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残唐隐龙>第四章重回现代
  随着一帮小孩穿街过巷,走了大半晌,终于钻入了一个破砖破瓦的区域。

  这里不似那几道主街上显的楼高瓦亮,到处都是烂棚破瓦,路面也是破泥烂砖,除了与濮州城共在一片蓝天下,厚土都不一样。

  我心中升起了一个念头:贫民窟,古代贫民窟。

  但这里人气却比主街上旺的多,不少人都朝那个叫兰哥儿的瘦弱孩子打招呼:“兰哥儿回来了。”

  “兰哥儿好。”

  “兰哥儿又带回一个呀。”

  那个看年龄不大的叫兰哥的显然在这里人气很旺,不停的热情回应着:“恩,王嫂好,我们回来了。”

  “赵大叔好。”

  “秦大婶好,刚好遇到一个可怜人,遇到山匪了,无家可归,就先给带回来了。”

  看着兰哥儿给他们热情的回应,我心里也增添了一种暖意。

  看来这些人都不错。

  世间总是有很多人,虽然穷,但却富裕着人情味。

  过了一些房屋,又越过了些破墙,前边的一帮乞丐孩子,轻车熟路的越墙过巷,我也紧随其后,不久就来到一所破院子处。

  院子里有几间房却都破着顶,阳光倾洒下,屋内光线到是极好,但我一下子想到,如果是阴雨天气,恐怕就不会如此了。

  兰哥儿站定院中,对我说道:“不管你是无家可归也好,可怜人也罢,既然来到这里,就要守这里的规矩。否则,现在就走人。我们概不收留。”

  我一想这话说的在理,忙热情表态道:“兰哥说的是,您说规矩,我一定按规矩来。绝无二话。”

  “好,第一,这里我最大,我说了算,不许违逆我的意思。对了,就是必须听我的。”

  许是怕我不懂违逆的意思,又给我说的更直白了一些。

  我点头笑道:“理当如此,理当如此。”

  “第二,跟我们一伙,不能偷不能抢,咱虽然穷但却不能像城隍庙高大赖他们一样又偷又抢的,否则一日不留。”说这条时,兰哥语气严厉,面色严正,像极了古板的老师一样。

  但道理很正。

  我忙点头道:“应该的,应该的。不偷不抢。”

  “第三,平时不能闲着,要多干活,该讨饭的时侯讨饭,该打扫卫生的时侯打扫卫生,我们这里不养懒人。”

  我点头应是。

  “第四,记得讨来的东西都是归大伙统一分配,不许私吞,而且,要先让着小孩和女孩。这点很重要。能做到吗?”说这条时兰哥儿是盯着我的眼睛说的。

  我立时毫不犹豫的表态道:“一定,一定,应该先让小让女,如果有老的还要让老,当然,是指老人,不是指我这种老。”我怕产生歧义,毕竟我与这帮小孩子比起来,是老人,所以看到兰哥脸色有些变时,忙解释清楚。

  见兰哥一副释然的样子,我也放下心。但突然发现一个问题:这帮孩子里,好像我最大呀,那要让着孩子和女孩,岂不是我最后一个了?那,还有我吃的吗?

  “还有,第五……”

  “啊,还有呀,好吧,您说您说。”我没想到这里的规矩这么多,但想了想既然来了,就应该守规矩。

  “第五还没想好,想好了再给你说。”好在兰哥儿没有再真的说出五之后的规矩。

  然后兰哥安排了我的房间,正好跟给我送水的小黑孩一个房间,虽然小了些,但有了栖身之所,已然足够欣慰了。

  没有什么铺盖,都是些晒干了的杂草。好在现在正值初秋季节,到也不冷不热。

  知道我今天遭此大难,又辛劳一天,兰哥格外开恩,没有再让我干活,许我先到房间里休息。我累的如同死狗,一躺地就睡着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听到有人呼喊我:“勇哥儿,快醒醒,开饭了。”

  本来浑身跟散了架似的我,一动不想动,但听到饭字,猛然一轱辘爬了起来,却见是小黑孩,不,她叫沈燕,外号叫小燕子的在叫我,睡之前听她这样唠叨着介绍来着,不过我没听的了太多,就睡着了,但她的名子我还是记着了。

  沈燕不过八九岁光景,虽然面目油腻污黑,但一双眼睛却黑白分明,鲜嫩无比,透着一股精灵劲。透过黑污,依稀仍能辩出是个面目精致的女孩子,很是招人喜欢。我见她伸着小手招唤我,不知道哪来的劲道,一轱辘我就爬起身跟着她出来了。

  开玩笑,吃东西哪能错过呀。

  只见院中兰哥早已和众人都围成了一个大圆圈,人群中又多了几个我不曾见过的面孔,有两个像是十二三的男孩模样,身体虽然依旧瘦弱,但看骨架已有初成之势,若不是长期的营养不良,恐怕身高都会再增上几分。

  人圈中一口大锅里,正沸腾着汤水菜粥,虽然还是清汤寡水,但我还是被阵阵香气迷的两腿发软。

  人真是越到穷时越饿。

  之前我怎么也不会对这样的菜粥多看一眼,但现在闻着都有些流口水。

  我偌大的个子也和一群小孩子一样蹲在那里,陡然高了一头,倒惹得不少小孩笑出声来,我也是笑呵呵的跟着他们傻笑。

  或许是真被打傻了,也不知道笑个什么劲。

  我一笑,他们更是笑的开心,唯有那两个个大点男孩子面无表情,但也在众人都忍不住大笑时,跟着笑了起来。

  心中突然一暖,这种感觉竟也不错。

  蓦然心头又是一酸。此情此景,让我情何以堪。我这个一个1米8多的大个子,竟然和一帮子小屁孩蹲地上等着喝菜粥,还是烂菜稀粥那种!

