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都头特地赶来安慰一番,虽然话有些糙,但军中的汉子,都是糙人,让这群新兵们第一次体会到啥叫温暖。
等李威离去的时候,躺在床上的几人,眼眶涨红,沉默地躺着,红透的屁股周边环绕着几只苍蝇,但众人却无心赶走,心中一个个不知道在想什么。
“咚——这狗日的军营,老子,老子,老子还真不想走了!”在这片沉默的气氛中,看着自己的这伙兄弟,黄勇狠狠地捶了下这木床,撂下了一句狠话。
“老赵,这是第几间了?”
“都头,这是乙队丙伙,您跑的第六间。”走出房门,队正扯着大嗓门,对着正一脸兴奋的李都头说道。
“哈哈哈哈!你是没看到,老子说出那番话后,那群猴崽子一个个的,眼眶都红了,这,这就是郎君所说的军心可用啊!”
李威此时感觉,郎君教的方法真是太管用了,讲的那个吴起的故事,原来不是编的,他差点还误解了郎君。
不过,也不能怪他,哪个将军会为人吮吸脓疮,那可是大将军,与士兵就是天地之差。
“老赵,你要记住,要爱兵如子,咱们被郎君信任,就要担负起责任来,学习那个吴起,你知道吴起吗?”李威略显得意地问道,好似一头草原上乱蹦的了野牛,说不出的显摆和得瑟。
“都头,俺不知道啥叫吴起!”赵队正也是个粗人,晃着脑袋,一脸迷茫地说道。
“呸,这都不知道,用郎君的话说,你奥特了——”
“啥叫奥特?”
“应该是饭桶的意思,你就是饭桶,大字都不是一个,连吴起都不知道……”李都头居高临下地鄙视着。
“都头,你也别说俺,弄得您好像是个进士似的,恐怕您认识的字,还没我多吧!”赵队正拧着脑袋,一脸的不服气。
“呸,老子被郎君亲自教导,怎地跟你这浑人一般?”李威好似踩到了痛脚,忙不迭地反击道。
“你小子在我面前莫装大,过几天,郎君会派教书先生来,让你们一个个都去当学生,到时候就有乐子咯!”
李威嘴角一扯,大黑脸仿佛变成了一朵盛开的黑菊花,别提多恶心了。
“俺就糊涂,当兵不就是靠砍砍杀杀吗?咋还要认大字了?俺们又不要考进士……”赵队正心情瞬间低落下来,低着脑袋,嘟囔个不停,满脸的不情愿。
在军队中待了近三天,进行了一系列的人事安排,以及各种改造,主要是对军队进行后勤、指挥、监察的三权分立,确保在自己不在的日子里,能够一直保持对军队的影响。
在最后一天,李郎君派人运送来了大批的酒肉,也算是对新兵的欢迎和对老兵的犒赏。
当然,以防御野兽的名义招募的军队,自然也需要尽职了,为此开启了一个月轰轰烈烈的的猎杀行动,宰杀的野兽不计其数。
甚至,一丈多长的大花蟒,也难逃被杀的下场。
我们的李郎君在结束对军队的考察后,又开始对农业经济进行考察,第一站,就是邕州城附近最大的村庄——上水村。
此村是他的祖父李尉在邕州开辟的第一个田产,意义极为重大,在为李家服务的众多人员中,大部分都出生在此。
这是一个青砖绿瓦的南方村庄,约有三百来户,家家比邻而居,缕缕炊烟迎风而直上,似乎飘向那路过的白云,与之比肩。
门前流淌着一条湍急的小溪,环绕整个上水村,水流清澈,宽约十尺有余,深约五尺,堤坝高而窄,一架石板架其上,作其道。
莫看它小,但却是上水村赖以生存的所在,吃喝饮用,灌溉农田,可谓是母亲河,尤其是在这荒芜之地,如此水乡之处,不亚于桃花源也。
连绵的小雨在南方而言,并不算什么,数十个衣着松垮青色或白色衣裙的少妇少女们,挎着黑色的木盆,跪坐在块块青砂石上,拿着搓衣板及棒槌,奏起了高调的民歌。
“十八岁那年的雨季,啦啦啦啦……”
唱着着不知名的歌曲,忘记了大半的歌词,李嘉哼了一路。
一行人胯马而来,踢踏踢踏的清脆马蹄声从石砖路上响起,感觉这难得的平稳,他瞬间舒服了许多。
这条石砖路是整个村庄男人们农闲时的作品,不止是道路,就连房屋,围墙,都是石砖搭建而成,在这土地贫瘠的岭南地区,拥有一块江南沃土,分外的难得,客家人做了许多工作。
俊朗的男人们骑在马上,穿着紧身的衣物,戴着斗笠,动作齐整,似乎连马蹄声都整齐划一,吸引了桥下那踏衣的少女少妇纷纷抬起头,双目含光,娇媚地看着。
当然,也有许多女人不按常理而言,叉着腰,对着路过的骑兵,不顾形象地大呼小叫起来。
“小猴子,你这小崽子,上次休沐为什么不回家?”
“二狗,你爹昨天打了一条长虫,我给你煮了肉羹……”
骑兵们身姿端正,不动如山,只是那一双双眼珠子子上下转悠,神色激动。
沉浸在这乡村美景中的李大少爷瞬间清醒过来,他瞧着那桥下娇媚含春的少女,以及豪放半露而不拘小节的少妇,感叹了摇了摇头:“可惜了,可惜了~”
长得其实还不错的,就是太黑了,岭南的气候太过于炎热,农妇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少女们虽然身姿婀娜,但奈何皮肤粗糙,甚至黝黑,实在令人难以提起兴致。
小说都是骗人的。
“还是富家小姐白嫩可人啊!”想着后世满街的白嫩长腿小姐姐,如今也只有那些富家子弟可以为之相比了,但在岭南,这个与越南接壤的土地,又能有多少?wWW.ΧìǔΜЬ.CǒΜ
等等,这个时候,小姐好像是骂人的,是对失足妇女的蔑称,自己得注意了。
“小郎君,您终于来。”耳边传来洪亮的声音,原来骑马走了不到半里地,抬眼就望见了一座祠堂前,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苍头精神奕奕地站立在大门前,两只眼睛大得似灯笼,腰身直板板的,一丝不苟地行礼。
瞧着这位老苍头模样,再看了一眼这个座东朝西祠堂,或者说家庙,他李氏家族的家庙。
“伯叔——”李大少爷立刻下马,规规矩矩地回了一礼,一本正经的模样,其他骑兵也立刻下马,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
他父亲李维,建武军下辖的都指挥使,镇守邕州,手底下两千五百人,是南汉仅次于禁军的镇军,在建武军节度使空缺多年的情况下,李维在建武军节度里位高权重,一直防御着西南蛮人。
而,只留下李伯看守重中之重的家庙,足见对李伯的信任。
当然,这与这位李伯属于世代家奴的身份密不可分。
李伯面对李嘉的行礼,虚虚一受,然后就让开路,带着李大少爷前去祭拜一下,认真的跪拜了一下,瞧了瞧那一列列排位,次序就位,从李旦李业到李知柔,一代传一代,比什么家谱清晰太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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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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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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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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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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