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业!”
“我们跑错楼了!”
陈一元喃喃出声讲道。
强军、强业两人表情大惊:“那怎么办?
“先上天台看看!”
陈一元拿出当大佬的担当,咬牙说道。
“好!”
强军、强业两兄弟马上应命。
很快,三人爬上十六层楼。m.χIùmЬ.CǒM
这里是大厦顶层。
当他们打开天台铁门,撩开一层层挂在铁丝上的衣服、跨过一堆堆种着丝瓜的木架,来到天台边沿时…
三个人表情都有些绝望。
“这栋楼行不通啊!”
“两边相隔有十几米!”
“天台走不通!”
强军、强业两兄弟趴在天台边沿,大声喊道。
陈一元则探出头往下望去。
只见密密麻麻警车已经停满大厦楼底,一队队荷枪实弹,穿戴头盔的防爆组、军装组警员正在下车,警方也对大楼拉起警戒线,用足够的枪支、人马把大楼围城铁桶。
很显然,警队在最初的机动反应以后,已经拿出严阵以待的气势,调动警署主力对罪犯开始围剿。
整个九龙警署的精锐力量几乎全都出动了!
毕竟,这是一场极其嚣张的金铺抢劫案!罪犯不仅动用AK步枪当作武器,而且成功抢劫金铺,还在逃跑过程中射杀多名警员!
这种恶性抢劫案港岛已经多年未出现!算起来自庄sir剿灭十大旗兵之首“何卓”以后,就已经近乎绝迹!
不知是人类都比较健忘,还是时间过去太久,总之历史没有给到他们教训,更没让他长记性。
八十年代的省港旗兵不甘寂寞!
悍匪再次冒头!
九龙警司李树堂几乎第一时间就想到“省港旗兵”四个词,隐隐觉得是“省港旗兵”重出江湖,马上把消息向庄sir报告,并且派出能调动的全部警力,九龙警区三分之二的行动警员,开始对旺角劫匪藏身的出租大厦大厦包围,誓要把劫匪一网打尽。
此刻,李树堂已经赶到现场亲自指挥,而且派出防爆组与军装组上楼,开始对劫匪踪影进行的排查搜索,同时疏散大楼内的普通市民,警告居家住民封锁门窗,切勿擅自出门。
眼下情况大规模撤出居民是不现实,而且特别危险的办法。
反之,疏散部分低楼层,过度恐惧的市民。
再让其他市民呆在家里,封好家门,才是最安全的办法。
也是损失最小的办法。
“我们下楼!”
“找个房间躲起来!”
“再想办法离开!”
陈一元把目光从楼底的情形收回,深吸口气做出一个最明智的选择。
“好!”
强军、强业两兄弟点头应命。
他们几乎是对陈一元唯命是从。
不过,他们并不是傻瓜,更不是听话的应声虫。
因为陈一元是他们当中最冷静,最聪明的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当然要听陈一元的决断。
大家出来行是要讲信任的!既然当初离乡时选陈一元做大哥,他们就不能擅自做主,更不能闹内讧。
服从命令!
才能胜利!
这是他们军旅生涯中最先学会的东西,也是刻在骨子里的东西,两人打心底的不会质疑、更不会背叛。因为这在他们心里等同于“信仰”,无人会背叛自己的“信仰”。
何况,进楼的事情是由“强业”提出来的,是“强业”认错楼的!要不是陈一元及时发现,恐怕他们还不知道走错楼了!他们也没理由责怪一元哥。
而陈一元能够认出走错楼也很简单,他在大厦五楼转角的楼层号上,拿笔做过一个小记号。当他没看到记号的时候,自然是走错楼了。
“妈的!这条街几栋楼长这么像!我们怎么分的清!”
“专门盖来忽悠外地人的吧?草!”陈一元带着两个兄弟转身离开天台,快步下楼寻找房间藏身。强军、强业两人则是一人一句,边跑边骂,心里气的不行。
“哒哒哒。”只见他们已经全部丢掉步枪,一人只背着一个背包,手中放底一把手枪,顺着楼层走廊前进。
“一层居民已经撤出三十人!”
“一层居民撤出四十人!”
“还有一百名居民正在撤出当中……”
“A组在六层与追犯发生交火!!!一共三人!”这时大厦楼底,警戒线,指挥车外,李树堂收到前方报告,表情严肃的下达命令:“苗志瞬!你带人上去!”
“是!长官!”苗志顺立正敬礼,马上带着重案组冲上大楼,扑进大厦寻找罪犯。
他们丝毫没料到……
陈一元等人正在大厦十层……
警队是则与另一伙罪犯交火!
