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不会太巧了点?上次在法餐厅踹露娜男朋友的时候是路过,现在又路过。虽说冤家路窄,可有窄到这个地步的么?
不过金窈窕本能地没有去怀疑,沈启明这么一板一眼的个性,不像是个会说假话的人。
沈启明嗯了一声,忽然问她:“冷不冷?”
金窈窕有点没跟上这跳跃的思维:“?”
她今天穿的是条墨绿色的裙子,不露,但作为礼服,肯定也厚不到哪儿去,临江已经快要入冬,夜里的气温最低能降到八·九度。
好在室内开着暖气,没有户外那么磨人。
沈启明也没等她回答,自顾自脱下西装外套披在了她身上。
这外套肩膀有些过于宽大,带着鲜明的体温和若隐若现的木质冷香。金窈窕对这个味道很熟悉,是她上学时送给沈启明的超级雪松,那时她觉得这种如同踏入雪地松林里呼吸的清冷质感很符合对方的气质。而沈启明不知道懒得换还是怎样,反正从那以后再没尝试过别的香水,带着这个气味一晃就是十几年。
金窈窕愣了一下,拢着外套说了句谢谢。
这样是暖和一点。
沈启明又伸手过来,想帮她理整理被外套压住的头发,金窈窕想想觉得有点不合适,避开说:“我自己来就好。”
沈启明见她躲开自己的手,瞳孔晃动了一下,睫毛又垂了下来。
明明修长英俊,还衣着光鲜,却不知为什么看着有些可怜。
可惜金窈窕忙着侧首整理长发,并没瞧见。
一旁的胡晚月瞧见这番互动,已然是呆滞状态。这些年来,圈内明里暗里对沈启明表达过爱慕的名媛不知凡几,就连她自己,都冲动地鼓起勇气上前搭讪过几次。但沈启明这个人和他的气质一样,对谁都淡淡的,看不出特别热情,你要是懂股票,他还能跟你说上几句,倘若换成别的,那还是算了吧。
因此上次邀请对方跳舞被当众婉拒之后她也不觉得羞恼,毕竟结果并不意外,谁去都这个待遇,有什么可丢脸的。
她过去只听说金窈窕追了沈启明十几年,却很少能遇上俩人同时出现在公众场合,这还是她头一次见到这对传说中的未婚夫妻互动的样子。
跟她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金窈窕竟然是处于上风的那一个,至于沈启明,从刚才出现在这个角落帮金窈窕挡酒开始,注意力就完全没从金窈窕身上离开过。
胡晚月说不清是嫉妒还是震惊,她甚至不敢猜测沈启明只跟自己说你好是不是因为没能记起自己的名字,金窈窕却站在面前,披着沈启明主动送上去的外套。
她盯着那件外套,想到金窈窕不久前面对自己敬酒时似笑非笑的表情,羞耻得一分钟都难以待下去,拖着还想跟沈启明套下近乎的男朋友走了。
**
金窈窕一抬头:“人呢?”
沈启明看着她散落在自己银色西装外套上的蓬松黑发,两秒后才发现旁边少了人:“他们出去了。”
金窈窕对那俩人不大在意,记起沈启明刚才的介绍,迟疑了一下,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提醒一下对方自己已经不再是他的未婚妻了。
但沈启明未必有那个意思,说不定只是顺嘴说错而已,自己专程指出似乎又有点自作多情。
正思索间,蒋森找了过来,一脸揶揄地看着自己突然消失的伙伴:“哟,沈总~你原来跑这儿来了啊~”
平常表现得对女人毫无兴趣,看到漂亮姑娘都不带给个正眼的,今天居然主动成这样,哇,外套都脱了,割割你骚起来可以啊!
蒋森给了沈启明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这美女刚才还是我先看见的呢。
随即转向金窈窕,笑容满面:“请问你是……”琇書網
他有些困惑,怎么越看越眼熟了。
金窈窕朝他挑眉,伸出右手:“蒋总,你不是吧?连我都认不出来了?”
