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向蛮人草原的大道如直通苍天,此时是一段路的终点,也是另一段路的起点,因此两侧的人迎接又欢送,鞠躬多时也不曾站起。只有等车队从自己身前驶过,彻底离开自己的身位,他们才慢慢直起腰,目送它们远去。
走首教会的人没有说一话,没有吱半声,但将士百姓也没觉得奇怪。就像上战场手里要拿家伙事才算正经,强者要有风度格调才显得寻常。将士百姓眼中,走首教会这十九辆披戴神采光泽的马车里的人已如神灵,超乎人的范畴。有他们这种看法,走首教会也不妄做那么多事。
马车依旧走得很慢,夏惊鸿和夏旭再稍加速度就能凭着自己的腿跟上。而在车队走到大道的另一头,无论游龙还是拉车的荒兽,依旧没有半点动静,一切皆归于平淡,似不想影响任何,连一缕风都不愿带走,更不想大张旗鼓的告诉众人我们走了,告诉眼前草原的人我们来了。
兴许这也是走首教会为何人那么少的原因,没有半点架子,很多人对其的感觉也只限于欣赏,不会投身其中。毕竟人在世一生,愿意始终付出,不求回报的人少之又少。很多人为碎银跑断了腿,起码还有收获,不像他们,犹如云端上的精灵,站在一个极高的高度,若是摆脱吃穿,便已成仙。
车队走过大道另一头,走首教会便算彻底离开,它们缓缓驶向勾龙邦氏的草原,慢慢穿过这片丝毫没有起伏的平坦国界,在众人眼中逐渐消失。车队来自浓郁的夜色,归于夜色,飘渺神秘,如神仙降临凡世,行走一圈后归去,不留半字半语。
夏惊鸿和夏旭并肩,身后灯笼组成的大道两侧忽得又亮了起来,令此路于黑夜犹如天街般明朗。先前走首教会的车辆在时,它们暗淡的没有半点光泽,或许这便是夺彩,除了修行者,常人都难以发现。
作为一国大将,夏惊鸿爱国之心毋庸置疑堪称顶尖,因此又立许久,等夜幕中连马车的半点动作都看不到,才缓了一口气,转身看向数万士卒。
“上马,出发——”
夏惊鸿接过士卒牵来的马,于大道上飞驰而过。先前安静的他犹如文人见到辽阔之景,似要赋诗,而摇身一变,又恢复原本的模样。那对深沉的双目带着寒光战意,无形中激起整支军队的心,令那朵火焰在寒风中燃烧,且越来越旺,摇曳似永不会熄灭。这支军队沉寂多年,卧于大荒,此刻猛地觉醒,才像真正活了过来。
马蹄四溅冰霜,身边夏旭紧跟。其后将士万马,皆一一而动。顿时,马嘶声惊了苍穹,马鞭和喝声扰了夜色,一切皆乱!
先前的宁静被彻底撕碎,百姓和留下看守燕城的老弱病残等士卒面面相觑,于心潮澎湃时暗自祈祷。此次一别,不奢求所有人归来,只希望他们夏家军能有所剩余,那样也算苍天有眼,为这镇守北境十年的军队留了一线生机。
这等反差像一种嘲讽,传到远方车队人耳中,令其于灯烛的暖色光亮中暗自摇头。黄袍中年人摸了摸长胡须,悲怆之意宛如做了多年的事丝毫没有成效,因此叹道:
“神龛里的东西只用来供奉,却忘了祈祷的目的和初心。有时真怀疑,我们做这么多是否有用。”
黄袍中年人的对面是一位盖着毛毯的男子,他长得清秀,露出线条显然的肩臂。可那对眼中,似见到夏惊鸿和夏旭带领着满腔战意的夏家军朝西部战场而去。
他们面孔粗糙,在黑暗里迎着冷风,顶着马蹄扬起的冰霜,任由它们令自己的皮肤变得像石头一样。他们无暇顾及,快马加鞭下吸一口冷气,用肺迅速将其温润,可依旧长时间觉得冷。但双眼紧盯前方,似已见到战场。
三年前,南商进攻大夏,他们第一时间赶到最前线,出着最累的力,却只有普通士卒的待遇,也无士卒可指挥。而现在,他们将带着自己的军队,不畏险阻的冲进敌方阵营。他们或许会晚到,可绝对会比任何人都勇猛!在北境的这些年,夏家军练就冰霜附身而不慌乱,可于任何环境下作战的本领。
“喂,你在听我说话吗?”
“嗯。”
黄袍男子有些不耐烦,对盖着毛毯的清秀男子说:
“那给我个回应啊?”
“别多想,安心做自己该做的事。如果你觉得宣传和平道义没用,就想想我们在做的其他事,你应该也很清楚,行走大荒不止是为了宣传和平道义,而是为了那个阵。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个阵,才是我们行走的目的,宣传和平只是不忘初心。”wWW.ΧìǔΜЬ.CǒΜ
“那个阵从未催动,从未使用,只会随着时间消散,只会耗费我们的精气。”
“可你也做了很多年,还将继续下去。”
比起黄袍男子的暴躁,盖着毛毯的男子显然要淡定很多,即便这次再入勾龙邦氏也没有怨言。
在进入大夏前,他们便去勾龙邦氏了一趟,随后沿着长白山山脉而来。按以前的路,该南下南国,然后去探寻消失的云国一事。可这次又折了回来,到了这个走首教会并不喜欢的地方。
勾龙邦氏人刚愎自用,无比自负,外人皆厌烦。所有国度,也只有他们最不尊敬自己,就像国界处没有任何迎接。这等无视,他们虽说能容忍,可这么做本身便不对。
入一次勾龙邦氏,便觉得其他国度是故乡,见一次勾龙邦氏人尖酸刻薄而自大的样,他们就越想念别国百姓的善良。可他们依旧要进去,开始为期三年的行走,前些年他们救助过的孩子,不知当前如何。
车厢里,盖着毛毯的男子凭着自己的灵眸能看人世万千,看到很多孩子在父母的怀抱下安睡,看到很多人已起床开始一天的忙碌。有的倒霉蛋歪倒手里的蜡烛,险些砸到自己的脚,不过叹了几口热气,极为颓废的进了黑暗,凭着熟悉和本能完成手上的活。
“遇事不顺,可以抱怨,但要记着,不要深陷其中,否则会因为想象出的委屈误了心智。”
“你怎么和教皇一样神神叨叨的?”
黄袍男子卷起袍子一裹,躺在宽敞的车厢里小睡。地位高的人和地位低的人一样有烦心事,常态啊常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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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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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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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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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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