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方继潘穿越小说>第一百六十六章:吾皇圣明
  气氛很凝重。

  杨雄的目光又扫了众人一眼,看着众人的表情,他又勾起一笑。

  “想来,在王巡抚的心里,做官和为臣,没有分别,可王巡抚错了,为官是对下,对于下头的军民百姓而言,王巡抚是官,自王巡抚来了贵州,这贵州的军政之事也算是井井有条,所以咱说王巡抚会做官。可做臣,对的却是上,做臣子和做官不同,臣子得学会揣摩上意,何为上也,乃咱们的皇上……”

  他一面说,一面肃然地朝北边拱了拱手,以示敬意。

  王轼皱眉,心里暗暗的想,这话没错,做官是对民的,做臣,是对君的,可臣和官,本身就集合在一人身上,一个人他做了官,自然也就是臣,可对下和对上,自然有所不同的,这话,在理。

  杨雄站了起来,踱了几步,才继续道:“咱家现在想问问诸公,当初这建山地营,是谁的主意?”

  贵阳知府官职最小,他笑呵呵地道:“朝廷。”

  “错了!”杨雄摇头,直接道:“是皇上!旨意是中旨发出来的,没有经过内阁,那么,这不就是陛下的主意吗?”

  顿了顿,他又问:“陛下圣明,既出了这个主意,我等在此,只是贯彻圣意而已,山地营建了起来,效果如何?”

  “效果显著。”王轼不笨,竟杨雄如此一说,王轼有点回过了味来了。

  杨雄则是冷着笑道:“不错,效果显著,那么咱家再问,这功劳,该是谁的?”

  呼……

  中官就是中官啊,一下子,就把利害关系点透了。

  “皇上!”这下子,众人异口同声。

  杨雄森森地笑了起来,声音提高起来,显得极荣耀的样子:“不错,就是皇上,没了皇上,就没这一场功劳,吾皇圣明,高瞻远瞩,运筹帷幄,诛贼于千里。”

  众人不得不跟着杨雄一齐道:“吾皇圣明哪。”

  “所以……”杨雄嘿嘿一笑:“这份奏疏,就得动一动心思了,先挑明了,咱们谁也别想着贪这功劳,谁想趁此吹捧自己,嘿嘿,咱丑话说前头,到时定不会有好果子吃。”

  王轼心头一凛,他之前的本意还真是想在奏疏里给自己润色几笔,现在杨雄一挑明,顿时让他心里一寒。

  不错,这功劳,自己的确没资格占,倒是幸好杨中官提醒得及时。

  其他诸官,也都心下一沉,其实谁不想在这功劳里头分一杯羹?而现在……一下子的,这主意烟消云散。

  杨雄背着手,又踱了几步,接着道:“这功劳,既不是杀敌的将士,也不是你我,只能有一人,就是这明示吾等建山地营的人,这个人,只能是陛下。可陛下既然占了首功,才杀了七百贼人,说的过去吗?”m.χIùmЬ.CǒM

  不能!

  每一个人的心底,没有半分迟疑,直接有了答案。

  杨雄面无表情,最后斩钉截铁地道:“杀贼五千吧,夺取城寨二十,不不不,得有零有整才好,五千三百七十一,这数字吉利,拔寨二十三座半……”

  “二十三座半?”

  杨雄眯着眼道:“这你们就不懂了,要报上去,让皇上高兴,让朝廷无一不认为此功绝无虚报,就得显得真实,奏疏里就说,之所以多计了半座,是因为叛军见山地营势如破竹,风声鹤唳,于是不等山地营杀到,便将自己的寨子烧了,仓皇而逃,因而,虽得寨子,可这寨子却已化为灰烬,你们瞧瞧看,这不就显得咱们讲究,连报捷的奏疏都这般严谨吗?”

  呼……

  大家这才发现,这到了贵州之后,一直默不作声,从不彰显中官威严的杨雄,竟是心思细腻到了这般的地步,讲究!

  此时,杨雄则是晒然一笑道:“当然,这还不是最紧要的,做臣子的,无非就是侍奉皇帝,让皇上高兴罢了,所以想要把事儿办得漂亮,没有大家同心协力,却是不成的,这锦衣卫、巡抚行辕、布政使司、转运使司、都指挥使司,还有总兵行辕,以及咱这个中官,都得把口捂严实了,咱们是在给皇上贴金,咱丑话说在前头,倘若谁的奏报有出入,赶明儿,他就烂LUAN子!”