蒋森愣了一下,忽然间意识到了什么,震惊的视线上下打量:“金金金金……”
沈启明瞥了蒋森一眼,忽然想起对方刚才似乎打算来跟金窈窕搭讪,眉头微不可查地一皱。
“窈窕。”他脚步一动,站在了两人之间,示意了一下远处,“商会的人都在那里。”
金窈窕目光看去,果然如此,立刻脱下外套还给沈启明:“那我过去了,沈总你呢?”
沈启明平静地说:“我刚好也要过去。”
金窈窕倒不觉得有什么,客气地转向明显是与对方同行的蒋森:“蒋总他……”
“他还有其他事要忙。”沈启明道,“走吧。”
蒋森:“???”
**
金窈窕是商会的生面孔,以往金父从来没带女儿来过这种场合,此番初次露面,竟直接就做了铭德的代表。
这其中包涵的意味叫不少曾经跟金父打过交道的人都感到惊讶。
更让他们惊讶的是这位小辈本身的能力。
初出茅庐,独自上这种大场合,周围都是跟自己父亲差不多社会地位的人,任谁家的年轻人都肯定会感到紧张,说错话做错事是常有的。可她竟然丝毫看不出露怯的样子,说话做事不卑不亢滴水不漏,比不少人家精心培养历练的继承人还显得稳重。
快散场的时候,金窈窕名片发完,也差不多混了个脸熟,出来的时候碰到几位之前不认识的老总,如今也跟她仿佛十分熟稔地打招呼:“小金总,那么早就走啦?”
金窈窕笑着接下这个称谓:“寻香宴马上快到了,公司还攒着不少事要处理,我只能先告辞了。您见谅。”
“这有什么。”对方称赞,“能负责寻香宴那么重要的活动,小金总年少有为啊。”
金窈窕笑道:“那您到时候可要来捧场。”
“一定一定。”
话音落地,金窈窕就感觉到似乎有人在打量自己,那目光跟普通的视线不同,格外要锐利些。
金窈窕循着视线看去,发现一个戴金丝眼镜的男人正侧头打量着自己,被自己发现后也不以为意,反倒还笑眯眯地走了过来。
“铭德来的……金窈窕。”对方手上玩着不知道从谁那拿到的金窈窕的名片,读出上面的名字,语气有些轻佻,亦或者是挑衅,“金董事长的女儿?以前好像没听说过。不过今天一见,倒是挺漂亮的。”
金窈窕站直身体,并不为此动怒:“谢谢,程总的大名我也久仰了。”
“你认识我?”程琛有些惊讶。
金窈窕笑道:“程总家的沐合公馆和云鼎餐厅这些年一掷千金,买了那么多广告,连公共厕所都能看到,谁不认识您,那肯定是孤陋寡闻了。”
程家对餐厅的过分营销在餐饮圈子里一直深受诟病,程琛听到这话,戏谑的眼神猛然一沉。
他听人提到这次金家派来参加商会的人是金董事长的女儿,刚好没事,他就过来凑个热闹。听说这位金家大小姐是头一次上大场面,金程两家是竞争关系,眼看着要老死不相往来了,能提前戏弄一下对手,也是挺有意思的事情。
只是没想到这位传闻中不事生产的娇小姐竟然是这么牙尖嘴利的一个人。
程琛看着金窈窕,金窈窕勾唇朝他微笑,眼神相对,分毫不惧。
他看了几秒钟,才忽然笑开:“金小姐今天怎么一个人来?是不是寻香宴不太顺利,把金董事长给累病了?”
金窈窕瞬间眯了下眼睛。
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程琛的这句话,真的惹到她了。
但她早懂得了不能将弱点展示给对手的真理,脸上笑得分毫不错:“程总这么关心我父亲,真是谢谢,不过您这么有爱心,不如多操心操心沐合公馆的店庆。花了那么多心思搞的店庆,程总最近,怕是紧张得连觉都睡不好吧?”
