妘载一行人将女丑之尸埋葬了,女仞的故乡早就已经灭亡了,就像是妘载他们曾经所想的那样,那个部落早已经连废墟都看不到了,原野上被植被覆盖,或许这就是大自然的伟力。
“再过一百年,这里什么痕迹都不会留下,再过一千年,故事便深埋在地下,再过三千年,四千年,或许会有人把这里的故事挖出来的....”
“挖?为什么要挖?”
广成子摸了摸胡子,赤松子则是表示:“因为有一些后人会希望从前人的历史中,找回自己丢失的东西。”
广成子点了点头:“哦...是这样,也对,丢掉的东西就很难找回来啦!更何况几个千年过去呢!总会有东西遗失的,即使是自家的传承,从大父传到孙子,三代人也有丢失的可能,更何况在伟大的岁月之中呢....”
于是广成子灵机一动。
这么说来,为了让后世之人知道我烤鸡的手艺,必须要挖个坑然后把烤鸡的秘方记录下来.....
不不不,这样有毁高人形象,还是埋个剑吧,黄帝那老小子挖坟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剑埋了不是么....
广成子如此思考着,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很快一个小土堆就垒砌起来了,妘载使用灵阳的火德,在土堆上催生了许多的青草,于是这个地方就成了上古的青冢。
“等到春天到来的时候,灵阳的火德消散,这里会盛开很多的花朵....”
赤松子过来,对妘载道:“在最后的时候,她的心里应该已经没有怨恨了,她看清了你,黎明升起来了,她也成为神话中的古人,或许这就是英雄的归宿?”
众人唱诵起歌谣来,上古的歌谣中,少有赞颂英雄的章节,也或者说,那个时代的英雄人物,后来都成为帝或皇,所以自然也就成为赞颂帝王的音乐了。
赤松子哼唱起调子,他唱的是朱襄氏之乐,算是最接近寻常民众的歌谣了。
“朱襄氏王天下的时代,天地间充斥着风与烈日,那应该算是一个干旱季了,长久的看不到雨水,朱襄氏和部族的人们开拓水流,进行蓄水和引水的工作,于是朱襄氏的朋友‘士达’就制作了这首乐曲。”
妘载听了这个故事,思考了一会,认真道:
“世间需要一些赞颂英雄的歌谣....过去的英雄们都成为了帝王,但是现在的英雄太多了,他们不可能是帝王,世间传颂他们的勇武,却没有他们的诗歌留下,这样不好。”Χiυmъ.cοΜ
鸿超在一旁询问道:“这样不太好吧....如果把大羿、女仞等人的诗歌都提到古帝一样的位置,天帝肯定会生气的吧?”
妘载摇了摇头,对鸿超道:“人皇居方氏死后,提挺氏王天下,他们擅长制作兵器,跳一种战争的舞蹈,类似于干戚之舞;神农氏的时代,人们忙于劳作,跳一种农耕的舞蹈,修德行为主要而次作兵刃,斧燧氏的兵器卖出去因为质量太好而没有回头客,所以他们活不下去出去抢粮食,如果在提挺氏的时代,这种情况是不会发生的。”
“为什么呢,是因为提挺氏忙与征战,武器会经常损坏,而神农氏的时代大家都去耕作,战争减少,狩猎活动也减少,所以武器就滞销,帮帮....”
妘载果断打住了自己要说骚话的势头,把话题扭转回来:
“总之,伏羲氏的时代,用一根琴弦就能演奏《驾辩》的歌曲,但是想要唱诵神农氏的诗歌就需要五根琴弦,如果让伏羲来演奏,恐怕他只能瞪眼而无从下手吧,这就是时代的变化。”
“今天如果只赞美干戚之舞而嘲笑锄锹之舞,这就好像只赞美牛而厌恶马一样,也像用徵音来取笑羽音一样,以一种呆板凝固的礼法来对待日益变化的社会,这才是可笑的。”
“帝放勋是开明的人,重华是智慧的人,中原有很多圣人,他们可以制定出符合新时代的规矩,我认为我的提议是正确的,反对的话,可以到大会上一起讨论。”
鸿超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不操这个心,只是如果这个提议通过了,请务必帮自己写一首诗歌。
广成子听了,灵机一动,老人家道:
“在西海附近,除去西海神,汗漫先生,若士先生等人,还有一位擅于歌唱的人,他叫做狐梁,如果我们有机会见到他的话,倒是可以请他来帮助制作诗歌。”
妘载记下了这个名字。
山海金嗓子是吧,连广成子这个装逼王都夸赞的人,那肯定很厉害了。
事情终了,就要和北海神谈一谈事情,北海神本人是不愿意离开这片地区的,但是广成子要和他讲道理,北海神表示不是道理不道理的问题,你先把剑放下来.....
但是妘载却表示,北海神是有大能耐的人!
毕竟这位可是一位风雪神啊!
之前妘载想找风雪神,想的头大,现在北海神也算半个友人,妘载和他论亲戚,表示炎帝的孙女是黄帝的老婆,你是黄帝的孙子,我是炎帝的直系后裔,所以你我两家是远方亲戚。
“我知道有一份工作很适合你干!”
什么工作?
当然是食物冷藏仓库管理员啦。
妘载给北海神写了介绍信,让赤松子和广成子作担保人,让北海神去西王母氏,表示那里有好工作。
冷冻技术也是储存粮食的一种手段,能够最大限度保证食物不会腐坏,而对于正在开展畜牧业工作的西王母氏来说,无疑有很大的帮助。
而且来自西北的不周风可以驱散北海神的风雪瘟疫,不周风是大气天象的一种变化,北海神得到的道是顺着天理而行动的,让他前去悖逆他所得到的天理的地方,他就没有办法造成破坏了。
而后,妘载他们就离开了。
广成子也一起离去,而这居然是赤松子邀请的。
广成子很诧异,于是很感慨,表示过去你我和容成公三人在西山生活的是悠然自得,如今容成公已逝,三人再也凑不到一起,真是可惜的很了。
“算了,就跟着我徒弟走吧,去看看你们口中所说的新时代!”
天空中,远方有一道红光飞来,帝江路过,掠过遥远的高山巨野。
妘载抬头,看到了那道红光向着西南飞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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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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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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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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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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