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里的夜晚是寂静的,顶尖帐之间燃着几堆篝火,在欢快的鼓声中,一群土著人正围着篝火欢快的跳着舞,他们的身上涂着红色染料,篝火把身体映成了红色,男人、女人的欢叫着,欢跳着。
一个年青的土人把玩着刀,刀是昨天杀死外来人时抢到的,与他们用的石刀不同,这种“石头”坚硬无比,而且极为锋利。
“苍鹰,你已经看了一天了,怎么还在看着它。”
一个身体窈窕的土人女子从欢跳的队伍中跑到他的身边,笑问道。
“姐姐,我在想,这是用什么样的石头制成了,比最锋利的石刀还要锋利,比最坚硬的石头还要坚硬,昨天那些外来人,用它一刀就能砍掉他们胳膊,野狼的头也被一刀砍掉了。”
苍鹰拿着刀回答道。
“还有,这他们穿的皮子,居然可以这么薄,而且如此的柔软……”
他口中的“皮子”,其实就是死者身上的衣服,其实,北美印第安在殖民者到来之前,既没有发展出纺织业,也没有发展出成规模的种植业,他们大都过着半游猎的生活,以猎取动物为生,以动物的皮革为衣。就像北美的野牛一样,既是他们的主要食物来源,也是他们的服装来源。
这些在山地里的印第安人,几乎从没有接触过西方的殖民者,当然,这也是因为殖民者对这里没有任何兴趣,这导致了他们仍然活在原始社会之中,现在,明人的到来,却打破他们的安宁。
“这皮子可真漂亮。”
女孩拿起那张“皮革”,欢喜的说道。
“你说他们做着大船从外面过来,这会不会是鱼皮?”
“鱼皮,也许吧!”
苍鹰拿起布闻了起来,似乎想要找到鱼的味道,就在这里,女孩却拉着他说道。
“好了,苍鹰,明天再想这些吧,我们去跳舞……”
他们又一次跳到篝火旁,与其它的男男女女围绕着篝火在那里欢快的跳着舞,只不过,此时,欢蹦乱跳的人们并没有发现,在远方的山顶上,有数百双眼睛盯着他们。
在猎犬的带领下,一路追击过来的李一德,盯着篝火边的土人,然后轻声吩咐道。
“一会把他们全部杀掉!”
李昆问道。
“那女人哪!”
一听到女人,队伍里稍稍有些骚动,他们已经两个多月没有见过女人了。现在那怕只是这个字眼,都让他们的眼睛里迸发出一丝狂热。
“抢回去!”
……
两百人的队伍,分成了两队从左右两翼朝着山谷里的土人部落逼迫,他们的步子很轻,端着火枪的他们,双眼盯着前方,枪口头上锋利的刺刀映着月光,闪得分外的冰冷。
随着距离的逼近,欢快的鼓声被晚风送来,如果没有白天惨烈的一幕,或许他们还会为随着鼓乐舞动身体,但是现在,他们只有一个念头——杀死这些食人的红皮番,要不然,他们恐怕连觉都睡不踏实。
在他们逼近时,部落里的人们压根就没有想到,外来人会追到这里。在距离部落还有两百多米的时候,两边的队伍都停止了脚步,他们并没有立即进攻,而是在那里等待着,此时夜风送来了几声犬吠,在他们的停步,犬吠也停了下来。
这几声犬吠并没有引起仓鹰等人的注意力,终于,疲惫的人们感觉到了一些困倦,他们纷纷回到各自的帐篷里,在人们进入梦乡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那此穿着“华丽皮子”的外来人,已经到了他们的家门口,正虎视眈眈的盯着他们。
这一等,就是几个小时,直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李一德才率领着水手们提着武器,杀向部落,尽管他们的脚步很轻,但是仍然引起了一阵犬吠,被狗叫惊醒的苍鹰,在疑惑之余,匆匆的拿起了石斧,然后又拿起了那柄刀。
“怎么回事?”
在他走出帐篷时,其它被惊醒的人也走出了帐篷,他们警惕的朝着狗叫的方向看去。
难道是其它部落来袭击他们?
狗叫的越来越响了,就在他们想要喊醒其它人的时候,只见一群黑影冲了过来。
“有敌人……”
喊声未落,一阵有如雷鸣般的声响从前方传来,雷鸣般的声响中伴随着火焰,在枪口的火焰映亮黑夜时,苍鹰他们纷纷大喊道。
“是外来人!”
“外来人!”
两天前,他们就在这样的雷鸣中死了好几个人。在急促的喊声中,苍鹰身边的人不断的倒了下去。然后他看到了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冲了过来,他身边的勇士纷纷提着石斧、石矛朝着那些外来人冲去,可是还不等他们冲过去,那些外来人就像天神似的,引来一阵阵雷鸣、闪电,将他们接连击倒在地。琇書蛧
石斧、石矛投在他们的身上,伴着一声脆响,就崩碎了,眼前的这一幕,让苍鹰惊愕的睁大眼睛。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他们真的是天神?
不过,天神也会流血,也会死去,甚至他们的体内也有天神的灵魂,两天前,他们正是怀揣着这样的念头,把那几个可以引来雷电的天神吃到了肚子里。
“姐姐,快带着他们逃走。”
苍鹰大声喊叫着的时候,很多女人已经带着孩子在部落勇士的护卫下朝着另一方向逃去,不过她们没逃上两步,他们的面前就传来一阵雷鸣,在一阵密集的枪声中,那些勇士倒下了,从黑暗中冲出来一群有如野狼般的敌人。
“是女人!”
水手们激动的大声喊叫着,他们目光变得狂热,几乎是不顾一切的朝着那些男人杀去,用火枪、刺刀、用长刀……部落里的女人们同样也加入到战斗的行列,不过等待她们的往往是枪托的撞击。
“苍鹰,快逃,快逃……”
手中拿着石斧的女孩一边和外来人战斗着,一边大喊声,借着月光,她看到弟弟和部落里的勇士被几个外来人围住了,那些外来人挥舞着他们锋利的“石刀”,疯狂的砍杀着部落里的勇士。
就在这时,身后黑影一动,她只觉得脑袋被猛击了一下,眼前一黑,人就倒在了地上。
“抓活的!”
看到野人手中拿着柄倭刀,李一德大喊道。
“抓活的!”
在水手们喊着的时候,有几个水手拿来的大网,像撒鱼一样往他们的身上丢了过去,然后就把苍鹰他们困在了网里,还不等苍鹰用手中的倭刀割开网绳,枪托就狠狠的砸在他的头上。
这是一场零死亡的战斗!
当战斗结束后,除了少数几个人受了轻伤外,水兵们无一死亡,而在他们的面前,却躺着两百多具野人的尸体。
“那些俘虏怎么办?”
浑身是血的李昆走到小侯爷面前问道,
“除了女人和这些俘虏之外,其它的全都杀了,一个不留!”
李一德沉声喝道。
对于小侯爷的命令,他们都没有质疑,他们是水手,自然听说过食人生番的传说,也知道,如何同他们打交道——杀!一但他们袭击明人,就通通杀光。
在婆罗洲,正是靠着这一招,才让那些食人生番不敢袭击明人。对于这样的野人,任何道理都是空洞的,最原始的办法才是最有效的。
只有把他们杀怕了,他们才会对明人保持敬畏。
两天后,押解着近四百个俘虏返回了豫章城后,在衙门前,随着李一德的一声令下,数十个脑袋被砍了下来,然后又被挂在木墙上。
悬首示警!
这是大明的玩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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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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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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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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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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