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觅月道,她两眼迷离,美眸上罩着一层朦胧的水雾,仿佛会说话一般,美丽动人。
“如果……两个时辰之内,我没有与男子……苟且的话……呼……我就会七窍流血……而死……”
“什么?”
徐添怒道,“那个老杂毛竟然这么不要脸?给你下这种药?”
一下子全明白了,搞半天是公孙后那厮想对林大美女不轨,被跑掉了就给她扣了顶刺客的帽子。
“大人……我现在感觉好热……”林觅月已上气不接下气,神智都有些迷糊了,“大人……你……我求求你……杀了我……”
“不行,我徐某人从不杀人!”
刚刚才命人杀掉六名府兵亲手砍掉两个下人的侍郎大人毅然拒绝,“姑娘,到底有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让你恢复正常?”
“大人……求你了……杀了我……”
林觅月一边摇头一边苦苦哀求,梨花带雨。
意识越来越迷糊了。
她时刻感觉到自己在沉沦,眼看着就要堕入无边地狱当中,无法自拔。
徐添当然不可能答应她,起身就要走:“我去给你找大夫。”
“大人!”
怎知一双温暖柔软的玉臂直接缠上了他的脖子,林觅月把娇躯整个贴在了徐添身上,死死抱住他不让他走,“大人……”
徐添感觉耳朵痒痒的,林觅月居然在吸他的耳朵。
“这……姑娘……唔。”
徐添正要说什么,林觅月把他的脸掰了过去,紧接着他的嘴就被她香甜的樱唇给堵上了。
徐添一下子瞪大了双眼。
脑海中只剩下一声呐喊。
老子的初吻没了!
此时林觅月已经扯掉了面纱,露出一张美到令人窒息的脸,肌肤是如此雪嫩,徐添近距离看都看不到一颗黑痣一颗痘痘甚至一颗粉刺。
下一秒,林觅月纤细的腰肢一扭,返身把徐添压在了身下。
徐添想逃,却被她双手死死按在床上不能动弹。
怎么说也是LV3的玩家,徐添挣扎了两下,发现对方一个貌似弱女子的力气,竟比他大得多。
显然也是一个武林高手。
也是,要不会武功,怎么飞到自己屋顶上?
“姑娘,别,你别这样……不要啊……不要啊……”
药效上头的林觅月已然彻底沦为本能的化身,哪能容徐添拒绝,蛮横地撕扯掉了他的衣服,然后把自己身上的衣物也褪了个干净......
……
翌日一早,浑身酸痛的徐添从睡梦中醒来,低头看了眼正趴在自己怀里酣睡的美人。
尽管折腾了一晚上已经对这张盛世美颜很熟悉,但他还是忍不住狠狠惊艳了一番。
遥想昨夜,简直跟做梦一样。
自己居然跟这等级别的女神大战了一场……
琴圣啊,在自己原先那个世界,那就是范冰冰那个级别的巨星啊。
床单上殷红的梅花点点,双方都还是第一次。
徐添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在这样的场景下告别处男之身,真真是一场荒唐的邂逅。
不过那种药效也确实忒猛了……xǐυmь.℃òm
徐添低头看了看身上的多处青红。不禁无奈地苦笑了一声。
这小娘皮就跟一只母老虎一般,把他一个大男人得死去活来,彻底把他给掏空了。
这种药物显然后遗症也不小,林觅月睡得死死的,徐添叫了她好几声她都没动静。
要不是精致的小琼鼻里还有均匀的呼吸声传出,徐添几乎以为她已经凉了。
说起来……
公孙后那厮看上去倒是人面兽心,想不到真的是个老禽兽,居然连晚辈都下得去手。
“不过以这姑娘的性子,等清醒过来会不会想不开自杀哦……”
想起昨日,她若不是药性上头,的确动了想死的念头。
还求他杀了她。
不排除还有偏激的可能。
正在徐添思绪纷飞之间,怀中的玉人一声嘤咛,长而弯的睫毛微微颤抖了几下,缓缓睁开了双眼。
她迷迷糊糊地看了徐添一眼,想象当中失态的样子并未出现,她很平静地从徐添怀里出来,把自己的衣服一件一件穿上了身。
气氛微微有些尴尬,徐添挠挠脸:“那个……”
“大人的救命之恩,小女子铭记于心。”
林觅月开口,声音中透着一股子拒人千里之外的高冷,她一边把面纱重新罩上脸,一边徐徐道,“昨夜之事,还望大人当做从来没有发生过。”
说着林觅月纤细的腰肢一扭,便下了床,只是似乎仍有些头晕体虚,一落地就一晃,险些倒在地上。
徐添连忙上前扶住她,问道:“你要去哪儿?”
