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灵契之主>第二百四十五章 投身俗世第一回
  为了方便装载和取出,大鸟背上的木箱门朝后,此时一动,吓的阿烛如坠深渊,就要叫出声。

  夏萧咂舌,不耐烦的抬起手,将其嘴捂住。漆黑不见五指的木箱里,只有夏萧眼中的寒光最为显著。他盯着阿烛,像一个耐心用尽的人贩子,若阿烛再叫,就将其丢在此处,任其生死。

  “和我换位置。”

  门朝外开,内部没锁,夏萧进来时便用藤蔓将其洞穿,随之绑在一起,不忘扭两个结。因此,木门不会开,最多只是晃几下。大鸟没了先前的约束,速度快一些,飞的随意也很正常。

  想必这就是没有配合的体现,阿烛不懂夏萧,不知他做事严谨。可夏萧也太着急,可这拖油瓶,到底有何天赋,惊动传说中是神的院长大人?

  夏萧多看阿烛几眼,引得后者闷闷不乐。她觉得夏萧太凶了,真不知道舒霜是怎么受得了的,可她的身子太不争气,总是因为木箱的偏移朝夏萧移动。最后,阿烛甚至快和夏萧挨在一起。

  她尽力往上爬,一会又滑了回来。因此,她压低声音,连忙解释。

  “别误会啊,我这是……”

  “睡吧。”

  夏萧抱着胸,靠着木箱左侧,缓缓入眠。阿烛见着,暗自呼出一口气,还捏了捏拳头,若她实力足够,肯定将夏萧爆捶一顿。这家伙的说话语气实在太过欠揍,她又不欠他钱,而且他还欠自己一顿鸭腿饭!

  都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可阿烛退一步越想越气,忍一时火气更重。但她又不敢惹夏萧,只能缩着身子,抱着背包,靠着木箱右侧入睡。

  虽说木箱始终在晃动,耳旁的风也很大,可阿烛还是睡着了,她和夏萧相隔很远。但有意识时,是夏萧冰冷的呼唤。这家伙既然能睡成这样,真是头猪,夏萧于心中暗想,不等阿烛睁眼,便收回缠着木箱门的藤蔓,提着两个包从其中跳下。

  漆黑的眼前一瞬明亮,甚至有些刺眼。阿烛平静的刘海和长发一瞬飘乱,而后是一道杀猪般的惨叫。这次夏萧没有制止她,爱咋咋滴,反正鸟群已飞走,反正这里无人。

  已于空中等候的句芒接住阿烛,和夏萧一同落在地上,可刚才那股下坠感,令阿烛魂都快没了,此时一阵大喘气,看向夏萧的目光如藏镰刀,恨不得将其扒皮削肉。

  “刚才来不及了,只有跳下来。”

  夏萧没有解释,这是句芒在说。可阿烛还是气不过,抹掉眼角的泪,她背起背包,一话不吭的走出小树林。

  “下手轻点。”

  句芒帮阿烛说了句话,随之回契约空间。夏萧背着包跟了上去,心想是她睡的太沉,叫了半天也叫不醒,误了时辰,否则不用那么着急的跳出木箱。不过那大鸟好不容易飞在最后,再不出来就麻烦了。他们能偷偷摸摸的溜进去,不代表进了城也能轻易出来。

  小树林位于小丘处,其下是一条通向宏伟大城的路。这条路宽广漫长,马车川流不息,而那围绕大城的雨林,证明着这座城所属的国家。

  “走吧。”

  夏萧走在前面,没有再安慰阿烛。他们背着背包,以外乡人的样子走向大城。这次任务的时间是半年,时间很长,要去的地方很多,这南国帝都,乃第一站!

  这座帝都有着不输于斟鄩、王庭的名字,它以俞谷二字扬名,令整个南国人为之骄傲。俞谷所在之处乃南国为数不多的硬土地,只有这样的土壤,才能支撑起足够高的房屋和南国人自以为的野心。m.xiumb.com

  这座城的规模不及斟鄩,气势不如草原上的王庭,可有着独属自己的柔情。俞谷中多盈盈小楼,玉砌雕栏,四处有柔风抚过,为这大城穿上一身极为轻薄的衣裳,令这寒冬没了凉意。

  南国中,一年温度难变,空气始终潮湿,这是南国男女皮肤那么好的原因之一,也是学院中的南国学子见到大雪那么兴奋的原因。

  南国常年不见雪,不是因为没有雪,而是因为雪花飘到一半融化成了雨。正如南国人的脾气,看似温婉似水,可大多隐藏在目光和眉间。因此,南国人时常拧眉,可给外人的印象,始终都是饱读诗书的文人,遇事将诵吟。而非勾龙邦氏的蛮人,不管多么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摆出一副要干架的样子。

  入城的夏萧听到青楼上弄笛拨琴的女子歌声,烦躁的心情舒畅几分。若他看的开些,就去放纵自己,玩他个天昏地暗,可他碰到别的女人就恶心,因为不是她!

