣景。
那个时候,无数珍奇装载卸货,无数的大船在营造,无数人成为了水手和海官,随着郑和出海,建功立业。
想到这些项忠要求重下西洋。
于是立即遭遇了反对。
双方争执的面红耳赤。
可争归争,项忠想来也很清楚,这场争议定会维持很久很久,所以……他不在乎。
真正心寒的却不在此,而在于,当他带着人,气冲冲的向分管兵部库房的刘大夏,要求他交出海图和郑和下西洋的资料时,刘大夏却告诉他,这些,统统已经烧了。
一下子,所有的争议戛然而止。
再没有人提开海和下西洋了。
要知道,人们对大海是敬畏的,大明几十年不曾造过大船,数十年不曾下海,若是没有了以往的经验,甚至连编练远航的水手,栽培掌舵和掌帆的人员,都是空白,一切,都得靠老祖宗们的经验。
在没有老祖宗经验的情况之下,完全自行摸索,去造船,去编练人员,这……简直就是笑话。
当然,除非朝廷真有当初文皇帝时的魄力,不惜一切代价。
而到了成化至弘治年,皇帝一言九鼎,真正一言而断,如那文皇帝一般,一声令下,征用数十万人,倾尽朝廷之力,去建设一个前所未有的舰队。
如今,凭着这满朝如此多的掣肘,是做不了此等大事的。
于是乎,再没有人去争议开海还是禁海,没有人去说下西洋了,因为已经没有了意义,大明彻底与海洋隔绝。
项忠气愤之下,致士,其实他还处在盛年,已成为了兵部尚书,若是继续干下去,很有入阁的希望,毕竟他致士之后,依然快乐的活了二十六年。
而刘大夏,也因此而声名鹊起,美名传遍朝野。
许多人称赞他以下制上,不畏强BAO,认为他为国为民,是不愿浪费朝廷公帑,去让朝廷做好大喜功之事。
今日,方继藩献上了红薯,刘大夏作为一个为国为民的君子,自然兴冲冲的跳出来刷了刷脸,一场嚎哭,感天动地。
弘治皇帝颇为感慨,其实他何止不想嚎嚎大哭一番呢,有了这红薯,让他焦头烂额的粮食问题就得以解决了。
可是他是皇帝,得注意自己的身份,自然是不能当臣子的面大哭。
弘治皇帝特别的看了刘大夏一眼,心里似乎对这个兵部职方司郎中,有了更好的印象。
都说刘郎中忠直憨厚,爱民如子,果不其然啊。
在感慨了一番之后,弘治皇帝深深的凝视着方继藩,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眸里透着困惑,很是认真的问道。
“方卿家,这番薯,从何而来?”
方继藩如实回答。
“臣死罪,这出自于一个胡商。”
居然……是胡商……
其实弘治皇帝只一听,有点懵逼,面色微微一变,嘴角竟是不自然的抽搐了一下。
“胡商……”
此刻这满朝文武也露出了尴尬的表情,看着方继藩,哭笑不得,果然你还是那个方继藩啊。
大明只有朝贡贸易,是禁绝私人贸易的。
方继藩没有提哪一国的贡使,只说是胡商,明眼人都知道,这厮……是和走私商人勾搭上了,这家伙,就不是个东西。
只是,在此大功之前,什么胡商其实一丁点都不重要。
弘治皇帝回过神来,一挑眉,没有继续深究胡商之事,而是深深的感叹起来。
“真想不到,世间竟有番薯这样活人之物啊。”
方继藩见火候差不多了,眼角扫了一眼刘大夏,刘大夏还在垂泪,整个人显得很激动,似乎内心的喜悦无法平息。
方继藩在心里笑了笑,便开口说道。
“陛下,臣自那胡商口中得知,番薯,并不算什么稀罕物,在他们那里,何止是番薯,还有许多物产,堪称神奇。据说还有一种作物,一年可以三熟,一亩可以产百石,且味道可口,其口感比之番薯更佳,通常,他们称其为玉米。噢,对了,这玉米甚至不需精心耕制,任其生产,即可。在那里,人们根本无需花心思务农,却永无饥荒。”
满殿哗然。
亩产百石。
还特么的比番薯口感更好,甚至……还不必如水稻和麦子一般,花心思去耕作……
百石啊。
这等于是粮产,直接增加了数十倍,原先二十亩地养活一家人,一大家人辛苦耕作,也不过得这几十石的口粮罢了。
这……是唬人的吧。
若是昨天方继藩说出这等话来,保准要引来所有人的嘲笑。
可今日,没有人笑得出来,番薯不就已经足够神奇了吗?这不就证明方继藩所说是真的,那么,再出一个玉米,又有什么奇怪的?
