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话,林羡余气歪了嘴:“小妾动了胎气,什么时候竟得嫡福晋去伺候了?天底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胤禟立刻气呼呼附和:“可不是么!一个妾室,随便派个人,就能把皇子贝勒呼之即来!反了天了!”
林羡余突然脸色古怪,丫的她居然跟这个小渣九处于同一阵营,一起声讨五贝勒和他的小妾了?
五福晋苦笑连连,九弟妹那可是董鄂家嫡出的格格,到底是腰杆硬,她可不一样。
“是我有失地主之谊,还请九弟九弟妹见谅。”五福晋连忙赔礼道歉。
林羡余更加火大了,又不是你的错,你道歉个毛啊!
致了歉意之后,五福晋也连忙登上马车,匆匆离开了。
五贝勒夫妇就这么干脆利落地走人了,虽然五贝勒交代了山庄下人要好好招待九阿哥夫妇,但胤禟脸色还是十分晦气。琇書蛧
他看了自己福晋一眼,“那个……还要去狩猎吗?”
“去!”林羡余掐腰道,老娘快气死了,当然要出去发泄一下!
胤禟暗喜,心中跃跃欲试。
山明水秀的林间,正是草木繁盛之季,这繁密的林间也不乏野兔、野鸡之类的小兽小禽,偶尔天上还有成群结队的大雁。
这个时代,哪怕是京郊,也不乏野味,而且在这个世界,捕猎野味是合法的,不必担心牢底坐穿。
林羡余心中不爽,换了骑射装,便挑了一把上等的石弓。
倒不是这里没有更强的弓,而是这些传统弓,石弓以上不只是需要极大的臂力,更需要足够的臂长。
林羡余臂力自是绰绰有余,但臂长……
嗯,没办法,这辈子这个躯壳太过娇小,跟现代的她是差不多身高,还不到一米六。
个子矮的人,一般胳膊也短。
以她如今的臂长,也只够拉满石弓。
虽然胤禟对自己福晋的力气心里比较有逼数,还是忍不住羡慕,羡慕中又有一丝丝妒忌。
爷自小三更五鼓,勤于弓马骑射,也只能开半石弓。胤禟转念一想,臂力强,不代表准头好,骑射之道,若失了精准,臂力再强,也是无济于事。
心下如此安慰着自己,胤禟就瞧见自己马背上那个娇小的女子已经骤然拉满了石弓——而且,那石弓居然是朝着天上射去!
胤禟心下正狐疑着,便听到头顶上“嘎”的一声惨叫,就像是大鹅的叫声。
“噗通”一声,一只大雁坠落下来!
胤禟急忙仰头望去,且不说这会子日头高照,晃得人根本看不清,要知道这大雁飞得可是又高又快!非神射手难猎到!
大户人家婚嫁,为求一对大雁,少不得费劲心力和钱财。
林羡余看着掉在地上那只被射穿了翅膀的头雁,又抬头瞅了一眼其余大雁,都已经紧急拔高飞行高度,已然超出了石弓的射程。
林羡余只能遗憾放弃,转而狩猎这山中的小禽小兽。
“咻!咻!咻——”
今日狩猎,简直成了林羡余一个人独场秀。
胤禟看着一只只猎物,无不是一箭击中,他从开始的惊讶,到渐渐麻木。
百步穿杨,例无虚发!
胤禟从前只听说军中有这样的猛将,却不曾亲眼见过。
如今算是开了眼界了!
福晋如此威猛,爷该怎么办?
胤禟心里有点慌。
日暮膝下,满载而归。
狩猎了一个下午,这片山林中的小动物们可算是遭了殃了。
而林羡余总算是舒坦了,载着各色死翘翘的野味,和一只受伤的头雁回到了山脚下五贝勒的温泉别院。
她现在只想痛痛快快吃一顿野味,然后好好泡个澡。
人生在世,最要紧的就是吃喝玩乐。
渣男什么的,都给老娘滚粗。
胤禟看着那只还在嘎嘎叫的大雁,忽的道:“这只头雁品相不错,若是杀了吃肉未免可惜了,给它治一下伤,等养好了便送去爷的府上。”
“嗻!”别院的总管一脸谄媚,“九爷当真是骑射过人,竟能猎到大雁!”
胤禟脸色一瞬间有些尴尬了,那可不是爷猎到的。
林羡余这辈子可不想被人称赞“勇武”了,便小鸟依人地站在小渣九身旁,甜美一笑,软声道:“爷今日真是太勇武了!”
胤禟脸皮紫胀,他今日光顾着看董鄂氏施展骑射了,所猎寥寥无几!
虽说一些随从护卫都看到是九福晋力挽石弓、射术精湛,却也都不敢拆台,九爷脾气不好,谁若让他丢了面子,回头你就该掉脑袋了!
胤禟很想问问这个董鄂氏,说这种话捧她,到底是什么意思?
林羡余已经笑眯眯吩咐别院下人生火烧烤了,“那只竹鸡留着炖汤,其余的全都烤了吃!对了,这山庄里可有好酒?我们九爷最喜欢美酒了。”——只可惜这里没有美人献上歌舞,要不然吃着烤肉、喝着美酒,再欣赏一下歌舞,那简直就是快活似神仙。
别院总管连忙道:“有的有的,有窖藏了十年的绍兴花雕酒,很是香醇呢!”
林羡余暗暗咽下一口口水,这花雕酒越是陈酿越好喝。
自从体力增加,林羡余发现自己的酒量也跟着大涨。
很快,山庄别院开始飘荡肉香,一盘盘炙烤好的野味被端上桌儿,林羡余看在眼里,不禁食指大动。
胤禟素日只瞧着这个董鄂氏脾气暴躁、动辄喊打喊杀,这还是头一次看到她如此开心的样子。
胤禟眉心稍稍舒展,“你很喜欢吃烤肉?”
林羡余将一块肥瘦相间的烤肉塞进嘴里,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那是自然!这世上有谁不喜欢烧烤?!”
而且这里的厨子手艺也相当过关,烤得微微焦黄,入口酥香肥美,却不觉得腻歪。
胤禟端起犀角杯,抿了一口花雕酒,味道的确不错,看样子五哥的确是打算好好招待他的,只可惜……五哥府里的小狐媚子不省事。
也罢,这个董鄂氏骑射远胜男儿,他这辈子怕是别想在她面前露一手了。
忽的,胤禟不由想起了这个董鄂氏方才在林中,那双眼睛,犀利得宛若鹰隼,但凡是被她盯上的猎物,无一逃脱!
当时那双眼睛,简直……令人难忘!
跟这会子笑眼眯眯、大口吃着烤肉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有时候,胤禟忍不住觉得这个女人凶猛得像九天的海东青、像草原的狼,但有的时候,却是如此凡俗,凡俗得像是个平常女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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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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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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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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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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