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香唤做清妙香,取上等南海沉香为主料,以及檀香、甘松、丁香、松香均碾为细末以炼蜜调和,搓为香丸,不必烟熏火燎,直接置入香囊即可。
胤禛用了一盏香糯饮,闻着这清和宜人的气味,只觉的心头舒缓了不少,他打量着包裹着大格格的那个大红色缂丝百福襁褓,微微一滞,“这料子……”——记得是月前宫中所赐,他将其中大红色的几匹都赐予了福晋。
宋格格忙道:“是福晋赏赐的。”
林羡余笑容氤氲,“小孩子用这个颜色,最相宜了。”
胤禛点头,“福晋贤惠大方。”——福晋素来喜欢小孩子,对大格格一直极好,这日子,林林总总赏赐了不少好东西。
说着,胤禛瞧着大红襁褓中的孩子已经在打哈欠,便道:“大格格困乏了,宋氏,你且退下吧。”
宋氏有些恋恋不舍,但也只得屈膝应了一声“是”,“那妾身改日再来给福晋请安。”
宋氏母女退下后,胤禛又饮了一盏凉茶,叹道:“今日原只是去毓庆宫问个安,没成想……耽误了这么久。”
林羡余也听说了,未来太子妃不幸丧父,这婚事恐怕又要往后拖延了。
不过胤禛似乎并不想多言说此事,便道:“爷瞧着你很喜欢大格格,不如就养在膝下吧。”
林羡余暗啐一声“渣”,然后婉拒道:“宋氏把大格格照顾地极好,何必叫她们母女分开?何况宋氏也常带着大格格来请安。”
胤禛蹙眉,眉眼间有些不愉之色,他撂下青花瓷缠枝莲茶盏,声音有些冷:“宋氏最近的确常来,她倒是不怕热,大格格可还小呢!”
别看胤禛重男轻女,但也容不得侍妾拿她女儿来争宠。
林羡余笑了笑:“这也是人之常情,宋氏每次来都有给大格格打伞遮阴。宋氏照顾大格格也还算尽心。”
胤禛想起大格格白胖红润的小脸蛋,便也没有坚持。
林羡余忽的想起李氏,便低声问:“这李氏……虽是皇上所赐,但应该是娘娘选的人吧?”——这还是她日前入宫请安,塔娜私底下告诉她的。
其实这也不是很重要,李氏不蠢,知道自己后半生该依靠谁。
胤禛淡淡“嗯”了一声,“汗阿玛那么忙,自然不可能钦选。不过额娘如此慈爱,特意请汗阿玛降旨加恩,爷心里还是十分感念的。”
若真的感念,语气就不会如此冷淡了。林羡余心道。
她笑了笑:“李格格倒也温柔乖巧,知道要好好伺候四爷。”
胤禛“唔”了一声,“虽然偶尔拈酸吃醋,但性子还算婉顺,又不似宋氏那样小家子气。”
林羡余又道:“听说她是出身汉军旗书香门第,想必学识不错。”
胤禛语气清淡:“只是读过几年书罢了,比宋氏是胜过许多,但若是跟你比,便差得远了。”
林羡余笑了,她那可是练了几十年!李氏才多大年纪?这个时代,女子识字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林羡余又道:“大格格已经快四个月了,爷也该给她取个名字了。”
胤禛不加思忖,随口道:“叫博吉利吧,博吉利宜尔哈。”
林羡余脸色一瞬间古怪,四爷给取的明显是满文名字,宜尔哈是花儿的意思,博吉利宜尔哈就是……菊花!!
菊花格格?!
林羡余恶寒了。
胤禛疑惑地看了自己福晋一眼:“怎么了?有什么不妥吗?”
林羡余忙挤出个笑容,“没什么,挺好的!”
这个时代,菊花只是一种花!
满族女子的名字,动不动就是什么宜尔哈,菊花也是很常用的名字。
比起大阿哥府上那至今尚未取名的四朵金花,菊花就菊花吧!反正又不是她闺女。
自此之后,皇四子府的大格格终于有了名讳——爱新觉罗博吉利宜尔哈。
当夏日的溽热渐渐褪去,菊花大格格也愈发白胖喜人,清爽的秋日里,花房培植了许多菊花,林羡余着意吩咐,叫多送了些去宋氏的松风院,以添风采。
这一日清晨,林羡余才刚梳妆罢,几个侍妾便来请安了。
宋氏、李氏、张氏齐刷刷恭恭敬敬见了个万福,齐声道:“给福晋请安!”
林羡余端坐在扶手椅上,神态透着慵懒,随口闲扯道:“昨晚吹了半宿的狂风,实在扰人清梦。”
宋格格急忙接话:“可不是么,一直吹到二更天才停下,今早起来,地上一层白花花的霜。福晋赐给妾身和大格格的那些名品菊花,幸好妾身叫人搬到了廊下,这才没有被严霜打伤。”Χiυmъ.cοΜ
花房培植的名品菊花,自然是不能指望它傲立寒霜,都娇气着呢。
林羡余随口问:“博吉利还好吗?”
宋格格一脸幸福地道:“大格格睡得倒是酣甜。”
林羡余跟宋氏聊到了菊花大格格身上,话便多了起来,你一言我一语的,聊得十分畅快。
这时候,半晌不出声的李格格突然上前两步,屈膝一礼道:“禀福晋,妾身葵水已经迟了多日,想着许是有喜,故而想求福晋传个太医来瞧瞧。”
林羡余一怔,这么快就有了,她点了点头,吩咐孔嬷嬷:“去知会陈福一声,叫他去办。”
“是,福晋!”
林羡余微笑道:“只可惜,这会子爷已经进宫了,等确诊了,再向他报喜吧。”
李格格满脸甜蜜的笑容,柔声应了一声“是”,“一切但凭福晋做主。”
林羡余这才察觉宋氏脸上已经不复笑容,脸蛋甚是僵硬。
宋氏强行扯了扯嘴角,“李妹妹可真有福气,进门不过半年就有了。”
李氏笑盈盈道:“妹妹伺候爷可都半年之久了,也该有喜了。”
别看四爷才十六岁,但宋氏和李氏的年纪都比四爷大些,宋氏貌似十八,李氏也满十七了。在古代,这个年纪当爹当娘是很常见的事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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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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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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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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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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