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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不可思议的山海>第一千二百五十四章 卡牌对手办的冲击
  “库提人的神鸟呼玛,其中最强大的叫斯磨奇,埃兰人叫它西默,它没有后腿,前爪像是狮子,一生都会在天空中翱翔,带动五彩的光。它被称呼为太阳的使者,巨大且有翼,具有狗的头、孔雀的身体、蛇的舌头和狮子的爪子,有时也被想象成一张人脸。生活在阿尔伯兹山脉的高处,在它潜入自己创造的火焰中并死去之前,它存在了一千七百年,然后再次于火焰中复生。”

  亚伯兰说出这只神鸟的情况,咕咕顿时拍打小翅膀,表示那只鸟在大夏的土地上想要袭击自己,但已经被我咕咕干掉了。

  亚伯兰眨了眨眼,从妘载口中得知这只小黄鸡在骄傲什么,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库提人的神鸟怎么会袭击一只小黄鸡呢!真是有意思且有灵性的小黄鸡啊!”

  然后他离开了,只剩下咕咕愤怒的鸣叫。

  见咕不拜,咕会诅咒你!

  咕咕向其他的小叽们,讲述自己干掉斯磨奇的事情,那只狗头怪鸟确实是会喷火,整个大夏之地的动物都害怕它,但现在自己已经成为大夏动物们的新神!

  终有一天,当我咕咕攻进乌尔城的时候,一定让那些库提人看清楚,什么才是神禽的模样!

  那种狗头的缝合怪,怎么能自称为神呢?

  那不过就是一只霸主而已!

  穆穆喊起来:“对的!咕咕!你这样想就对了!连我们的兄弟都在埃及被作为太阳神来崇拜,区区一只高山民族所崇拜的霸主狗头鸟,也敢自称能浴火重生,也敢自诩为太阳吗!”

  “让他们知道我们金乌的厉害!让金乌的光芒照耀这片高原与群山!”

  小鸡们群情激奋,叽叽喳喳。

  穆穆第一次感受到当大哥的感觉,其他的三小鸡居然响应了它的召唤,这让它激动的落泪。

  “叽叽?”

  这时候,焦焦提出了一个问题。

  刚刚那个叫亚伯兰老头,好像说过,这种鸟类中最强大的才叫“斯磨奇”,也就是说.....

  对方是一个种群诶。

  咕咕干掉的那只霸主,应该是被赶出种群,跑到其他地方称王称霸的,或者是种群的现任首领吧?

  “这有什么!难道你们觉得,我们四只金乌灭不了这些鸟吗!”

  穆穆昂首挺胸,趾高气昂。

  然后指着远处站着发呆的帝江:“你们看,我们说了这么多话,帝江没有半点反应,可见帝江都没有把这种霸主放在眼里!”

  ........

  新城建设,随着时间的延伸,吸引而来的人越来越多。

  这座城建设的很快,夯土技术和烧砖技术传入了当地,在这些工匠的手中化腐朽为神奇,这往往让他们一边筑城一边惊叹,因为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是没有石头的,而到处都是黏土,所以这里的建筑都是把湿润的泥巴切成块,这就是泥砖。

  美索不达米亚的土地,是没有夯土技术的。

  自然也没有石头雕刻的技术,以及烧制砖头的技术。琇書網

  加上来自东方的黑科技——水泥。

  谷</span>城墙每天就像是活的东西一样,在慢慢的,缓缓的,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着!

  每一天,这片土地都会发生不一样的变化。

  土地和物资,粮食之类的东西都有保障,这就是妘载没有把那头神牛带回东方,而是暂时留在这里的原因,这头白色神牛的力量可以让谷物快速的生长,这比起当康都要好用。

  不过考虑到豚子的力量是大丰收不是快速生长,而且豚子这么多年也没变成霸主,双方的实力差距当然是显而易见的。

  豚子收获了田地与粮食,狗子成为护法神一样的动物,咕咕就更不用说了。

  天狐、罗罗、圣熊....对了,圣熊成仙了。

  “当年我赤方氏豢养的动物,每一个都出人头地了,就连羔子也有了法官的工作.....”

  羔子这几天似乎到处在进行普法活动,妘载并不知道羔子蹭吃蹭喝的事情,所以觉得羔子最近也难得的正经起来了。

  普法一点没错,只不过在羔子这里,你需要请羔子吃点东西。

  文化也开始入侵这片土地,下棋活动以及甲骨牌作为风靡东方的运动,传播到这里来,而本地人是没有烧制甲骨的,还是那个原因,土地资源不同导致的结果。

  美索不达米亚地区一开始就可以用泥板作为文字的载体,不需要像东方古人一样扒乌龟和砍竹子。

  而美索不达米亚这里,乌龟一般都是陆龟,生长较慢,不适合大规模饲养,反而是甲鱼比较多,因为甲鱼喜欢湿地生态,两河流域恰好有很多大型湿地,这种甲鱼叫做“幼发拉底河鳖”。

  当然,这种鳖广泛的分布在两河之中,到处都有,并不是幼发拉底河的特产,只是后世底格里斯河的鳖被吃绝了,只能在幼发拉底河看到,所以才取了这个名字。

  这个年代,没有多少人会去捞王八吃,包括那些奴隶工人,他们甚至宁愿去抓野地里的田鼠,也不愿意看这些长着甲壳的东西哪怕一眼,所以两河流域的甲鱼在这个年代是泛滥成灾,随处可见。

  东方人来了,开始圈地豢养这玩意。

  肉吃掉,甲壳卖出去打牌。

  而来往于天方城的迪尔蒙商人们,觉得这种小玩意,可以卖给那些库提与阿卡德人,在他们的城邦中,供他们娱乐消遣,从而有利可图。

  .......

  乌尔城,月神辛的祭祀人偶,销量一下子断崖式下跌。

  亚伯兰的父亲,年近百岁的月神祭祀“他拉”,有些惆怅的看着自己屋子里的这些手办小人。

  突然这段时间,人偶就卖不出去了。

  人们对于月神辛的信仰下降,反而为了一些王八的壳子而大打出手,甚至出到高价,其中价格最高的,是来自东方的青色龟壳,那并不是王八的壳而是乌龟的壳,呈现美丽的青色,据说是什么稀有卡,号称“神卦”.....

  “我想不明白,难道那些黑爬子的壳,比这些月神人偶还要更能够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吗?”

  他拉的人偶卖不出去,导致家里的经济受到了影响,本来是赚两份钱,现在只能靠着神殿的工资过日子,虽然他地位较高,但是家里还有好多口人要养活。

  亚伯兰看到这一幕,想到了之前的事情,他劝说他拉道:“我早就说了,这些人偶小人没有办法带来未来,人们连真神都不相信了,怎么会去相信泥巴呢?”

  “罗得应该在天方城干的挺好的吧,父亲,我觉得我们有必要再去一次?那边的城主似乎对我很感兴趣,我上次和你们说了,他给我开三倍的工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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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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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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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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