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尼斯有些头晕,但她还是尽力的把这些词汇和其中的意义摘抄。做成一张张笔记,她写字的速度很快,在发现铅笔写字比毛笔要快之后,她就更喜欢用铅笔了。
只是铅笔的笔迹太容易被擦掉,不能长久保存。
“说的太多的话,你也不会记得清楚,就先到这里吧,这些都是浅显易懂的知识,我在东方的时候教导的学生,基本上都是一听就明白了。”
“现在你有些词汇和词义难以理解,那是因为大家的词语还不能完整的通用,有些东西翻译的不够准确,就像是我现在所说的苏美尔语一样。”
“你需要知道,天地间的一切,来源于‘道’,这不是有形的东西,也并非神的化身,而是一种无形且伟大的力量,主宰着天地万物的生死与命运,能解释一部分道的人,就可以造福社会,推动文明发展与前进,无视它的人,也不会受到惩罚,无论你是尊敬还是赞美它,它都不为所动。”
.......
又到了一个夜晚,但是芬尼斯的心却平静了很多。
她知道自己做出了一个最正确的决定。
自己这位主人,拥有比知识之神还要丰富的知识与智慧,他仿佛无所不知,连天与海的自然运动都能进行预测与观察。
万事万物来源于道,道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它既不可被观测,也不可被感知,但它真实存在着,并且影响着万物运转的规律。
春夏秋冬的运转,是道的一种体现;河水的上涨与下降,同样是道的一种形式。
掌握道的人,就能造福社会,这道就是天地自然,包括人类文明社会运作的许多规则与形式,从起因到结果,一切的一切,形成了道。
芬尼斯对此是认同的,而且妘载也解释了她心中一直以来的一个疑惑。
这个时期的埃及的君王还只是叫做国王,法老并非特定的称呼,仅仅是贵族头领的尊称而已,当然,大多数时候,国王就是贵族的首领,所以称呼法老倒也没有大错。
“在过去的时候,埃及的君王....或者法老,他们总能够预言尼罗河水的上涨与下降,民众们以为这是法老的力量,是神赐予的预知之力,但现在看来,原来不过是愚弄人心的技巧而已....”
“原来只要掌握正确的知识,哪怕是奴隶也能预知河水的上涨与下降.....而且法老的预知并不准确,不过是用恐惧和敬畏,来让民众们臣服与膜拜。”
芬尼斯的思绪发散,又想到了东方的社会制度。
知识是公开的,人人都可以学习,所以东方之地,人人皆知天文,能书写文字。
而在埃及,知识由祭司垄断,并且伪装成为预言的技术,民众只需要面包和饮料,能够填饱肚子过活就可以,无须汲取知识与智慧。而现在,连填饱肚子,都已经是奢望了。
“就连苏美尔人的知识,也集中在上层的手中,这里同样阶级分明,只是没有埃及的分级更为严谨....”
“为什么会这样,有才德的人不出现在其他的文明,而集中在东方的土地上?”
“不,是我们的圣贤已经死去多年,后人无法继承他们的精神与智慧。”
芬尼斯掀开草帘,从王宫的房屋内注视着外面的街道与几座大神庙。
明天将要去第二神庙传授知识,他们这些奴隶都是要去学习的人。
这位主人,要在这片土地上建设一座城,传播他的道理与知识,但这不会成功的,哪怕拉格什之王支持他,想要用他的理念来对付其他的贵族,可最后那些贵族肯定会想方设法,把拉格什的君王给推翻。
这样,那座名为“天方”的城。就建设不起来了。
芬尼斯的心中充满了遗憾。
这里毕竟不是那片遥远且伟大的地方。
如果可以,让自己死去之后,魂灵不会被奥西里斯所收回,能够飘荡到太阳群山之东,在东方的土地上长眠,然后化为天空中的星星.....ωωω.χΙυΜЬ.Cǒm
河汉之星,在东方的土地上,人们自称为汉人,意思是来自星星的人。
“来自众星之民。”
汉这个字,准确翻译到本地的词汇当中,就是这个意思,就像是从神界来到这里的人一样。
而汉的前身诸夏之民,翻译到本地的词汇当中,再结合“汉”的意思,即是“诸多居住在天之中央的人”。
“于是,神界一片安详,而人间却战乱不休,众星之民居住在天空的中央,他们从极高的太阳群山向人间走来,星星的光照耀在黑暗的土地上....”
芬尼斯忽然想写一篇诗歌。
这其实是一件十分伟大更传奇的事情,不是吗?
至于自己,本来打算在讲述课程的当天晚上,也就是明日的夜晚时分,从这里出逃的.....
现在,芬尼斯有些犹豫不定了。
知识,跟随在这位主人身边的话,可以得到更多的知识,那是新的门,是过去从不曾见过的领域,即使是神庙的祭司们,教导自己这些前王族的时候,有些东西也说不出来且含糊其辞,只能归咎于神的伟力。
可神灵们已经离开了那片土地。
六十余年,没有几位神灵还存在了,除了拉的降世....只有拉,还在眷顾着尼罗河的孩子。
.......
当黎明升起,光辉照耀在这片土地上的时候,第二神庙已经聚集了许多的祭司。
今日就是东方之王与第二神庙约定,要来这里借用祭司学堂的日子了。
芬尼斯和奴隶们登上第二神庙的阶梯,周围到处都充满着对他们的厌恶以及敌意。
第二神庙的主人,那是一位美丽的苏美尔女子,周围的祭司称呼她为伟大的诗歌者,传奇的著作者恩海杜阿娜。
“您就是东方之王吧,空置的学堂已经为您准备好了,南塞神庙欢迎您的到来。”
“嗯....您为什么头上有一只小鸡?”
恩海杜阿娜的目光盯向咕咕。
咕咕对她进行鄙视。
妘载表示:“不必在意,这是我的宠物,它极其的聪明,不会干扰上课,我们走到哪里都是待在一起的,大部分的时间它都很安静。”
恩海杜阿娜虽然奇怪,但也不再关心这只小黄鸡,而是告诫妘载:
“那,好吧....总之,在使用学堂之前,您需要知道一点,虽然没有知识和文化的奴隶们,也可以在各地的神庙外,听祭司讲述各种故事,或者学习少部分的文字,可真正的智慧,是不允许污秽玷污的。”
“即使我同意了这件事情,如果您今日的教学,无法让人们认可,那么阿美鲁们,也就是贵族们,一定会对此进行抗议,到时候,您想要获得拉格什的支持,建设天方城,恐怕是会失败了。”
“而且您被古地亚王尊为乌米亚,不得不承认,很多祭司都没有乌米亚的头衔,能成为乌米亚的人并不多,所以您还会遭遇一些其他祭司的敌对提问。”
妘载点头:“感谢你,南塞神庙的大祭祀,你应该叫做恩海杜阿娜对吧....这名字可真长。”
恩海杜阿娜的眼睛像是月亮一样,眉毛弯弯,笑吟吟道:
“您的词典,我已经看了许多天,不得不说,里面充满了与我们迥异的伟大智慧,我对于今天的教学,已经做好了记录的准备,希望能从您这里学习到我所不知道的知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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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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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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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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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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