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唯一一个特殊了一点的唐河,也搞得让人看不出来,苏家到底是看重他,还是根本看不上他。
两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唐河却觉得,人生头一次,是除了先头那几年艰难的日子之外,也能这么难熬的。
从日出到日落,再到新日升起。
他翘首以盼。
几乎都要以为自己落选了,心头的失落,都随着那朝霞一般,一同挤满了天边,然而就是在这个时候,苏家的通知送到了他手里。
一张写着两行娟秀小字的白纸。
“恭喜唐河大哥,请于明日辰时中来苏家报到。如若不愿前来,也请着人告知。”底下书名是苏宋氏。
就是那个苏家的媳妇了。
唐河这些天也听说了不少苏家的事情。
他对这样一个没了家主,只靠几个妇人,和一个双腿残废的男子,就能撑起偌大家业,赢得家产争夺之役的苏家,真的是有着十二分的好奇了。
所以,第二天他便早早的来到了苏家。
原本那纸条上说,要他辰时中过来,可他却在辰时初就到了。
可见他对自己差事的重视程度。
到了以后,因为担心来得太早,会打扰到苏家人休息,所以他就没有敲门,而是在外头等着,约过了一盏茶时间,就开始又人过来。
唐河一看,这是自己见过的,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小伙子。
也是跟他一样,前几日来过苏家的,而且他好像就是清河村的人。
那么就是跟自己一样,也是被苏家选中了的。
想到日后就要一起做事,唐河主动打了招呼:“你好,恭喜你被东家选中了,我叫唐河。”
“噢,你好,我叫李福羊,也恭喜你。”小伙子看起来有些羞涩,挠了挠头,微微笑着也打了招呼。
“谢谢。”唐河点点头。
两人站着有一句没一句的聊了一会儿。
过了一炷香的时间之后,又有两个人过来,其中一个还是唐河同村儿,也就是宋家村的一个叫宋奂的。
这样苏家招的四个人就齐了,唐河一一跟他们打招呼,李福羊也有样学样,礼貌待人。
几个人就攀谈起来。
“哎?看来就咱们四个了,以后都是一个东家的人了,咱们应该好好互相照应才对呀。”这是个话多的年轻高壮小伙,模样粗犷,但一看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就看得出来这也是一个人精,他说他叫顾儒意,是隔壁村儿的,是清河村儿卖小菜的顾大娘的娘家侄子,今年十八岁。
“你才十八岁?我都十九了,可你看起来却像我哥哥一样,长得又高又壮又稳重。”李福羊挠挠头,有些羡慕顾儒意的身材。
他就是瘦弱的小个头一个。
这个年龄的小孩子,最羡慕的就是那些有男人味儿,且看起来成熟的男子了。
总希望自己也能早点长大成熟。
“嘿,这有啥?有的人就是长得慢,以后你多吃多练练身体,也会长得跟我一样的。”顾儒意看了李福羊一眼,就熟稔的抬起手臂,搭在他肩膀上,进而又勾住他脖子。
两个人算是一下子就勾肩搭背的熟悉了起来。
另外还有一人,是马氏的表弟。
不过这个人话少木讷,且看起来有几分沉郁,不怎么爱说话的样子。
另外两个同龄人很聊得来,这一个则不爱说话,唐河就也没了可说话的人,于是就安生的站在那里,算着时间等再过一会儿,就把东家的门敲响。
他心里还猜测着,也不知道东家会让他干啥。
是去看药田,还是茶园。
然而让他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是,等终于等到苏家大门主动打开时,又有一个人气喘吁吁地跑到了。
且这个人他还认识,叫林栋,是马氏的表弟,一个三十多岁的“老光棍儿”。
说起来,他们两人算得上是“难兄难弟”。
因此当年林栋的手出事时,也是他家中最艰难的时候。
两个人是邻村。
那时候林栋的手废了,唐河年纪还小又体格瘦弱,都是必须要想办法养活自己,却又没办法出什么力气的窘迫境况,便只能去找那种相对轻松、但工钱也少的活计。
两人都知道对方的情况,于是尽管年龄相差差不多十岁,却对彼此惺惺相惜。
所以这时候,等人近了跟前,唐河是第一个打招呼的:“栋哥。”
“小河。”林栋也露出了笑容。
他走到唐河跟前,笑着打量这个许久未见,已经长成了一个大小伙的人。
记忆当中,他还是一个瘦弱却倔强、不对命运认输的小孩子。
林栋这几年都在清扬镇给一户人家看门。
但他年龄实在是大了,家里催促他找一门亲事,也已经有了合适的人选,是马氏介绍的村里一个非常能干的姑娘。
这家只有这一个姑娘,所以要求是必须入赘。
而林栋的家人则认为,就凭他的情况,能娶到媳妇就不错了,再加上家里还有其他兄弟,所以也就不在乎是不是入赘了。
这样林栋就必须留在乡下。
在这个时候,又很巧合的苏家招人,马氏觉得苏家的活计非常适合林栋,就赶紧推荐了他。
而此时他之所以会来到这里,原因当然也只有一个。
“栋哥,你也被苏家选上了?”唐河看着他到这里,有些疑惑。
“是啊,你也选上了?恭喜你了小河。”林栋由衷的笑着说道。
“同喜,同喜,以后我们又可以在一起干活了。”唐河也感到高兴,尽管他心里仍旧是蒙圈儿的。
怎么苏家明明说招四个人,现在变成五个人了?ωωω.χΙυΜЬ.Cǒm
那解释似乎就只有一个,就是苏家临时改变主意,多招了一个人。
后面苏家出来的人,也就是苏小婉念着名字招呼五个人进院,也足够说明事实正是如此。
昨晚上,苏渐闻毫不客气的向宋青衣讨人:“那个唐河我要了,你再看看多招一个人代替他吧。”
“凭什么?”一听要抢人,宋青衣可不愿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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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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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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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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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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