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入寇的目标不也是为了糜烂北方,摧毁大明的战争潜力吗?现在,所需要的不过只是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罢了!
“来而不往非礼也!在撤退的过程中,两个原则——第一,尽量捕杀建奴!第二,尽量烧毁房屋!”
对于世子爷的吩咐,众人自然纷纷点头称是,现在是崇祯十二年,对于杀人放火,众人自然没有抵触情绪,对于这个时代的人们来说,似乎这才是军队应该干的事情,那怕就是杀良冒功……如果杀的是敌国百姓,也不是不可以。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一点是——速度!”
拿起铅笔,朱国强在地图上画了一条线。
“因为有大量的平民跟随部队撤退,而且还有大量的物资需要运输,所以离开沈阳后,任务的重中之重,就是安全的撤到旅顺去,想要安全的撤离。首先就要保证速度,毕竟大车速度太慢,还是要用雪橇,招集所有的工匠连夜制作雪橇,那玩意简单,就是几根木头,造起来也简单,就是马……”
那些百姓不一定家家都有马吧!这倒是个问题。
“世子爷,马没问题,即便是不算在沈阳城内外缴获的千匹马,而且沈阳城西不到二十里,就是建奴的马场,这些年,建奴从蒙古人那里弄来了十数万匹上等马,虽然他们入寇时带走了大多数马,但是马场里头至少有上万匹繁育的母马以及小马用来拉车倒也凑和……”
尽管一直被软禁那个所谓的“太庙”里,可张春倒也能从清虏达官显贵那里得到一些消息,比如马场之类的情报,就是朱国强等人没能掌握的。
“那就把马场夺下来!”
其实那里需要夺!马场里的清军知道盛京被明军攻占后,生怕被汉人牧奴杀死,无不是纷纷逃离马场,只需要派人过去取马就行。
在处置好了一切之后,离开了那座宫殿,走出所谓的“大清门”时,朱国强的眼角一瞥,忽然看到旁边跪着几百位神色颓废的年龄不一人的,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是一身厚实的皮草,瞧见他们身上的皮草,朱国强不禁哼了一声。
“这些东西是什么玩意?!”
“回世子爷,都是为建奴效力的汉官,因为世子爷先前说,尽量不杀汉民,所以,暂时都把他们压到了这!”
李云喜急忙的答道。
“世子爷饶命啊!”
“世子爷,我等有军情禀报!”
“世子爷,我等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啊……”
听着的那些人的喊声,朱国强的心里只觉得的一阵恶心。
“命都拖出去砍了!”
瞧着他们的那副模样,朱国强压根就没有招降他们的意思,这些败类绝对不是什么节义之士,甚至他们中的不少人,手中不知沾着多少同胞的血,这样的人留都不需要留。在毫不犹豫的下令砍了他们的同时,朱国强又说道。
“还有这些人的家人,女人掠入军中,男子……杀!”
自从攻进沈阳以来,朱国强整个人的情绪都处于某种紧崩之中,这种紧崩甚至直接左右了他的某些决定,他从来不是一个嗜杀的人,但是在夺下沈阳之后,他说的最多的一个字眼就是“杀”!
这一天,对于沈阳而言,注定是不平静的,当一切都结束之后,官兵们杀掉了几乎所有的耕牛,他们吃着大口的牛肉补充消耗的体力,而那些在刀剑中幸存的女人们,则向未知的命运默默祈祷。
无论是草原上的,还是山林里的,女真人也好,蒙古人也罢,她们一直都有屈服于强者的传统,无论强者是什么人。
尽管自从登陆以来,一直都处于无眠无休中,这让朱国强感觉已经疲惫到了极点。
可是现在,即便是躺到了床上,望着床顶帐帘,他怎么也睡不着。脑海中总是会浮现出无数个问题。
大都是于兵事有关。
失眠的感觉,让他的心情变得有些烦燥,想了想,脑海中浮现出那个与“高尔夫球”似像非像的女人,便对门外的侍卫吩咐道。
“把额尔德尼琪琪格带过来!”
过了一会,房门轻轻地打开,裹着披风的额尔德尼琪琪格轻轻地走了进来,进入房间后,知道会发生什么的她,并没有任何不适。琇書蛧
面对明军的杀戮,她想了很多,尽管她从没想过到有朝一日,她会被明军掠去,成为明军的战利品,但是草原上的女儿,自然知道草原上的规矩,往后她就是另一个强者的附属品了。
她的命运、将来,都将由眼前的这个人左右!
坐在床沿上,盯着眼前的这个女人,朱国强冷冰冰地说道:
“把披风脱掉!”
听了他的话,额尔德尼琪琪格便宜直接退了披风,披风下面只有单薄的中衣。
看着只着单衣的她站在那里,因为室中的寒意微微颤抖的模样,打量着那张与关姓女星似像非像的脸蛋,尽管她的的年岁稍长,但也许是因为多年养尊处优的关系,所以看起来也就是三十岁左右的模样。
想到她有些特殊的身份,朱国强只觉得的心头一热。
“到床上来!”
……
接下来,所有的一切都是自然而言的,其实也就是男人与女人的那点事,唯一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恐怕就是其中带着征服者对被征服者的绝对占有,这种特殊的感觉,不是其它人所能够给予的,毕竟她是皇后……而且还是敌人的!
一夜的肆意纵情,朱国强非但没有丝毫体力不支的感觉,内心的焦虑之类的负面情绪,反而在这场的畅快淋漓的欢戏之中一扫而空了。
第二天望着窗外,天已微明。经过几个时辰的深度睡眠后,朱国强只觉身体的疲乏一扫而光。
盯着床上的女人,朱国强想到铁木真的那句话,在感叹着“古人诚不欺我”之余,他的心里却不由自主的想到另一副名画——“熙陵幸小周后图”。
“要是依着葫芦来一副的话,再传给黄台吉……”当然,这个念头不过是一闪而过,毕竟,朱国强并没有那么变态,但在内心深处却颇为得意道。
“汝妻,我睡之!汝子,我杀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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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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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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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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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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