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羡余不免好奇,如今的卫氏那容颜是不是跟她上次游戏用过脸是不是一毛一样?
想想还有点诡异呢。
而这辈子,她的容颜也还算端秀可爱。
数据面板如下:
体力:7
脑力:6
魂力:10
颜值:7
神通:天眼初级、芥子空间初级
乌拉那拉贤玉的容颜比她高了一点,体力相当,不过考虑到人家才十岁,随着渐渐长大,体力应该还能涨。
原主虽是个十岁萝莉,但自小被精心培养,不敢说学识多高,琴棋书画起码都学过,虽然琴艺棋艺都只是入门水准,但簪花小楷和工笔绘画都有不错的水准,另外还自幼学习蒙语,蒙语水准甚至比母语满语都好。
因费扬古是武将出身,所以乌拉那拉贤玉还学过骑射,虽不算精湛,但准头尚可。
啧啧,不愧是世家大族啊。
阿哥所都是三进的规格,分成前殿、中殿和后殿三块区域,前殿是四阿哥自己住,眼下成了四福晋的林羡余则独占中殿,宋格格则居住在后殿的厢房里。
这时候,帷帐被挑开,一个面貌慈祥的年轻嬷嬷笑着说:“福晋,您该起了。”
这位孔嬷嬷是原主乌拉那拉贤玉奶娘,现年还不到三十岁,是原主的陪嫁心腹。
林羡余淡定起床,已经有过两次穿越的经验的她,心态是愈发稳了。琇書蛧
孔嬷嬷轻击掌,立刻有四五个陪嫁侍女捧着盥洗之物躬身鱼贯走了进来,服侍林羡余更衣、洗漱、上妆。
镜子是价值昂贵的玻璃镜,虽然清晰度远不能与后世相比,但在这个时代已经是“纤毫毕现”了。
镜中是一张圆圆的小脸,秀气的眉毛、澄澈的杏眼、小巧鼻子和嘴巴,果然十分可人。
林羡余表示,穿越三回,这是她最喜欢一张脸。
多可爱的萝莉啊!
要不是需要保持端庄,她都想捏捏自己的小脸了。
林羡余淡淡吩咐侍女:“妆容清淡些即可。”
“是!”陪嫁侍女恭顺应声,不再继续往林羡余脸蛋上涂抹胭脂。
脂粉淡扫,蛾眉轻染,看上去清新可人,又不失娇俏。
林羡余微微颔首,表示满意。
孔嬷嬷捧了一件银红色绣菊纹的旗服走了过来,林羡余摆手,“今日穿得素净些吧。”
孔嬷嬷一脸不解,“福晋不是最喜欢红色了吗?”
小女孩喜欢鲜艳的颜色倒也正常,只是明明是是个萌萝莉,却非要走御姐风,怎么看都是违和的。
林羡余没做出解释,循着记忆吩咐道:“我记得有一件月白色绣海棠花的袍子,再配上个粉色坎肩。”
然后顺手拿起一只青白玉兰花簪,簪在鬓角,又把两把头上那支赤金芍药钗取了下来。
我才十岁啊亲!别忘脑袋上整这么多沉甸甸的东西成不?!
孔嬷嬷虽然是原主的乳母,但也知道自家小主子素来有主意,不敢违拗,连忙照着吩咐去寻了衣裳来。
林羡余在两个陪嫁丫头伺候下穿上了这套衣裳,只见镜中映着一个清雅的小可爱,她满意地点了点头。
老娘我这辈子贼可爱!!
孔嬷嬷笑着说:“咱们福晋是美人坯子,哪怕穿得素净,也是这样好看。”
林羡余莞尔,把一串蜜蜡佛珠挂在襟上,便叫传膳了。
这会子天才刚亮,远还不到用朝食的时辰,故而传的是早点。
早点比较简单,八宝甜酪一碗,各式点心四盘,清炒小菜两碟。
不过捯饬地精致又可口,林羡余进得很香。
孔嬷嬷见她用完了早点,便问:“福晋可要去永和宫请安?”
林羡余思忖了一会儿,摇了摇头。
虽说宫里有晨昏定省的规矩,但那是对着嫡母,而德妃……虽然如今位份比较高,又是掌权妃子,但未曾要求小辈晨昏定省。
而原主,似乎就过于勤快了点儿。虽非晨昏定省永和宫,但自从嫁入阿哥所,是每日必去请安的。
毕竟年纪小,压力大,各方面都想尽力最做到最好。
却忽略了,德妃和四阿哥的母子关系问题。
这都怪康熙。
四儿子打包送给他亲表妹。
后来亲表妹挂了,德妃又生了小儿子。
这母子关系吧,很微妙。
这种情况下,她对德妃太孝顺不合适、不孝顺也不合适。
需要拿捏要一个度。
但这种事情对于一个十岁的小女孩而言未免难了点儿。
好在也因为年纪小,四阿哥也不会跟十岁的小福晋置气计较。
但若是这个小福晋一直如此,一直没有改善,那么夫妻关系只怕会不太妙。历史上的四阿哥与四福晋相敬如宾,只怕就是因为四福晋太孝顺德妃了。
不过林羡余如今接手了乌拉那拉贤玉这个身份。
那么她对德妃就需要稍微冷淡一些,但也需要保持礼敬。
有点敬而远之的意思,但也不能太疏远。
嗯,只要处理好个德妃关系的,其他的便可以稍微随性一些。
而德妃,能稳居四妃之位,也决计不是傻子,起码虐待儿媳妇的恶婆婆行径她是决计不会干的!就算真要为难儿媳妇,那也肯定是暗地里不动声色给你为难。
谁不知道德妃是宫里一等一的菩萨心肠?原主回回去请安,德妃都是和颜悦色,重话都不曾说过半句。
当然,这也是因为乌拉那拉贤玉的出身过硬!
内大臣费扬古之女啊,身上还有爱新觉罗氏的血统。
四阿哥只所以尊重这个嫡福晋,还不是因为家世门第?
这会子,四阿哥早就不在阿哥所,没分府的皇子,都要去南书房读书,天不亮就要起来。
所以说,四阿哥不常在她屋里睡,其实是一件好事。
因为这样一来,她就不必早起伺候这个十四岁的正太夫君了。
用过早膳,一个小太监躬身进来禀报:“福晋,宋格格来给您请安了。”
这个宋氏早在一年前就被赐给了四阿哥,算是试婚格格吧。宋氏倒是每天都来中殿请安,很是勤勉。
看着眼前这个一身水绿衣裳,年仅十六岁的小姑娘,林羡余也不想摆什么大妇的派头。好吧,主要是因为此身才十岁,摆大妇姿态也不像那么回事啊!
“婢妾给福晋请安,福晋万福!”宋氏声音柔软,规规矩矩请了个安。
林羡余淡淡道:“起来吧。”
宋氏才敢起身,站在林羡余身旁的孔嬷嬷便笑着道:“福晋,今日宋格格比往日来得稍微晚了些呢。”
林羡余一愣,貌似昨晚四阿哥叫宋氏去前头伺候了。
而四阿哥貌似很龟毛,完事后喜欢自己一个人睡。
当然了,宋氏倒是不至于被撵回去后殿厢房小窝,而是被就近打发去前殿的耳房单独睡。
宋氏被这般折腾一通,当然睡得晚了点,也就起得晚了点儿。
瞬间,宋氏小脸一白,直接给噗通跪了下来,“请福晋恕罪!”
林羡余:……
默然三秒,忙道:“不妨事,我也没规定请安的时辰。你且起来吧。”
话说,这个宋氏胆子也忒小了点儿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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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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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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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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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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