林觅月也不抗拒他的搀扶,道:“杀公孙后。然后自杀。”
“姑娘这又是何必?”
徐添心里郁闷,老子长这么帅,又是王孙贵族,又是当朝三品大臣,关键是长得贼帅,跟老子上床就这么掉份吗,还要自杀。
这倒是他低估了这个世界的女子的贞烈,人林觅月毕竟是失身了,虽然对象是他这么优质的高富帅,但她也已经不想活了。
唉,要是地球上的姑娘也个个都能这么守身如玉该多好,徐添不禁这样想。
反正像这个姑娘,把第一次这么重要的东西都交给了他,不管是故意的还是被陷害的,只要她不抗拒,他是愿意珍惜她的。
男人么,大男子主义是天性。
要不然怎么会叫大男子主义。
地球上有人曾做过调查,进入婚姻时,男女双方都是处的离婚率约为13%,男方不是处,女方是处离婚率约为21%,男女双方都不是处的离婚率约为36%。
恐怖的是,男方是处,女方不是处离婚率高达54%。
离婚人数超过了一半,每两对里面就有一对离婚,而未离婚的人当中,也有超过45%的夫妻关系恶劣,且多有婚外情。
事实证明,女人的第一次真的非常重要,远比男人的重要得多,超过百分之八十的男人婚后有婚外情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妻子不是处。
穿越前徐添工作优越,在家里的补贴帮助下也早早地买房买车,原本年前就要被逼着去相亲,好在一场新型冠状病毒把所有人都关在了家里,只来得及相了一个女人。
就这一个女的,长得不咋地,要求一大堆。
自己才专科学历,月薪四千,没房没车,却要求徐添月薪必须两万以上,婚后车子新买,房子要写她名字,彩礼不能少于行情价的十八万八千。
把徐添这个老实人给乐得,当即满口答应下来,给你买新车,彩礼给你六十八万八,给你买套房。
女高兴得不得了,以为遇到了傻叉接盘侠,遂问他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徐添就问了一句:你是处吗?
随后那女的就说什么这都什么年代了,谁还在乎是不是处啊,然后说某某处女婚后搞婚外情,要找处女只能去幼儿园云云。
徐添充耳不闻,又问了一遍:那你是处吗?
女的只能如实说不是。
徐添笑笑:那你配不上你开的这个价。
最后不欢而散。
在任何一个世界,男人打心眼里尊重的只有那些守身如玉的女人。
既然处女和非处都一样物质,花同样的价钱为何要买辆二手车?新车她不香吗……
某种意义上来说,古代的女子其实非常了不起,她们理性,她们自律,知道身子干净才是自身最高价值的体现,绝不愿意遵从本能的欲望丢掉了自己的清白,而让自己变成一文不值的破鞋。
现代女性多的是打着男女平等的旗号,作践自己,把自己的身子轻易葬送在了一事无成的混混并五十块一晚的廉价酒店里,从短期来看满足了欲望,从长期来看葬送了婚姻的幸福,得不偿失。
毕竟,男人口里所谓的“我不在乎你的过去”,是一句彻头彻尾的谎言。没有例外。
男人无所谓女朋友是不是处,但很在意妻子是不是处。
所以徐添非常理解林觅月失身后就想自杀的心态。
并且对这个贞烈的女子肃然起敬。
如果他不要林觅月了,世间男子再无人会像处子那般疼惜怜爱于她,就算垂涎她的美色愿意接纳她,也不可能做到百分百倾心。
这种情况下,但凡徐添是个人,都不能对林觅月如此美人放任不管,他叹了口气道:“姑娘放心,在下虽不才,定会负责到底的。”
“姑娘放心,在下虽不才,定会负责到底的。”
徐添说完这话,林觅月并未有什么反应,只是一双秋水眸子定定地看着他,半晌,忽然问道:“昨日无奈落于檐上,适逢侍郎大人对月吟诗,是一首小女子从未听闻过的良诗佳句,敢问诗从何处?”