张志恒站在旁边表情有些焦急:“陆sir…你的人马怎么还没来…这可是我先发现的案子,现场都被庄系的人马接管了……再不来功劳就飞走了!”
“这可是兄弟们拼了命的案子!”
张志恒心里算盘打的响亮,直至此刻还把功劳当作他的,真不知陆系手下这批行动警官有没有作风优良一点的!
果然,上梁不正下梁歪,大佬没有足够正派的“大义”,跟着他的人也不会出什么“良才”。
而在罪犯藏身,警匪交火,李树堂忙着排兵布阵,疏散大厦居民的时候……
旺角公寓楼内,摄影师取出录影带,表情有些忿恨的骂道:“那个警察怎么敢向劫匪跪地求饶?他是警察!他有枪!他要保护我们市民的呀!”
“妈的,丢人现眼的扑街仔!”
这时劫匪已经脱离拍摄范围,摄影师结束工作,回忆起刚刚的画面,嘴里还不饶人的骂骂咧咧。
虽说每个人都爹娘养的,但是穿上制服就有穿制服的责任。
何况,那么多警员拼命和劫匪打!还有警员牺牲!
一个警官却跪地投降?
这算什么?
你站着肥仔警长的位置上看,他自私一点或许没什么错,毕竟都是为家庭考虑,人人都想活命。可当警察就要接受牺牲,就要对“罪行”挺身而出对抗!
该站出来的时候不站出来,那就是辜负身上的制服!辜负纳税人的钱!
理解他?老老少少,男那女女,港岛几百万市民们没那么多聪明人,他们满脑子都是小市民精神,“一哥”理解你,他们都不会理解你!
警队自70年代努力培养出的形象。
他这一跪全给的跪没了!
“乐小姐!这条带子播不播?”摄影师扭头看向旁边的乐慧贞。
只要有点新闻常识的人都知道…
这条带子播出来会有什么影响!
里面还有劫匪射杀人质、警队强攻的片段呢!
“啊?”
乐慧贞楞神一下,旋即抬起头道:“不播!”
“不播也得播!”
肥仔摄影师突然耿起脖子。
乐慧贞苦笑一下:“那就播!”
“好!你继续负责现场拍摄,我把带子送回台里。”
“马上就能播一个特别报道。”
肥仔有些兴奋。
乐慧贞点点头,扛起摄影机道:“好。”
其实,她一开始会拒绝单纯是出于“私信”,不想让男神受到影响。
可是警队是警队!
男神是男神!
一个警员的表现不能代表整支警队。
于是在摄影师摆出态度以后,乐慧贞也只能选择妥协。
毕竟对于新闻人来说但凡拍到爆炸性新闻,那可不是说不瞒就瞒的,一个人单独拍摄还好说,要是有两个人以上基本不可能拦下来。
除非有人用钱封住整个电视台的嘴!
而庄世楷也料到这一点,根本不担心新闻会播不出去。反正他没给的电视台打钱,陆明华也不知道自身落入一场布局当中,更没机会给电视台打钱。
至于乐慧贞?她除了热衷于追靓仔,还指望她赶什么?她只是个小记者,拦下新闻的胆子都无,乖乖听话坐好动起来就行。
很快,肥仔摄影师下楼骑车,带上录影带赶回无线台。
乐慧贞扛着摄影机,蹲在警戒线外。
十分钟后。
无线台。
紧急新闻。
“各位观众,中午十一点三十分,旺角发生一起金铺抢劫案。”
“目前罪犯携带赃物逃进旺角福盛大厦,警方已经把福盛大厦包围,正在有序撤出大厦居民,搜捕罪犯…”
“据悉,警方和劫匪在大厦中已发生交火…”
“此外,警方与劫匪前段交火中,双方互有死伤,当场劫匪两名,牺牲警员五名…”
“现在播放前段的交火画面……”
这时运来茶楼、半岛酒店,各个警署食堂、市民家中……一个又一个的人看见电视新闻,纷纷停住手上的动作,抬起头看向电视画面。
这个点本来播放着午间口水剧,又港岛大部分公司、居民习惯的用餐时间,无线台收视率奇高……切换成紧急新闻以后,收视率更加飙升。
新闻直播则在念完速报稿件以后,马上把画面切到警匪的交火画面…这是警匪在旺角街道上的交火画面……
“别杀我!”
“别杀我!”
“我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八岁女儿!老婆还躺在医院治癌症…别杀我啊…别杀我…家里离不开我!”
高级警长举起双手,跪地求饶的画面,很快出现在电视新闻的画面上。
“砰!”劫匪嚣张的开抢打飞警帽,警帽飞落在垃圾桶旁。
此刻,电视机前,每个市民、警员、警官全部表情骤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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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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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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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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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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