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危机奶爸>第一章 送别
  1980年小年.京城火车站。

  北风呼呼像刀子似的猛刮,席卷着漫天飞雪将天色遮盖的有些灰暗,火车站前偌大的广场上已经积了厚厚的雪,空空荡荡的没有几个行人。此时在广场的一角,一名三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带着一个五六岁大的小男孩看着眼前一名身穿一件旧军大衣,满脸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

  “他吴叔,你不用这样,你......你现在也不好过!我们娘俩身上的钱够用!”

  中年妇女头上裹着头巾,身穿一件有些破旧的黑色羽绒服,手上努力的推着对面的男人。

  “嫂子!你就别跟我客气,老宋不在了,这就是我应该做的!钱不多!就是兄弟的一点意思!你就收下吧!”

  中年男人手里攥着十几张大团结,用力的把钱塞进女人的口袋。

  “哎!这......!”

  中年妇女没有争过那个男人,只好满脸无奈的收下了钱,一脸感激的说道:“谢谢你啦!老吴!”

  “唉!嫂子你别说了!照顾好孩子!他可是老宋唯一的骨血!你们放心!老宋的冤屈,我就是死,也要帮他讨回来!”

  “老吴!你......!”

  中年妇女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忧虑。

  “呵呵!”男人嘴角微扬露出会意的笑容,说道:“嫂子!放心吧!我心里有数不会乱来的!“

  接着男人把目光移到中年妇女身边那个只有五六岁的小男孩,慈爱的摸了摸他的脑袋。

  “小浩!以后要听妈妈的话,照顾好妈妈!知道吗?”

  男孩没有说话,小脸蛋已经冻得红扑扑的,流着快要挂到嘴边的鼻涕,只是用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怯生生得看着眼前的中年男人。

  “唉!这孩子,鞋带开了都不知道!来!叔叔帮你把鞋带系上!”

  中年男人脸上露出一丝酸涩的笑容,弯下了腰把小男孩棉鞋的鞋带系了系,又抬头看着男孩。男孩的鼻涕此时已经结成冰,伸手帮他擦了擦,端详了半晌,突然一把将男孩紧紧抱住,眼泪已经夺眶而出。

  良久!

  “嫂子!我走了!你们保重!”

  中年男人蓦得站起身来,毅然转身向广场外走去,风雪中那个男人瘸着一只腿,身影有些佝偻,很快消失在广场远处。

  男孩睁着大大的眼睛,木讷的看着远去男人。他认识这个人,他叫吴丛彪,是他父亲的战友,以前经常到他家里和父亲喝酒,自从几个月前父亲好像出了什么事情,他就再没有看到这位吴叔叔。

  直到今天,他和妈妈从温暖舒适的部队大院中搬了出来,要离开这个地方,到妈妈的老家连城,才又看到这位吴叔叔,不过他的腿已经瘸了。

  中年妇女看着男人远去的背影,风雪中显得那么落魄,那么孤单,眼泪抑制不住的流下来。

  她叫刘彩萍,是一名专职的家庭主妇,一直过着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直到一天她的丈夫突然失踪,一切就突然都变了,她和儿子在家里被软禁监视了几个月。

  昨天一队宪兵来到了家里,通知她必须马上搬离部队大院而且不允许带任何东西,也不能继续留在京城,一切来的太突然,让她一时手足无措,幸好曾经的姐妹在老家连城为她介绍了一份工作,今天带着儿子就要坐上去往连城的火车。

  “嫂子,对不起!你明白的!”