说的是昨晚念的那一首静夜思。
“是在下的拙作,让姑娘见笑了。”
内心激烈地挣扎了足足一秒钟,徐添就可耻地把李白的成果据为了己有。
反正你老李在那个世界已经风光过了,这回我重来,我要选李白。
至少我还能写写诗来澎湃,逗逗女孩。
林觅月美眸中顿生异彩,道:“敢问诗名?”
徐添想了想,仿佛是在给诗起名,这样更能迷惑妹子,让人以为真是他写的,片刻才回道:“《静夜思》。”
“静夜思……”林觅月细细品味了一下,简简单单的三个字,竟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味在其中,再联想那富有画面感的诗句,她忍不住惊艳道:“大人真是大才。”
能写出这等对仗工整意境优美的诗,可见这位侍郎大人竟是才高八斗。
怪不得昨日初见之时,会对自己的琴艺不屑一顾。
这显然是一位见过大世面的才子啊。
如果说昨天还对徐添有一点偏见,今天就已经转变成了欣赏。
“哪里哪里,无非是思乡情切,有感而发,难登大雅之堂,上不得台面,上不得台面。”
徐添代替李白谦逊道,他发现在古代呆的时间久了,说话也慢慢习惯文绉绉了。
“不知大人能否将这首诗赠予小女子?”
林觅月眼波流转,诚挚地道,“若还有余生,小女子想将这一首诗谱写成歌曲。”
徐添欣然答允:“难得姑娘如此抬爱,既然姑娘不嫌弃,只管把拙作拿去用吧!”
林觅月欣喜,竟冲着徐添盈盈施了一礼:“谢大人。”
“大人,告辞。”
说完林觅月就转身要去。
“姑娘留步。”徐添挽留道,“想必姑娘也清楚,此番那公孙后多半早有防备,任凭姑娘武艺卓群,也很难接近他,即便姑娘真潜伏进去杀了那公孙后雪恨,以兵部尚书府的军备力量,姑娘也很难脱身……就算万一脱身,杀死朝廷命官,姑娘在国中也是上天入地无门了。”
“所以杀了他之后我便会立即自杀。”
林觅月显然早已想到后果,坦然道,“小女子心意已决,任凭这公孙后位极人臣,我也非取他性命不可,大人不必再劝。”
这姑娘倒也算恩怨分明,没有把丧失清白之身的仇恨转嫁到自己这个“罪魁祸首”身上。
不过公道来讲,确实不是他要坏人家姑娘清白,他是被强迫的,他也算是“受害者”。
徐添笑道:“姑娘误会了,我不是想劝你放弃报仇,这公孙后可以死,只是不必搭上姑娘的性命。”
林觅月不语,微微侧颜看着他。
徐添竖起一根手指:“三个月,我保证三个月之内,在下必定除掉公孙后这一祸害,届时公孙后要杀要剐,全凭姑娘处置。”
林觅月眼神微微一变,道:“徐大人,那公孙老贼可是当朝二品大臣,不仅如此,他还是京城公孙世家的人,背靠三国金行,就连皇帝陛下都未必肯拿他怎么样。”
三国金行!
这个名头倒是如雷贯耳。
金行相当于地球上的银行,只不过这个世界的金行是一个凌驾国家之上的机构,不归任何国家私有。
三国金行就是专门做岚、洪、宣三大帝国的生意。
很多时候,国家还需要从金行借贷。
而公孙世家,就是三国金行最大的管理层家族,相当于地球上银行的大股东,地位极其超然。
怪不得这公孙后敢如此践踏他堂堂玉兰王府的世子,原来有这等背景。
但,那又如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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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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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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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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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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