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心插柳柳成荫,广大扑街作者们,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我霍也当初真的没想着当什么大作家。
如今骑虎难下,编辑部当初问自己有没有新作品的时候,自己正在因为晴雪的事情而伤心,就决定写一本书来怀念她,也就答应下来。
可现在想想,写新作品为什么一定要拿出来出版呢?创作和商业有必然联系吗?没有吧?自己脑子绝对又抽了。
霍也现在有些后怕,他当初几次签售会,基本都没有带着特制面具和上官玉蝶见面,要是当时上官玉蝶用了读心……后果不堪设想。
就在这时,霍也的晶脑忽然响了起来,他接起飞讯,耳机里传来爱丽丝的声音,“喂,老哥啊,你还好吗?”
“你觉得呢?”霍也反问道。
“我觉的应该挺好的啊,我现在就在外面逛着呢,你有没有看到,现在学院里到处是你的周边,哇,这只小乌鸦好可爱,上面还刻着你的笔名,嘻嘻,不知道要是刻上你的本名会是什么样?小乌鸦霍也,哈哈哈!”
“你真的比我亲妹妹还亲。”霍也咬着牙说道。
“还好啦,哥,你一会签售会走不开,需要什么周边商品吗?我帮你买啊,对了,你说我这个时候要是摆摊卖你的签名照,是不是能赚好~多好多钱?”
霍也深呼吸一口,才说道:“我忽然很想当一回打妹妹的家暴男。”
“略略略,你压根就舍不得下手,装什么装啊。好了,不打扰你了,再有两分钟,你的签售会就该正式开始了,我现在人已经到中央广场了,祝你成功!”
“嗯,助我成功吧。”霍也说道。
门外,工作人员敲起了房门,“夜雨老师,您该到现场了。”
“知道了。”霍也答应一声,随即站起身,拿出雷里米为他特制的半脸假面。
昨天晚上,霍也亲自为假面雕上了花纹,假面原本朴实无华,犹如一块漆黑的墨石,霍也为它的两侧添上了烫金色的羽翼花纹。
霍也忽然想起某天夜里,自己跑到烈士陵园,到那里枯坐了一晚,天空下着细雨,乌鸦叫得像枯草,但是自己却脑袋空空,不知前路在何方。
霍也戴上了假面,整个人的气质陡然一变,原本阳光的少年,竟是一瞬间平添一个忧郁气质,犹如冰冷黑夜里,摇摇欲坠的火苗,他轻声自言自语了一句:“夜雨声烦,寒鸦声苦,还是戴着面具继续走吧。”
如今他明白了,当身处绝境之时,若是毫无出路,便自己闯出一条出路,这条路上,会有离别,会有悲伤,会有痛苦,但无论如何,都要戴着面具走下去。
纵使身后千疮百孔,也当笑如朝阳面朝人。
这便是霍也的人生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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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魔堂很不忿,为什么一个作家在他们班克洛夫办签售会,需要他们学生会来帮忙维持全校秩序?
班克洛夫的学生会基本都是他们这些大社团的正副社长,因为学生会成员本身就是靠着每年的决斗选举出来的,得到席位的,自然都是大社团的强者们。
“一个只会舞文弄墨的家伙,来我们学习战斗的地方瞎凑什么热闹?”焰魔堂嘟囔着。
“行了,你快别抱怨了。”一个蓝灰色头发的男子走到焰魔堂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
男子戴着一副散发着理性光辉的黑框眼睛,双眼微眯,似乎一直在微笑,但是焰魔堂知道,这家伙是个笑面虎。琇書蛧
七大社团之一,极寒领域的社长,学院学生会的会计,秦十千。
秦十千走到焰魔堂身边,从储物盒中取出一块算盘,反手架在自己左手手臂之上,这东西本来早在一千年前就已经被计算机取代,但在秦十千五指如飞下,却让人完全看不清算珠的轨迹,速度丝毫不输计算机。
算珠敲打算盘的咔咔声响中,只听秦十千说道:“我听主任说,那个夜雨寒鸦其实也是我们学院的学生,正好借这次签售会的机会,靠媒体宣传一下我们学院,如今还是有好多好苗子,因为学院落址在祸野不敢报考。根据大数据得出这些苗子的人数,以及其人均家庭资产,再代入对学院每年的投入等等,如果将这些没有报考的学生换算成对学院的建设,那么我们每年的损失是……”
秦十千说着将最后一枚算珠推上,得出了结果。
可没等他说出那个本该是天文数字的答案,就有一只白净的手拿住了他的算盘,然后随手一抖,算盘“咔哒”一声,算珠全部整整齐齐地复原,秦十千的结果直接付诸东流。
“二位如果闲来无事,不妨跟着巡逻队的学生们一起巡逻,此次外来异能行者甚多,尤其还有保护普通人的雇佣兵存在,恐有闹事者存在,我们学生会也当加强警戒,兹事体大,不可出现半点纰漏。”
二人看着眼前汉服大袖飘飘,无奈地异口同声道:“是,副会长。”
霍夏岚等二人走过去,突然想到什么,没有转身,就对着身后的秦十千说道:“秦万,等一下。”
秦万,是秦十千的外号,十个一千,本来就是一万。而且秦万貌似比秦十千更顺口,于是不知不觉间,秦万的这外号,似乎都要成为秦十千的本名了。
秦十千转过头,却看见自己的算盘竟朝着他英俊的脸庞袭来,秦十千接住算盘,刚想问问霍夏岚想干什么,就听对方淡淡地说了句:“你的算盘。”
秦十千闭嘴了,打不过,打不过。
对于霍夏岚那总是一句话就把天聊死的性格,焰魔堂和秦十千都已经习惯了。只是焰魔堂忽然觉得有哪里不对,这喜欢用话噎人的风格,好像和另外一个姓霍的王八蛋很像啊。以前没注意,现在想想……
还是有区别的,霍夏岚把天聊死是不喜欢多废话,这他们都知道,而霍也,那混蛋就是纯粹的恶趣味,没跑了,否则为什么能淡定地说出“你乐一个我看看”这种话?
这句话,已经成了焰魔堂的心理阴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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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玉蝶已经做好了自己的所有工作,这些天线上组织书迷们,着实是让她有些心力憔悴,不过一切都是值得的,若不是她这个“圈内第一贵妇”组织号召,今天的签售会也不会如此热闹。
如今班克洛夫大街小巷,到处都是来参加签售会的外来人员。
情侣们挽着手,女孩四处指指点点,仿佛一切都那么新奇,而男孩则苦笑着迎合,她高兴就好。
独自前来的书迷们,同列车上认识的朋友一同交流,谈论着自己对《雨夜狂想曲》最喜欢的章节。
马上就又要见到夜雨老师了,现在想想,夜雨老师已经两年都没有出现在公众视野了,这次见面之后,又不知道何时才能再次见面。她下定决心,今天,无论如何,一定要和夜雨老师私下里约见一下,否则自己绝对无法心安。
中央广场早早搭起了临时的舞台,舞台正中央摆放着一张巨大的几案,上满摆放着一摞摞高高的书籍,那便是霍也的新书,《众花之语》。
两分钟转瞬即逝,下午一点钟到来的那一刻,广场上的礼炮便冲天而起,直奔蔚蓝的天空。
天空礼花炸响,广场上人声鼎沸,夜雨寒鸦的新书签售会,正式开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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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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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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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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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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