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在小巷子里。
前世时,林启风要不是憋的狠了,到小巷子里放水,就不会被人堵在里面,更不会被媳妇救,两人没有相识,人生轨迹就会彻底改变。
还是记忆中那条巷子,林启风步入其中,一瞬间,记忆涌来,待会就要被抢,媳妇也会随后出现,突然有点期待起来。
正想着,巷子口突然走出三道人影,把路堵得严实。
记忆中的画面,一下子涌进脑海,跟现实重叠,画面中原本已经模糊的脸,此刻也逐渐清晰。
就是这种嚣张的样子,林启风忍不住激动起来,嘴角挂起了笑,严格说起来,他们也算是自己跟媳妇的媒人了。
“嘿,大哥,这丫怕不是个傻子吧,居然还笑得出来。”小混混一号惊讶道。
“傻子不更好,省的报了警,雷子来找咱麻烦。”混混二号拍了一号一巴掌道。
“小子,识相的自己把钱拿出来,省的爷们儿动了手,伤到你。”这是大哥。
熟悉的威胁,听在林启风耳朵里,居然还有点亲切,不过也没搭理他们,两眼紧盯着巷子口,心里紧张的默念:“该来了吧?一定要来啊!”
无声无息间,巷子口出现一道人影,高挑的个子,修长的身形,,夕阳的余晖把人影拉的斜长,扎个马尾,一身粗布衣衫,一双大眼盯着巷子里的人,微微皱起了眉。
一瞬间,林启风就看直了眼,重生一个月,日思夜想的人,终于出现在眼前,眼眶逐渐湿润,心里长松口气,还好,没出现什么变故。
媳妇一米七的个子,在女生里属于比较高的,除了生孩子那会儿,体重常年保持在110斤左右,上下浮动不超过五斤,不算瘦,但也绝对不胖,因为是搞体育的,身材很好,完全没有赘肉,相貌属于中上,但在林启风眼中,几乎完美。
除了武力值,几乎满足了他对另一半的所有幻想。
李欣刚出火车站,就见到几个混混模样的人,鬼鬼祟祟的跟着一个人,走进巷子里,不用猜都知道要干嘛,皱皱眉,也跟了上去。
刚到巷子口,就听到里面的声音,犹豫一瞬,就要出手。
哪知,刚走进巷子,就见到被堵住那人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眼神火热,一个大男人,穿着件红色棉袄,头发梳的流里流气,那模样,比混混还像混混,眉头不由皱的更深,停下脚步。
林启风的模样,让混混们也觉得奇怪,顺着他的视线向身后看去,见是个女的,根本没在意,刚要开骂,就听李欣说:“走错了,你们继续。”
“嘿,算你识相。”
李欣留下句话,直接转身就走,没有一点犹豫,留下林启风愣在原地,看傻了眼。
无怪于李欣会是这番举动,前世时,林启风是个书呆子,因为营养不良,175的个子,瘦得像根棍,一副好欺负的样子,不管是见义勇为,还是母性泛滥,都会出手相助。
现在呢,重生回来挣了钱,每天好吃好喝,要不是每天干的都是体力活,一准养出一身膘,好在也因此练了几块肌肉,看身材,还挺结实。
“剧本不对啊,这咋走了呢?”林启风急了,就要追出去。
“嘿,干嘛去,丫的不把我车站霸主大疤哥放在眼……”混混头子怒了,直接开骂。
“砰。”
话还没说完,就被发了狠的林启风一拳砸在脖颈上,直接倒在地上挺尸。
剩下两人见大哥一下就被放倒,直接慌了神,很没义气的转身就跑,瞬间就没了人影。
林启风也懒得追他们,直接跑出巷子,冲李欣喊道:“喂。”琇書蛧
喊完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质问她为什么见死不救吗?媳妇什么脾气,他清楚的很,说好听点叫直爽,其实就是个爆脾气,还死倔,善良大方也有,可那是对她认可的人,对于讨厌的人,向来不会给什么好脸色。
听到喊声,李欣回头瞥了一眼,见他这么快就摆平了那几个混混,好端端的站在那里,暗道自己想的不差,这人就是个混混头子,眼神中流出厌恶,转身就走,不想听他说话。
“完了。”林启风苦着脸,这第一印象算是完了。
都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可这开头就走岔了,以后的路,难了呀。
拖着身子坐上公交,公交一路晃晃悠悠,走走停停,终于到了站。
京城师范大学。
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985、211这些名头,一项还没有,因为时间还没到,之后一样不落都会有的。
前身为1902年创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23年更名为京城师范大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所师范大学。
走下公交,看着校门口,林启风才缓过来,感慨一下,走入校门。
四楼,404宿舍。
门没锁,林启风直接推开门,就见里面已经有人了。
“风子回来了?”门口下铺床上,躺着个人,正在看小说,看见门开,抬头看了一眼,见是林启风,随意打声招呼。
说完才反应过来,回过头仔细打量后道:“这身衣服可以呀,风子,够骚气。”
这是戴强,宿舍里的老大,24岁,酷爱文学作品,最大的娱乐就是躺在床上看书,人还很感性,碰到煽情的片段,能把自己看哭,一米八的个子,一身腱子肉,有点违和感。
“是不错。”上铺也探出个头来,看了一眼,赞道。
这是刘建武,23岁,励志要出国留学的人,为了练好英语,省吃俭用大半年,终于在家里资助了300块钱后,买下一台275块钱的便携式录音机,剩下的钱还买了几盘磁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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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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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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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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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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