弘治皇帝动容,双眸放光,很是激动的问道。
“玉米在哪里?”
“在泰西之地更西之处。”方继藩道:“臣也是听那胡商说的,不过臣看他是个老实人,想来,不敢欺骗臣吧。他还说,除此之外,那里还有一种作物……”
“还有……”
所有人都要疯了。
这完全属于颠覆了常识,给这满殿的君臣们,打开了一道新的大门。
刘大夏爱民如子,此时也不哭了,忙是追问道:“还有什么?”
方继藩朝众人笑吟吟的开口说道。
“还有一种东西,他们称之为珍珠米,种子撒下去,一粒米,便有珍珠这般大,人们吃十几颗,便可饱腹,亩产,可达两百石……”
君臣们,已经窒息了,个个睁大眼眸,露出震惊的神色。
这米竟还可和玉、珍珠沾上关系,不过……单凭方继藩的描述,其实大家就已经感觉很高级了。
如此看来,这番薯,在那遥远的泰西之地之西,简直就是连狗都嫌的粮食啊。
方继藩吹牛逼的时候,脸不红,气不喘,一脸诚实的模样。
反正番薯已出来了,你们爱信不信,等将来你们真到了那传闻中的泰西之地更西的地方,发现所谓的玉米没有这么神奇,更不存在所谓的珍珠米,那能咋样,我方继藩也被骗了呀,被那该死的胡商忽悠了,来来来,我去抓那胡商来剁成肉酱给大家烤了下酒。
“……”
满朝诸公,顿时无言。
可是他们的心,却是热了,个个心里都在畅想着方继藩说得食物。
若真能如此,何愁盛世不来呢?
弘治皇帝脸色凝重,抬眸环视了众大臣一眼,只见众位的神色都是向往,他心里很清楚,所有人的想法和自己是一样的。
弘治皇帝扫视了众人之后,目光最后放在方继藩的身上,开口问道。
“那胡商在哪里?”
“已经走了,扬帆远去。”方继藩叹了口气。
“他还说,番薯此等无用之物,所以该国倒是无所谓,可即便是这极西之国,也久闻大明的强盛,绝不肯将那些宝贝粮食,用来助长他国气焰,因而该国禁绝商贾带出玉米和珍珠米的种粮,一经发现,格杀勿论。”
“……”弘治皇帝感觉自己要抑郁了。
玉米和珍珠米,对于满朝君臣而言,不啻是秦始皇之于仙丹啊。
这不知道还好,一旦知道,世上还有如此神奇之物,这怎么还吃的下饭,睡得着觉。
想想看,你费尽心思,成天琢磨着怎么屯田,怎么劝农,一听到哪里发生了天灾,就吓得脸都绿了,更怕百姓们饿了肚子,起来造反,要知道,即便是弹压反贼,这也是需要钱粮的啊。
弘治皇帝耗尽了所有的心血,这江山,也大抵只是如此了,现在有了红薯,总还有了一些安慰。可方继藩却告诉自己,有一种东西,就好像外挂,分分钟让你一秒升级99999,浑身带满屠龙装……
弘治皇帝脸色赤红,他看了刘健一眼。
刘健也心动了:“臣想看看红薯。”
弘治皇帝颔首点头。
刘健上前,有人取了一个红薯给他,刘健道:“方继藩,那珍珠米,有红薯大?”
“是。”方继藩道:“一颗种子种下去,一年能三熟,不畏虫害,一株苗,可产出数十颗如红薯一般的米粒。”
这……还是米吗?
鉴于方继藩突然诚实起来,刘健心已动了,他道:“陛下,此国禁绝种子流出,情有可原。”
不错,换做是大明,也会如此做。
“眼下当务之急,是寻觅此国下落,一旦得此种,尧舜之世,也就不久远了。”这是刘健的定论。xǐυmь.℃òm
珍珠米和玉米,对刘健已有了致命的吸引力。
…………
西洋的故事,仔细想了想,还得写细一点,不然大家也不知道刘大夏为什么作死,可能对这一段历史很熟悉的读者觉得啰嗦和水,可是,同学们,我们也要照顾新读者的感受不是,嗯,谢谢理解。谁敢说水,就站出来,让老虎亲一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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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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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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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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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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