  突然四名身穿便服的汉子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将妇女围住。

  为首的一人语气虽然恭敬客气,但手上动作没有丝毫弛懈,伸手将吴叔放进刘彩萍口袋中的钱翻了出来,拿在手中一张一张的仔细检查,不过看了几遍也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看着脸上面无表情的刘彩萍,那人想要开口说些什么,不过最后只是深深的叹口气,从自己衣服口袋里掏出几张10元面值的钞票和原来的钱放在一起塞进刘彩萍的口袋,然后礼貌性的向她点点头,带着人转身离开。

  这个人!男孩也认识,以前经常跟在父亲身边,只是名字男孩记不住了。

  看着那些人走远,刘彩萍又深深看了一眼这座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轻叹一声带着儿子宋浩默默走进车站。

  远处车站旁的一座高楼中,一个拉着半边窗帘的窗户前,一个身穿军装的中年男人面色阴鸷的慢慢放下手中的望远镜,又向刘彩萍和宋浩进站的背影看了良久,转身对站在身后的二名军人说道。

  “盯紧她们!”

  “是!”

  两名军人一个标准的立正,齐声说道。

  “首长!宋......!那个人会联系她们母子吗?”琇書蛧

  中年男人沉默半晌,幽幽说道:”不知道!“

  接着又语气坚定的说道:“那人可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只要没有见到那人的尸体,一切都有可能!我们不能掉以轻心!”

  “是!”

  .

  外面的雪还在下,火车驰骋在辽阔的雪原上,外面的大地雪白一片,在昏暗的天色笼罩下,看上去一切都是灰蒙蒙的,坐在车窗边的宋浩静静得看着外面,第一次坐火车的他,看到的一切都是那么稀奇。

  他弯下身子从脚下的棉鞋里拿出一个东西,这是一块有三个小孔的黑色石头,月牙形,大小只有五分钱一半的样子,上面满是一些复杂的古朴纹路,还有一道浅浅的好像指甲的划痕。

  他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只记得吴叔抱紧他时说的,这是你父亲留给你的,你一定要收好。

  宋浩把石头紧紧的攥着手里,因为这是他父亲留给他唯一的东西。

  .

  连城南山别墅区,这片别墅区原来是抗倭战争时倭国高级官员居住的地方,解放后这里成为市府官员的居住区。

  七月的连城骄阳似火,知了在拼命的叫着,给这酷热的天气,增加几分躁动。

  别墅区门口,一栋挂着“保洁处”木牌的破旧二层小楼,宋浩拎着一个罐头瓶走了出来,来到停在小楼门口大树阴凉处的轿车前,敲了敲车窗,车窗摇了下来,里面坐着两名身穿黑色西服的男人。

  “叔叔!这是我妈给你们的酸梅汤!”

  轿车里的男人一脸尴尬的神情,无奈的笑了笑,默默接过罐头瓶。

  宋浩将瓶子递进车里,并没有停留,蹦跳着回了小楼,他早已经习惯这些人的行事作风,他们是不会同他说话的。

  七年了,宋浩已经上小学四年级,他的家固定被三个人监视着,车里两个人,对面房子里一个人,虽然人经常换,但是那些人身上的味道没有变,那是父亲曾经的味道。

  这些人为什么要监视他们母子?他们到底想要得到什么?宋浩并不知道,但他隐约感觉到这些人一定是跟自己的父亲有关!父亲不是已经死了吗?那他们监视我们还有什么意义?

  宋浩摇摇头实在是想不明白这件事情,不过有了这些监视他们的人,让他有一种错觉,好像自己父亲还活着,也许此时正藏在某个地方偷偷的看着他们。

  宋浩不止一次的向母亲询问父亲以前是做什么的,可以母亲从来不向他吐露半个字,只是说父亲的工作是国家机密,知道了没有一点好处。

  母亲和父亲都是孤儿,在战争时期两人相识结合,那个时代的人对于国家机密的保守,近乎苛刻的自觉,尽管时代变了,一些事情他们还是会烂在肚里,也不会吐露半字。

  父亲?

  其实此时宋浩对父亲的记忆已经很模糊,心目中只有一个依稀高大神秘的形象。

  时光匆匆,一晃十四年过去了......。

  .

  “起床了,宋浩!今天上大课,晚了就麻烦了!”

  一张胖乎乎的大脸几乎贴在床上睡得正香的宋浩耳边,大声的喊道。

  床上的宋浩慵懒的转了一个身,将被子盖住自己的脑袋。

  “行!你牛逼!刘老大的大课你也敢迟到!”