  还有比这惨的吗?但以后的生活告诉我,

  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果然如兰哥所说,由其中一个高个男孩持勺,先由最小的女孩子端着破碗去盛汤,再依次由小往大了去盛,我自然做好了心理准备自已最后一个喝汤,但没想到轮到我时,却发现还有一人没有去盛,那人正是兰哥儿,他竟然还排在我之后,成为最后一个喝汤的人。

  我端着小燕子给我送过来的破碗没好意思先盛,而是请兰哥儿先盛,兰哥儿摇了摇头道:“这里,我最大,所以,你先盛。”

  “好像,我比你要大吧。”我嗫嚅着说道。

  那两个高个子男孩豁然冷眼看我,我心里一惊,莫不是又说错话了?可我是好心呀。

  兰哥儿摆了摆手,示意那两个高个子男孩不要介意,笑着对我说:“不论年龄,这里我是老大,所以,我最后一个喝。”

  嘿,这老大,还真有范儿。

  我怕无端生出误会,无意再争执,就拿着破碗去盛了汤。

  持勺的高个男孩看了我一眼,给我盛了小半勺,清汤。

  我也没有说什么,毕竟是新人,不能因为个高就要多吃多占,正待转身之即,兰哥儿发话:“凌霄,再给他盛满,添上菜粥。”

  我看着锅里所剩不多的菜粥,不好意思再要,忙道:“我之前吃了大半张饼了,不太饿,这就够了。”其实身体饿的发虚,两腿都是软的。但寄人篱下,得懂规矩不是。

  兰哥儿脸一正,显然是不高兴了。

  那叫凌霄冷着脸说道:“兰哥儿说添就添,你少啰嗦。”还真听话,那添就添吧。

  “哦。”我答应一声,没再说别的,果然凌霄给我又盛了半碗相对稠的。

  看着兰哥只剩下些清汤寡水的,感动的我心里稀里哗啦的。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我还没睡醒,就被小燕子给叫醒,拉着迷迷糊糊的我就往外冲。

  一气跑了半个多钟头,来到了一个集市上,然后发现,竟然是跟着这帮孩子捡别人掉下或摘下不要的剩菜叶。

  我偌大的个子,红着个老脸跟着一帮小屁孩捡来捡去,到还真捡了小半框,正高兴的什么似的,没想到小燕子竟然刮着脸羞我,我一看,还真是,她都比我捡的多了两倍还多。

  顿时觉得白活这么大岁数了,还不如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能干。

  心中下了宏愿!待明日,不,日后,一定要比这些孩子们捡的更多!

  唉呀,我的妈呀,没有最惨,只有更惨!这都什么日子呀!我想念王大海!

  早上捡完菜,中午前后去各大豪宅后院门口守点,等着大富之家扔些剩菜残羹,晚上亦是如此,还不定点的在街头巷尾讨饭要食。

  真是鸡起牛作死狗归,累成死狗归家后,还不能随即躺下,还要打扫卫生,劈材干活,轮到值日时,还要切菜做饭。这一整天是安排的满满的,辛劳无比。

  大大的颠覆了我对乞丐好吃懒做的观念。

  唉,这生活!

  连续两日的辛劳,让我心里五味杂陈,说不出是什么滋味,苦辣酸咸唯独缺甜。

  终于到了休息的时刻,我像散了架似的躺在草坯上,什么也不顾就睡着了。

  必须好好睡,明天不能再等小燕子叫我才醒了,一定要自已先起来去集市捡菜去。否则自已喝汤都脸红。

  翌日,我猛然醒转,迷迷糊糊的就翻身起来,天尚黑着,眼都睁不大开我就叫上了:“燕子,快起床,赶紧的,捡菜去,晚了就让人给抢了。”

  “嘛呢,这才几点呀,你让不让人睡了,还没到晨跑的时侯呢。”

  “这谁呀,存心不是,能不能让人睡个好觉了?大周末的。”

  “战勇,我操你大爷,鬼号什么,你这一嗓子,我正和美女抱着呢,马上要亲嘴了,让你给喊跑了!”

  我蓦然听到李小乐、王大海等舍友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心中顿时惊喜万分,不敢相信的揉了揉眼睛!

  靠,还真是,宿舍的床,桌子,椅子,还有卫生间。我犹自不敢相信,又跑到窗口看了看,未亮的天空,一抹漆黑,但窗外偌大的草场,和对面偶有亮光的教学楼还是告诉我,我又回来了,回到现代了。

  我为了确认,又照自已脸上“啪啪啪”打了几巴掌。

  疼,真他妈疼,但是美!

  他奶奶滴!我又活过来了,美,真是太美了!

  激动的我直接跑到王大海铺上抱住王大海就亲了一口,把王大海惊的目瞪口呆。

  “哎哎哎,你干嘛呢,哎呀,这嘴臭的。”王大海捂着脸叫道。其他人也被惊呆了,看着我要将目标转向他们时,一个个都抱着背子挡着。

  我转身想亲李小乐和另一个舍友苏小红时,两人都警惕的抱着背子看着我,给我保持着距离。

  像极了面对歹徒的小媳妇模样。

  我高兴的挥舞着拳头大笑不止:“靠,老子又回来了,再也不用捡菜,再也不用喝菜汤,再也不用要饭去了!”

  王大海,李小乐,苏小红六目相望,惊恐莫明,半晌李小乐说道:“完了,战勇给撞成神经病了!他疯了!”

  王大海和苏小红也都心有余悸的说道:“大爷的,以后走路再也不看手机了,千万不能再磕着碰着。”

  “可不是嘛,你看这位爷,都撞成什么了,叫的那都什么词,喝菜汤,要饭,丐帮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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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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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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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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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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