  众人震撼到了。

  杨中官这话就不厚道了,在座的诸位之中,那玩意儿大家都有,唯独你杨中官没有的,你让大家赌咒发誓,大家若是那玩意烂了,你杨中官想烂也没得烂啊。

  当然,这只是细节,众人心里,骤然有数了。

  若是以往,冒功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各衙之间很难协调,你巡抚能让三司和你沆瀣一气,你能让锦衣卫也跟着你一起冒功吗?你能买通锦衣卫,你能买通中官吗?

  可这一次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山地营是皇上的主意,明发下的中旨,大家等于是张罗着给皇上冒功,皇上要冒功,谁活腻歪了,敢有什么异议!

  王轼却依旧有些举棋不定,他觉得杨中官的话有理,不过……

  却在这时,一个冰冷的声音道:“锦衣卫这里没有任何问题,杨中官说的是,卑下向北镇府司的奏报,也按杨中官的数目陈奏,只要异口同声,便是天衣无缝,就算是大罗金仙下凡,也挑不出错来。”

  说话的乃是锦衣卫千户官,他平时寡言少语,却是这贵阳城中,所有人都忌惮的人。

  那贵阳知府笑了笑道:“杨中官和千户都表了态,下官还有什么说的。”

  总兵李玉泰一拍大腿,也决然道:“我没话说。”

  众人一个个点了头,最后目光都落在了王轼的身上。

  王轼微微一笑,其实就刚刚这么一会,他就已经在心里梳理了其中的利弊,此时便风淡云轻地道:“那么这奏疏,少不得有劳诸公一起好生润色了。”

  杨雄一笑:“只要咱们同心协力,那么,一切就天衣无缝了!皇上心里高兴,咱们自然也脸上有光,有句话不是说吗?君忧臣辱君辱臣死!”

  一个大胆的念头,在此时此刻,已在此开始发酵,参与此事的,几乎牵涉到了整个贵州官场的人物,每一个人都怀着同样的心思,精密的团结了起来,在彼此之间对过了口风,用不了多久,十几份奏疏便不约而同的,向着京师发去。

  …………

  而在京中,殿试要开始了。

  这日子定在六月十三。

  京里对于这场殿试,也抱着极大的热情。

  上一次会试,已是奇迹。

  而这一场奇迹能否在殿试中延续,足以吊起所有人的胃口。

  甚至有人私下在流传,说是方继藩的几个门生,论起作八股还尚可,可殿试考的,却是策论,这就未必有希望了。

  虽说殿试的排名,最终会根据会试的成绩,可某种程度上,也不排除会有某些排名落后的贡生逆袭的可能。

  或许是因为方继藩近来风头太盛,尤其对读书人们而言,至少当初不少读书人曾被方继藩憋得欲仙欲死。

  因而,此次无数人翘首以盼。

  三年一场的科举盛会,足以引起京师的期待。

  会试第四的王守仁,反而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

  至少……赌坊很关注。

  其实这也不难理解,许多人急于希望有人能够打破方继藩所垄断的科举神话,你一个南和伯府的脑残少爷,凭啥就垄断了弘治十二年的抡才大典。

  可更深一层次来分析的话,其实也并非不是没有道理。

  欧阳志三人,还有唐寅、徐经,前者家境贫寒,后者,只算是富户出身,临场应变的能力都欠缺一些。

  而那位王守仁却是不同,人家曾四处巡游,父亲是状元,与李东阳交好,所结识的人,无一不是朝廷重臣,其父眼下,和杨廷和一般,是最炙手可热的人物,甚至许多人认为,王华将来说不定会封侯拜相,这只是时间上的问题而已。

  殿试所考的,再不是八股文,而是策论。

  所谓策论,便是朝廷向考生们问策,考生们则进行书面形式的‘奏对’,这里头的学问,就不再仅限于四书五经了,既考验灵机应变的能力,同时也考验对时事的理解。

  王华对儿子的这一场殿试很关心。

  说实话,他丢不起这个人哪。

  自己是状元,又是朝廷大臣,而自己儿子,总不能连策论都考不过别人吧。

  因而今儿一大清早,他预备要去当值了,却见书房里还亮着灯,这令王华顿时有了欣慰之感。

  前些日子,儿子虽然是浪了一点,可至少现在还晓得临时抱佛脚。

  于是穿着朝服的他,徐徐的到了书房,开门,便见王守仁端坐在书桌之后。

  王守仁的头有些乱,扎在头上的方巾有些歪,眼睛布满了血丝,大袖上还沾着干涸的油墨。

  王华心里的欣慰感又多了几分,忍不住微微一笑,好,不错,很好。

  走近一些,便见一张纸摊开,上头是王守仁手书的四个字。四字龙飞凤舞,用的乃是草书,王守仁的书法,深得王华的真传,尤其是这草书,极有神韵。

  这四个字……知行合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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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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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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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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