程琛发现她又说对了,就跟长在了自己脑子里似的。
他初任公司管理层,反对他的人不在少数,沐合公馆的这场店庆他动用了无数人力物力,就为了最后能拿出个漂亮的成绩。表面装得越不在意,他私底下就越谨小慎微,只看之前跟助理反复确认那位蒙老先生的行程就知道了,他背负的压力岂止一点半点,最近每天能睡着四个小时都是老天恩赐。
金窈窕看他笑容终于维系不下去,满意地点点头,功成身退。
程琛站在原地冷冷地看着她纤瘦的背影,片刻后想到自己必胜的布局,嗤笑着转头。
金窈窕知道对方在看自己,走得头都不回。
傻逼玩意,趁着现在能睡几个小时,还是多睡睡吧,再过几天,恐怕连几个小时都睡不着了。
*
电话里黄叔说已经开出了停车坪,马上就到,让她稍等。
金窈窕也不想再回会场了,索性站在外面等待,同时想着寻香宴的事情。
肩上一暖,她不用回头,闻到气味就知道是沈启明的外套,回头问:“沈总,又是你?”
“路过。”沈启明穿着黑色的薄衬衫站在寒风里,脱口而出后又补充道,“正准备走。”
金窈窕点点头:“原来如此。”
钻上车之前她看了车尾一眼,没发现别的车子,问:“沈总的车还没来?”
沈启明:“再过一会儿。”
她上车后,沈启明站了一会儿,拎着外套转身返回会场,正撞上蒋森无语的视线。
蒋森看他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谜:“割割,你这是要干嘛?”
沈启明被问得一顿,旋即回头看向车开走的方向。
他想干嘛呢?好像只是,想多看看她而已。
**
车内。
黄叔握着方向盘问:“窈窕,回家休息?”
金窈窕从包里掏出个小镜子,看了看自己分毫不乱的妆容,啪的一声盖上,扭头看向窗外:“不,去公司。”
她要给人添堵去了。
**
铭德的周年庆是全公司最大的盛典,以往各家分店就十分上心,往往提前很久就会开始准备,但今年,所有员工都嗅到了比往年更加隆重的气味。
无数炖锅和原材料被运进后厨,分量多到冷库都放不下的地步,位于江滨景区的铭德大院六店,甚至大张旗鼓地摆开了一处户外烹饪区。
这烹饪区建得有些稀奇,江滨附近是景区,早起闲逛的人很多,路过都要多看一眼,有本地人瞥见烹饪区外挂的招牌,才恍然大悟:“哦,原来是铭德的寻香宴在搞周年庆。”
但感叹也就仅此而已。
毕竟只是路人,谁会因为一家公司在搞周年庆而给与太多关注呢?
从寻香宴派来的小徒弟汪盛戴着厨师帽,跟六店的搬运工人和厨师们一起吭哧吭哧将数个炖锅搬上户外烹饪区的灶台,大冷的天,累得额头上汗津津。
六店店长跟一群保安忙着给烹饪区外围加护栏,这活儿干得他莫名其妙,他看了眼周围最多只走过时回头张望几眼这边的人群,再看看今天公司派到六店来的十多个保安。
“真没这必要……”店长说,“店庆生意是比平常好点,可哪儿用得上保安啊。”
更何况……
他看了眼远处络绎不绝开往同一个方向的货车。
今天沐合公馆也要搞店庆,那边邀请了无数名流赴宴,光花篮就准备了上百个,那才叫热闹非凡,有人家作对比,谁还有心肠搭理自己这边儿啊。
今天早起的不少人也都是去围观沐合公馆的壮观花篮的,听说中午一过,那边就要封路了。
真叫个气派。
汪盛没理他,径直擦了把汗,看了眼时间,确定一切材料都准备无误后,终于打开了烹饪区的火。
灶台的火焰轰然作响,包围了整片锅底。
店长拿手机刷微博,发现果然已经有路人在发拍摄到的沐合公馆的花篮照片,再一翻找,提到铭德周年庆的人少之又少。
他斗志低迷,长长地叹了口气,直到——
他皱了皱鼻子,放下手机:“什么味道?”
“好香!”
“哪里来的香味?”
江滨来往的游人们也发现了些许不寻常,像他一样,开始转头四处寻找。
烹饪区里,汪盛正在拾掇的那几口锅子已经沸腾了,浓浓的水蒸气扑腾出锅盖,云雾一般四处缭绕,扩散开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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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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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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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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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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