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公子,你回来了!”
眼见着林平之回来,连忙笑着迎了上来:“多谢你的指点,我昨晚练了那本书上的武功,现在觉得浑身上下都是力气!”
“嗯。”
林平之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点评道:“精气神足,是修炼的不错,但切记不可骄傲,毕竟,你才刚刚修炼入门,距离武功大成还远着呢。”
“是,我会努力的。”
狄云下意识的应声,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听林平之的话,只是他这个人向来没什么主见,以前听师傅师妹的,被冤枉入狱之后听丁典的,现在听林平之的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对。
“吃点东西吧。”
正所谓,听话的孩子有肉吃,因此,对于狄云这位听话的童鞋,林平之感官还是很不错的,当下就递了两颗黄梨过去。
狄云下意识的接过梨子在手,口中道:“多谢林公子。”他修炼内功,消耗不少,现在正饿着呢。
林平之也不例外,三下五除二就将手头上的两颗梨吃了个干净,然后指着丁典的尸体对狄云道:“你大哥死了有几天了吧,尸体眼见着就要腐坏了,你是决定将他就地安葬,还是要火化了他,把骨灰带走?”
“这..........”
狄云想着,丁典死的时候,唯一的心愿就是能够和凌霜华合葬,当下便应声道:“多谢林公子提醒,我决定将我大哥的尸体火化。”
林平之点了点头,道:“既然如此,那就劳烦你庙后的林子里多砍一些木柴回来,顺便将宝象也一起火化了吧,免得他尸体腐坏,滋生瘟疫。”
“好的。”
狄云应声,取了宝象的手上的半截断刀,依循林平之的提点,来到土地庙后的林子里,挑选枯死的树木,砍了几棵,劈成木柴,背了回来。因要火化两个人,所需要的木柴数量比较多,他来来回回,足足背了十好几趟,才算完工。
林平之则用狄云背回来的木柴,在土地庙的院子里搭了两个简易的柴堆,怎奈,因为昨天夜里下了雨,所以木柴不干,好在,林平之不是一般人,他催发混元真功,施展至阳真气,将这许多半湿不干的木柴都蒸干了。
“林公子的武功居然如此之高!”
一旁,狄云直看得是目瞪口呆,他也是习武之人,不是没有见过高手,他的结义大哥丁典就是当今世上第一流的顶尖高手,但他扪心自问,就算是丁典再世,只怕武功也未必能及得上林平之。
“别发愣了,去把尸体搬出来吧。”
林平之蒸干了木柴,眼见着狄云满脸惊呆了的模样,不禁一声催促,趁着天色还早,他还想离开这破庙呢。
“是,是。”
狄云回过神来,连连应声,转身往庙殿里头去,他先把宝象的尸体拖了出来,扔在一个柴堆上,然后才将丁典的尸体抱了出来,小心翼翼的放在了另外一个柴堆上。
“丁大哥,你且放心,总有一天,我一定会完成你的心愿,将你和凌小姐两人合葬在一起!”
狄云站在柴堆之前一阵祷告,然后咬着牙,点燃了火,炽热的火焰,越烧越大,渐渐吞没了丁典头发和衣衫,狄云只觉得这些火焰是在烧着自己的肌肉,扑在地下,咬着青草泥土,泪水流到了草上土中,又流到了他嘴里。
“唉.........”
林平之将这一幕看在眼中,心下不由得一声感叹,丁典生前能得凌霜华之爱,死后还有狄云这么一个好兄弟惦念,倒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感叹间,林平之也将面前的柴堆点燃,虽说宝象是个恶人,但看在血刀经的面子上,自己将他火化,也算是对得起他了。
这里地处山中,荒芜人迹,又是白天,烧火的动静不算大,所以这张火化进行的倒也算得上十分顺利。
两堆大火,足足烧了一个多时辰,方才渐渐减弱,熄灭,火中的尸体也在烈焰焚烧下成了灰烬。
“丁大哥!”
狄云细心的捡起丁典的骨灰,郑重的包在油纸之中,外面再裹以油布,用布条好好的缚紧了,这才贴肉缚在腰间。这油纸油布本是宝象用来包藏那本血刀经秘籍的,如今正好派上了用场。琇書網
另一边,林平之处理宝象的骨灰就简单的多了,直接一掌拍出,在地上击出一个坑洞,然后衣袖一挥,将骨灰尽数扫入坑洞之中,上面覆上泥土,就算完事了。
不比狄云,他用双手在地上挖了坑,然后将焚化丁典尸身剩下的灰烬尽数拨入坑中,用土掩盖了,又恭恭敬敬的拜了几拜,方始起身。
只是,他虽然起了身,脸上却是一片迷茫,心下暗自探问自己:“师父失踪了,师妹嫁给了万圭,丁大哥也死了,现在..........我还能去哪儿?”
林平之见状,不由得笑道:“狄兄弟,看你一脸迷茫,你是在犹豫自己接下来该上哪儿,该做什么吗?”
“额,是的。”
狄云点了点头,带着几分不好意思道:“我这个人比较笨,以前跟着大哥,但现在大哥去世,这天大地大,我却不知道该去哪里才好了。”
“是这样吗?”
林平之笑着道:“既然你想不到现在该去哪里,不如先跟着我吧?你帮我背琴,我教你武功,如何?”
“成!”
狄云没怎么犹豫,当即便就点头应了下来,他想着,凭自己现在的武功,是万万完不成丁大哥的心愿的,但若是能够跟着林平之学上些功夫,便可以无惧那些恶人!
“很好。”
终于将狄云这个傻小子留在了自己的身边,而且,事情远比他想象之中来得顺利十倍,林平之当即进到庙里,将玄铁琴盒取了出来,交由狄云背负,他道:“你这一身未免也太邋遢,走,我带你去找个地方,收拾一下。”
两人遂离开了破庙,下的山来,走了一段,方才转上大路,向乡人一打听,原来这地方叫做程家集,两人依循乡人指点,终于在黄昏之前,来到了集市上,直进了集上最大的一家客栈,吃过晚饭,要了两间上房。
他们一者刚刚逃亡出狱,一者栖息山中古庙,都是好久没有好生的打理一下自己了,各自进房后,都免不了要先好好洗上一个热水澡,再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再说其他。
一夜无话,及至第二天上午,林平之再见狄云,不由得暗自点头,到底不愧是主角,不过是洗了个澡、刮了胡子、整理好头发,就这么简简单单的一倒腾,现在的狄云,虽然算不上英俊,但样貌却也还算周整,隐隐然间还是有几分帅气的底子的。
两人寻了一张空桌相对而坐,林平之招呼小二,端上早餐,正要开动,忽见门口处涌进来一群持刀拿剑的江湖中人,一时间,这酒楼大堂,顿时热闹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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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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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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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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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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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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