  一想到二姐将嫁到这,夏萧脸上全是挑剔。这座城即便再好,可离家太远,而且太过陌生,更重要的是,这里的人都将情绪埋在眼底,像假惺惺的野兽,看似和谐谦让,实际不知会做出什么疯狂之举。

  “这两人怎么穿着这么厚的衣服?”

  “不像本国人,不知哪来的。”

  夏萧听到,带着阿烛进了一家客栈,开了一间房。即便阿烛嘟囔半天,夏萧还是将其推进房间。

  “换衣服,我们一会出去一趟。”

  出发前,清楚南国天气的夏萧和舒霜特地减少了衣量。没想还是穿多,这里的人,已传起夏装,果真高处不胜寒。

  拉开屏风,夏萧在里面换衣服,可阿烛双臂交叉在胸口,虽热可没立即宽衣。

  “你可别想趁机占我便宜。”

  “不感兴趣。”

  夏萧一语噎死人,阿烛更是翻了翻白眼。可住在一起乃无奈之举,因为有护腕的缘故,两人在同一公里内便能隐匿气息,可阿烛太笨,夏萧怕她做错事,只有和她离的近些。

  有夏萧在,阿烛不敢换衣,夏萧便出门等她。她穿一身清凉纱裙,青春的活力如不断起扬的发梢,可惜在失去伴侣的夏萧眼里,她没有半点光辉,但吸引无数行人。这是阿烛第一次来这么大的城市,走一路,便重复一路。

  “这条街好大啊,人好多!”

  舒霜见有人卖冰糖葫芦,转身便摘下一根。可摸了半天,身上没半块铜板,本就小的口袋,扁的像条干咸鱼。可她不会停下嘴的,她知道夏萧有钱。

  卖冰糖葫芦的老头走街串巷这么多年,眼色极好,像阿烛这种肤白貌美的丫头,一看就是哪家的大小姐,上街只管拿东西,付钱的永远都是身边的小跟班。所以他向夏萧伸手,后者果真乖乖付钱。

  拿着找回的铜板,夏萧将其塞进阿烛腰间的小口袋。里面一装满钱,阿烛便不蹦跶了,乖乖将其捂着,生怕丢了少了。身边人多,她小心翼翼的提防起来。自小在山村长大的她,第二次拿到这么多钱,第一次是在姥姥送她离开山村的时候,那几两银子,她还藏在自己的枕头里面,一直不忍心用。

  “这些是你的零花钱,随便用。”

  “认识你这么久,第一次见你这么好。”

  阿烛还是怕钱丢,便将其握在手心。其实她花钱很少,很省,一串糖葫芦吃了好一会,果真钱的多少决定她的胃口大小。

  见夏萧停在青楼旁的小巷里,阿烛问:

  “有反应了?”

  夏萧手心浮着一片桃花瓣,它和以往一样保持着鲜嫩的粉白色,没有半点黑气。可这未尝不是好事,起码说明,南国还是一方净土。即便有矛盾,也是内部的意见不合,而非邪物从中作梗。

  “我们得去问些东西。”

  “去哪问?”

  “这。”

  夏萧指向青楼,引得阿烛一阵鄙夷。姥姥说过,她最讨厌青楼妓院的女子,生有一双手,何必去取悦别人。虽说青楼卖艺,妓院卖身。可当世中,其实两者相差不大,无论是弄舞作歌,还是卖弄风骚,最终都是一个下场。

  “你既然去这种地方?”

  “这种地方怎么了?文坛上只能见到一群指点江山的无用文人,军营里都是满脑草包的武痴,只有此处汇聚的人最多。只要找到全俞谷最大的青楼,定能见到王族皇室,重臣大将之后。”

  “找他们做什么?”

  “问东西。”

  问题又饶了回来,夏萧精打细算的回答道:

  “在文坛上,你输给他人,会遭蔑视,赢了别人,会遭针对。擂台上也是同一道理,比试比的是尊严,甚至生死,难以问出事来。可青楼不同,在里面,只要你送对方几壶好酒,或给他叫几个漂亮姑娘,你们的情谊,便算就此开始。”

  阿烛恍然大悟般点头,她第一次这般投身于俗世,很多道理都不懂,满脸期待的问:

  “什么时候去?”

  “晚上,那时候人最多,而且容易醉。”

  “我能去吗?”

  “可以,你负责吃,其他的交给我。”

  阿烛喜欢这个任务,对夏萧的好感度噌噌噌的往上涨。他们的到来将掀起一场风波,可俞谷中的强者并没感应到他们的气息。两人原路返回,准备回去休息,今天他们要做两只夜猫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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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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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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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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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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