  这人叫孙健是宋浩魔都大学室友寝室老七,此时八人寝室里只有他和宋浩两人还在。

  “知道了!你先去帮我占座,我洗把脸就去!”

  宋浩满脸不情愿的一骨碌翻身坐到床边,头发乱糟糟的像个鸡窝,满眼惺忪呆呆的对着地面,昨天他们宿舍老大胡大海生日,寝室聚餐宋浩喝多了,脑袋现在好像要裂开一样。

  “好!好!你快点啊!”

  孙健口里应着,忙不迭的拿起床上书本匆匆跑出寝室。

  宋浩斜眯着眼,咂吧砸吧干瘪的嘴唇,看向窗外,外面天气晴朗,阳光明媚。

  “唉!这么好的天气,不睡觉太可惜了!”

  宋浩右手习惯性的摸了摸胸前的月牙石坠,这石坠就是当年吴叔送给他的三眼怪石,这是父亲留给他唯一的遗物,他一直都贴身佩戴从不示人。吴叔从车站一别后,再没有听说过他的消息,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如今他已经是魔都大学历史系大二的学生,离开连城来到了魔都大学已经一年多了,这里没人监视他,也没人在意他,他只是一个平凡的普通大学生,一切好像都恢复到正常的样子。

  这块三眼怪石他不知把玩研究了多少次,上面那些古朴复杂的纹路一直也没有研究明白,查阅了很多历史资料也没有看到和上面纹路相似的图案,所以三眼怪石的出处他一直没有搞清楚。

  不过这些并不重要,三眼怪石对他的意义远大于它实际的价值,因为这是父亲留给他的东西,而且是唯一的一件。

  坐在床边呆愣了半晌,想到孙健的叮嘱,今天是刘老大的大课,宋浩不得不打起精神,拿起脸盆毛巾,向水房走去。

  刘老大是魔都大学历史系的主任刘雪松,也是国家著名的考古学教授,为人刻薄严厉,只要是他的课旷课必挂科,迟到三次也甭想及格,历史系的学生都称他为刘阎王。

  宋浩已经迟到过二次,再迟到一次必死无疑,这让他不得不紧张起来,说到历史系宋浩就憋着一肚子火,其实当初他报的是魔都经济专业,谁知道系统录入的却是历史系,为这事宋浩郁闷了好几天,他对历史考古一点兴趣也没有,他喜欢的是经济学,他要想法子赚钱,赚很多的钱,这样才能让老妈离开那个破旧的保洁处大楼,过上体面的生活。他找过学校几次,可是学校都说已经改不了,若不是看到历史系的毕业生学校包分工作,他早就拉横幅去学校抗议了,不过他发誓一定要揪出那个录系统的人暴揍一顿,不过这事倒现在还是一宗悬案。

  一天枯燥的课程终于结束了,他们寝室中只有他一个人坚持完全天的课程,此时已经到了晚饭时间,他在教室里伸了一个懒腰,收拾好书本慢悠悠的走回寝室,一进寝室就被一股浓烈的脚臭熏得一个跟头,寝室几个男生刚打完篮球,正赤脚八叉的躺在自己的床铺上。

  “我靠!大哥,你们不敢去洗洗脚啊!”宋浩皱着眉头捏住鼻子。

  “哎呀!洗什么洗!马上就去吃饭了,再说有这味蚊子都不敢进屋!”孙健舒服的斜躺在自己的床铺上,满不在意的说道。

  这时在上铺正看着书的书呆子寝室老五孙惠林幽怨的说道:“是啊!蚊子不敢进来了,可是招苍蝇啊!”

  孙健向孙惠林投去一个白眼,不在乎的哼出一个“切!”

  宋浩懒得搭理他们,拿上饭盒正要出门,就听见宿舍看门大爷在楼下喊道:“宋浩,214室的宋浩,下面有人找!”

  “找我的?”宋浩心里诧异,这时候谁能来找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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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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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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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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