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五,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是我真的没什么兴趣。”苏慕举起了方才陈五送给他的小本子继续阅读起来,今晚他只想在最短时间之内将每一个知名弟子的相关信息全部牢记住。
至于风月之地也好,别的什么地方也罢,等到宗族大会结束之后便有的是时间,更何况比起那些地方,自己还是对武道堂,翰林阁这样的地方更感兴趣一点。
王师将通向剑道极致的路途完整地展现在了自己的面前,此时的苏慕只想在这条大路上走得更快一点,更远一步。
“不不不,少侠此言诧异。”陈五的头摇得如同拨浪鼓一般,“这次去的这个地方,其实对少侠参加宗族大会也是有所帮助的,传闻中,当年的太白剑仙年轻之时也来过这里哦!”
“太白剑仙?”这几个字精准地戳中了苏慕的软肋,他不得不承认,他对于太白剑仙年轻时候去过的地方确实有一点点好奇。琇書網
“是啊,而且我们这次去可不是去玩乐的,我说了,是对少侠参加宗族大会有所帮助。”
“真的吗?”苏慕狐疑地望着陈五,他总觉得陈五话中有话,可能有着别的打算。
“真的真的真的。”陈五连说了三遍,努力维持着自己肯定的神情。
“好吧,那便信你一回。不过你得帮我重新找几件能裹在身上的斗篷和头巾,最好和我身上这些颜色差别比较大的。”苏慕叹了口气,最终败给了陈五,也败给了自己的好奇心,自己刚才在城门口引起了那样大的关注,就算要去,也最好换一身打扮再说。
反正住所已经解决了,如果去了之后发觉陈五在捣鬼,到时再回来便是。
~
陈五要带苏慕去的地方名为落雪楼,是整个洛京最大也是最负盛名的青楼,自建立至今已经有了数百年的历史。
虽然说是青楼,但实际上这里的姑娘都是卖艺不卖身,靠着琴棋书画诗乐上的杰出造诣给客人带来美的享受。
传言落雪楼背后站着一位大人物,所以这些姑娘们才能在洛京这种鱼龙混杂之地保住自己的清白。多少年过去,历史上屈指可数的敢对落雪楼里的花魁动手动脚的色胆包天之人最终无一不落得被扒光衣服吊在城门的悲惨下场。
这些事情陈五其实早就在过往的信里和苏慕详细介绍过了,所以当陈五坦白要去的地方其实是落雪楼的时候,苏慕在心里暗自松了一口气。
此时外面的暴雨仍然没有丝毫停歇的意思,因为洛京内人数众多,大型马车早已被全面禁止上街,苏慕和陈五只有撑着油纸伞步行前去目的地。
不过可能也多亏了这场大雨,路上的行人也不似白天时候那般多了,暴雨之中,苏慕竟然难得感受到了一丝心灵的宁静。
“其实我这次带你去落雪楼可不是为了看花魁的。”路上陈五突然开口道。
“你说是对我的宗族大会有帮助,到底是什么帮助?”
“方才收拾行李的时候我看了看,少侠你这佩剑这么多年怕是都没有换过吧?”陈五瞄了瞄苏慕背后的剑,“我之前已经详细了解过了,少侠这剑虽是做工上乘的铁剑,但经历了这么多年只看剑鞘之上的锈迹便知剑本身的腐蚀已经相当厉害了,也许少侠对于这把跟随自己许久的佩剑心有留恋,但毕竟宗族大会比拼的除了弟子本身的实力以外,也有武器,宝物等多方面的因素,所以胖子我就担心少侠的这柄剑可能会成为到时的一大隐患。”
“这,我师父其实也有这样的顾虑,也跟我提过这件事,但是我平时使剑都会以自身的真气覆盖在剑身之上,所以少有直接的碰撞,我想应该也不碍事才对。”
“少侠话不能这么说,正所谓宝剑配英雄,胖子我看得出少侠比起三年前早已经是脱胎换骨实力精进,那自然要有一把好剑才能配得上少侠现在的实力啊。”
“难道那落雪楼之中还藏了剑不成?”
“不瞒你说,那落雪楼本身虽然没有藏剑,但是如今落雪楼的头牌乐徵姑娘倒是收藏了一柄良品宝剑。”陈五神秘地说道,“传闻中,前两年有一位西域的异族高手来到落雪楼之时,便对乐徵姑娘一见钟情,尽管乐徵姑娘对他不以为意,但是在他的再三要求之下,最终还是收下了他赠予的佩剑作为礼物。”
“可这乐徵姑娘本就是一届女流,不懂任何剑技,要那佩剑自然没什么用,于是思索再三,最终决定将那柄剑拿出来拍卖,得来的财物全部捐赠给图南国南部因为早些年的旱灾而一直挨饿的贫苦人民。”
“心地真是善良。”苏慕忍不住赞叹道。
“确实如此,都说乐徵姑娘乃是菩萨心肠,人美心善,琴艺又是高绝,哪怕对这柄剑毫无兴趣之人,为了一睹乐徵姑娘的芳容,也会愿意去凑个热闹的。”
“可是你刚刚说这柄剑乃是公开拍卖,我身上的钱怕是不太够吧。”苏慕疑惑地道。
他这三两银子如今连住一晚的客栈都是捉襟见肘,更别提这样一把关注度满满的宝剑了。
“少侠放心,今日银两就算是胖子我友情赞助,等到少侠日后夺得宗族大会榜首之时再还给胖子我就是了。”陈五豪气冲天,不以为意地道。
“宗族大会榜首还有赏钱?”
“少侠你不知道吗?每届宗族大会榜首都可以获得由宗族院赞助的三件秘宝,其中每一件都可以说是价值连城,到时候少侠随便卖掉一件,也够还上这么一点钱了。”
“这不合适,客栈也好,方才那册子也好,我已经受了你很多恩惠了,如今又怎么能再继续欠下人情?”苏慕一听大惊,连忙停下了脚步挥手拒绝道,“而且如今我还没有夺魁呢。”
“哎呀少侠你就别跟我客气了,落雪楼就在眼前了,快点吧。”陈五了解苏慕的性子,若是此时在大街上停下来,只怕又要耽搁许久,到时候拍卖开始了可就得不偿失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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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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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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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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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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