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地方的异兽都有神异之处,就像是大风的羽毛无视风暴与一切气流一样,狮鹫可以在任何环境进行运输和作战,果然是完美的驯化型动物。”
很快,回到了大夏的土地!
咕咕骄傲的鸣叫!
这都是咕所指挥的大军,咕来到,咕看见,咕征服!
大夏的土地上,光明顶迎来了光明,大夏之民望着天上飞过的帝江与金乌,还有那如乌云一般众多的狮鹫群,开始高声的欢呼起来!
“东方故土的人要来到了,王已经返回故乡!”
人们欢送帝江与金乌的离去,芬尼斯也看到了那片简陋的城池,而周围分布着许多的村落。
这就是大夏!是东方汉土的所抵达的极尽之处!
“真的有一座城!只不过它还不完善!”
随后,重新经历了当初的路线,狮鹫们被咕咕训斥,要它们记住这条路。
可以预见,从此以后,山海的国际班机,将要以狮鹫作为载具了。
“神话世界,就应该有狮鹫拉着浮空的飞舟。”
妘载想到西海上神秘的贯月槎,上一次西荒大乱的时候,并没有看到这个东西,西海众神也表示,每次看到它的时候,也只能看到一条木筏的形状,外部包裹着光辉,看不清实际的模样。
说不定,贯月槎真的是什么外星科考船呢。
天地变得寒冷起来,但是有金乌的光辉,一切都不是问题,咕咕驱散寒冷,大风之羽破开风浪,众兽的航空轨迹来到葱岭,见到若木的光,在这里栖息,盘踞一圈之后离去,经历数天,终于进入西域的范围!
呼!
风暴来临,长留山从身边划过,群山叠嶂,云雾如海,这里的景色让芬尼斯瞪圆了眼睛!
原来,还有这样的世界!
“一入长留,便已回家!”
红光飞过三危、敦煌、西王母,见到奔流的大河,见证无数的据点兴盛,大地上的城池与村落密密麻麻,星罗棋布!
红光飞过八百里秦川!
.......
陶唐城,孟涂迎接了妘载,纳布也出现,得知了此行顺利之后,倍感欣慰。
而纳布也多了一项职务,他被聘请为这个世上第一个“外语老师”。
大量的狮鹫被咕咕所降服,成为坐骑,但野性只是收敛而已,并不是一时半会就能消除的,所以后续想要使用它们,最好是让它们生出下一代来,逐渐的进行驯化,磨掉它们的狂野性格。
芬尼斯则是见到了不一样的世界。
超出了她认知的世界。
巨大的铁厂冒着滚滚的烟气,千里的土地都是沃野良田,水车与水渠灌溉着它们,米字风车立在田野中,犹如守望丰收的巨人。
守卫城池的士兵所带着铁器和全副武装的银色战甲,在高大的砖墙下就像是下凡的天神般威武。
马车与大篷车拉着货物,来往于各个地方,人们能够在银行存下自己的钱财。
学堂里学生们可以熟练的背、使用各种祭司阶级才能掌握的文化知识,以及算学,甚至城池外部的村镇路口,都能看到一群大爷在讨论地理天文与数学知识。
人与人相遇的时候,会友好的行礼与打招呼,贵族穿的服饰并不华丽,他们以自己的地位与神圣权利为傲而并不是以虚伪的外表为傲。
城中有大型的戏剧院,以及各种娱乐设施,路边的大号角里面居然会发出人的声音。
人们穿着宽大的服饰,举止温文尔雅,干活则健壮有力。
蒸汽机在街头出现,喷薄着水蒸汽,拖拉机呜呜作响,赶赴田野工作。
离开陶唐时,所见到屹立在黄河边上的巨大丰碑,无数的古老英雄们成为浮雕,永远在碑文上站立着,注视着这条河流,与来来往往的各色众生。
先祖依然在!
而当她又踏上洪州的土地时,所看到的,又是一个更不可思议的时代!
她亲眼目睹了一个犹如神话般的时代。
不。这个时代,就是神话本身。
首先,所见到的,就是那座跨越江水的大桥!
连接两岸,天堑成为通途,修筑者的雕塑亘古矗立!
江面上,明轮船与帆船并驾齐驱,魔幻而又神奇。
紧跟着是伟大的大防洪城,阻挡洪水,屹立在东方大地上,犹如厚重的高山大岳,让芬尼斯的心神剧烈动荡!毫无疑问,这是远远比金字塔更有价值的东西!m.χIùmЬ.CǒM
它是为了民众的安全而建设的,并非是作为某个死人的陵寝!
在这里,诸子百家的思想成为文学传播四方,从天文到医疗,到化学到文学,到哲学到百工,到农业到畜牧业.....图书馆里面放置着许多的著作原本,这里有世上最优秀的贤者们。
她看到火车的出现,来往于铁路上,而烧煤的列车长居然也是太阳神的一位...
她看到盒子会自己发出音乐,她看到炼丹与蒸馏的炉子是透明的,她看到这华美的瓷器,她看到织布机制作出好看的刺绣衣衫,她看到纺织机能一昼夜靠着水利完成上百人的工作量。
她更看到了一群大人国的巨人们,背着大包小包,如背着山丘一样,从遥远的地方走来。
又是一个十年。
波谷山再度出使西域。
芬尼斯想起了古埃及的一句赞颂神灵的话语:
“安宁地来到这里并穿越天空的人,就是太阳神。”
是的,自己的老师,就是真正的太阳神。
穿越了无尽的群山大河,为黑暗的天地带来朝阳与文明的光芒!
.......
妘载回到了家,这一次出去数个月,娥皇和薃侯听说西边所发生的事情,满脸都写着好奇与惊讶。
娥皇的眼睛忽闪忽闪:“所以,向阳花,就在那边生长吗?”
薃侯已经见过敕勒川,她的心愿早已满足,而娥皇这里还等着妘载的向阳花呢。
妘载笑了笑:“向阳花并不在那片土地上,它还要再向西方,渡过海域,抵达另外一片广袤的土地,才能见到,它距离我们很远很远。”
“但那片土地,确实是崇拜太阳神的,虽然他们的太阳神已经消失了很久很久了,而更西边的土地也是一样的....”
说着,妘载看向了有些拘束的芬尼斯,介绍道:“她就是埃及人,是我在那边新收的学生。”
“似乎曾经是贵族,但因为战乱与饥荒成为了奴隶,现在恢复了自由民的身份。”
娥皇好奇的打量芬尼斯。
她的眼睛眨巴眨巴,当看到芬尼斯脸上的伤疤时,有些心疼。
“大概是发生了一些不好的事情吧。”
“不过不用担心,我们这里有各种神奇的医生、炼气士、神人,他们会有办法治好你的脸的。”
“把这里当做是自己的家,或许没有你们埃及的王宫那么高贵与繁华,但至少能成为你的栖息之所,至少在你离开这里之后,还能记得,东方的汉土,有一座小小的屋子,随时都欢迎你回来。”
作为妘载的妻,当然要表现出自己对于学生的关心,而芬尼斯看着眼前的两位女子,竟一时之间,让她回想起了自己的母亲。
那是在一个相对安定的时期,自己的母亲,也是如此轻声细语的和自己温柔的说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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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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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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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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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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