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月噗哈哈地笑:“千万别请他签大名,他不喜欢。他自己取了个字,叫守一。”
“坐忘守一?”余秋品位了一下,“你这么说,我就更好奇了。陈叔的名字到底叫什么?”
“我爷爷以前是当兵的嘛,他说我爸生下来斤两不足,所以就给他取名,叫大壮。”
“陈大壮?”余秋惊了,这个名字无论如何都不能跟印象中仙风道骨的白衣散人对上号。
陈月笑着说:“所以,你要么还是喊陈叔,要么喊守一先生,这他就喜欢。”
此时,陈大壮先生那就真高兴了。
他最高兴的,当然是引起了轰动,后台显示的收藏数量正在暴涨。这意味着,有更多的人会看到他的书。
大壮先生享受这种被很多人关注的感觉。
另外,有人用这么多钱,表达对他的作品的喜爱,那种成就感,别提了。
他不禁拿起手机跟余秋打电话。
目前在他所知的范围内,也只知道余秋也在写书嘛。
成功的喜悦,要跟懂的人分享。
“喂?小友啊,太客气了,破费了!”
他开口就把余秋惊到了,之前不还是贤侄吗?怎么就变小友了?
我跟你女婿是兄弟,这辈分不乱吗?
他只能说道:“陈叔,那都是您的书写得好,我一直在学习!”
“没想到有这么多人喜欢。小友跟我家小月在一起吗?”
余秋一阵瀑布汗,为什么不提贺方?搞得我在跟陈月谈恋爱似的。他说道:“是啊,陈月跟贺方在我院子这边,晚上我们一起在这里吃饭的。”
“让你们破费了,要不陈叔做东,你们再一起来坐坐,吃个宵夜?”
“不必了,陈叔……”关键是刚吃完,也不饿啊。
“务必要到!听小月说了你们公司的位置,我这就开车过去。”
说完,电话就挂了。
余秋呆呆地跟陈月说:“你爸说要请我们吃宵夜……”
陈月一点都不奇怪:“等会夸他就行了,他就是来找夸的。”
“……你这么了解你爸啊?”余秋觉得有点好笑,“为什么脑子里忽然有你爸穿着白色的长袍开车的画面?”
何诗还没见过她爸,好奇地问:“陈叔……喜欢穿白色长袍?”
“那也不是。”陈月说道,“不过,确实有点喜好偏古一点的衣服。”
“我再做几个菜吧……也别去外面吃了。”余秋摇头感叹,“陈月,你跟你爸打个电话,说一下位置吧。”
何诗说道:“要不……我先回去?”
她觉得可能他们要吃到很久。
余秋忙说:“别嘛,等会我送你回去。你是怕你妈妈担心吗?要不打电话说一下?”
何诗刚刚坠入情网,其实也想两个人多腻歪着。
想了想,就点了点头去一旁打电话。
她还没坦白已经开始谈恋爱了,只说是几个人一起在吃饭,要晚一点回去。
沈晴雪知道她一贯很乖,倒是没多想,只提醒她注意安全,别喝酒。
没过多一阵,陈月就接到电话,跟贺方一起出去接她爸过来。
余秋跟何诗、非爷都在院子里等。
只见陈月她爸还真的穿了一间宽大的白色中式休闲衣过来了,看上去是棉麻的布料。
关键是……他手里提着一小坛酒。
非爷感叹道:“这个范,真是有内味了……”
陈大壮先生一进院子就笑着说:“小余,你们这个位置找得好啊,闹中取静,别有洞天。”
说完就打量着院子里的布置,赞不绝口。
“能入您的眼,那我们就更有信心了。陈叔,屋里坐吧。”
陈大壮先生进了门,看到桌上几个小菜,把酒坛子搁在桌上说道:“本该请你去家里坐坐了,反倒给你添麻烦了。来得匆忙,只提了一壶藏了多年的酒,不要见怪。”
“您是贵客,还带酒做什么……”余秋看着这个小坛子,这是壶?
陈大壮先生很认真地说:“应该的,你是我的领路人。”
余秋觉得心里发毛:“陈叔,趁热乎,我们尝尝您的酒?”
贺方连忙开酒,就只他们三个喝。
陈大壮先生看了看坐在余秋身边的何诗,笑着问:“这位是?”
“哦,还没跟陈叔介绍。”余秋笑了笑说,“这是我的女朋友,叫何诗。”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两位郎才女貌,凤舞龙蟠,确实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何诗低声说了一句:“谢谢陈叔。”
心里对陈月的爸爸总算有清晰的印象了,前面好像是念诗,后面的成语还有一个听不懂。
不过想来都是夸自己跟余秋的,不禁多出从没体会过的滋味。ωωω.χΙυΜЬ.Cǒm
余秋跟贺方谨记陈月说的。
夸他,就硬夸。
何况,这本书,确实写得好。
陈大壮先生见贺方居然还说出了书里几个让他自己也很得意的情节,不禁对贺方也看得顺眼了一些。
说是交流,陈大壮先生喝了一杯酒下肚之后,就来了兴致,笑着说道:“小余,你那本书,情节上确实很出色。重回过去,挥斥方遒,当然是令人很爽快的。就是有一些表述的细节,还是可以在用词方面多下些功夫的。有时候一字之差,一个不同的词,读来口味便不同了。”
余秋看了看非爷,高手的点评你作何回应?
非爷叹了口气:“就是说我文化水平不够,语文基础没打好。”
余秋汗颜:“这方面我注意加强,多读一些好书,积累积累……”连忙端酒杯感谢指点。
陈大壮先生一副孺子可教的模样,搁下酒杯说道,“当然,创意方面,重生的思路挺好的,有很清晰的期待感。商业上我不懂,确实能看出你的专业。个人觉得,可以多侧重一下这些情节。谈情说爱嘛……少写几个,也许感觉更好。”
余秋听得贼尴尬,何诗跟陈月都在那笑。
非爷叹了一口气:“他修仙的,禁欲系,不懂人间的快乐。”
一场以文会友,陈大壮心满意足。搁下筷子之后说道:“小友,你这院子很好,有时间多来坐坐,不会嫌吵吧?”
余秋见他喝高了一点,又开始乱辈分了,连忙说道:“欢迎常来,多向您学习。我这里也可以写写画画。”
陈大壮愉快地点了点头:“那就更妙了。今天时辰也不早了,小月,你开车吧。”
五个人傻了。
都喝了酒。
最后只能叫代驾的师傅来。
陈大壮先生在,贺方自然不能跟陈月一起回陈月那边了。
听说余秋还要送何诗回去,大壮先生说道:“就坐我的车吧,让师傅先把诗诗姑娘送到家,你放心。”
余秋能怎么说?
只能送何诗上了车。
多好的机会。
都喝了点小酒,一路上牵着手回去,就算不能抱抱,靠靠肩膀也美滋滋的事。
余秋被泪目写在了夜空里。
“到家跟我打电话。”他依依不舍地对何诗说道。
何诗坐在陈月边上点了点头,随车而去。
贺方叹道:“陈叔是高兴了,留下我们两个难兄难弟。”
“还能怎么办?回去吧,明天还有活要干。”
贺方打了个车撤了,余秋回到房里,只见非爷已经开始码字了。
“受刺激了?”他笑着打趣。
“发愤图强!朕就不信了,以朕的阅历和套路,还写不过他?”
夜猫子眼神凛冽,双爪如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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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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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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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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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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