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娘子,别拿我当坐骑>第七十一章 平地一阵风(二)  
  风里手刻意放缓斩杀女尸的速度,其实倒也算不上是有多么刻意,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已经和这些女尸们缠斗了太长时间了,现在整个人也已经筋疲力尽,隐隐约约还有灵力即将衰竭的趋势g。

  琅大小姐现在既然已经和这个人加入了战局,这两个人一个比一个猛,将女尸尽数斩于刀下,那么既然这样,他自己又何必要多费力气呢?

  反正这些事情本就不在他的职责之内,这里是凤鸣山的地界,也不是他们兰考白家的地界,解决这地方的邪崇本就不是他的分内之事。

  他只是运气不好,被这些突如其来的女尸绊住了脚步,否则现在说不定早都已经回兰考了。

  那么既然这样,能轻轻松松的在一旁观战,何乐而不为呢?

  风里手果然跳出了圈子,在一旁冷冷观战,他手臂上的血液一点点顺着指尖低落下来,他也并不在意,只是谨慎而又冷静的环顾四周。

  另一边,在琅千秋设下的火焰墙的另一边,银花小姑娘和白咏月待在一处,她时不时的斩杀一个漏网之鱼,也是不紧不慢的,并不见慌张,也不觉的有多困难……反正她的主要任务就是看住白咏月,不让他趁机再溜走。

  风里手冷眼看着,紧紧盯着银花和白咏月,他指尖微动,似乎是有些控制不住自己,想要直接上前将白咏月带走。

  但是他毕竟是一个理智的人,琅千秋这边有三个人,他这里只有一个人,要是想从琅千秋他们几个的手中带走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并且这个人还不是很配合),其中的难度自然可以想见。

  空中忽然刮起了一阵冷风,将夏夜的闷热稍稍驱散了一些,琅千秋的那道火焰墙也也是一阵波动,火焰摇曳着,好像是突然矮了一节。

  银花小姑娘并不知道这风里手是个什么样的人,也并不觉得这平地里忽然起来的一阵风到底有什么不对劲,仍然是警惕的看着白咏月。

  只有白咏月忽然冷不丁的打了一个机灵,懵懵懂懂的看向风里手,他面色忽然变了,像是忽然明白了什么一样。

  尽管风里手已经悄无声息的退居二线了,但是琅千秋和聂冷川两个人既然已经出手了,那收拾这些女尸也只不过是时间罢了。

  实际上,他们两个人倒也没有花太多功夫,因为实力本来就要比风里手强上许多,再加上以人数取胜了,所以没过多久,他们就已经忙活完了。

  大概也是有几个漏网之鱼的,不过琅千秋和聂冷川也没有在意。

  女尸这种邪崇本来就是群居生物,而且繁衍的极快,每次出现的都是浩浩汤汤的一大片,尽管它们个体战斗力其实都很一般,但是蚂蚁尚且都能咬死大象呢,更何况是邪崇呢?

  女尸们常常会凭借着数量众多而得到它们的猎物,有时候可能猎物只有一两个也没有关系,大概是只要它们每个都能分到一口肉就行了。

  可是这次它们显然不太幸运,之前是对着风里手和白咏月两个人,尽管也已经损失了太多的同类,但是只要是锲而不舍,那就一定能够看到成功的希望。

  但是十分不巧,琅千秋和聂冷川两个人也来了。女尸们倘若是有些脑子的话,恐怕此时此刻在它们看来,这两个人也许都能称上“煞神”的名号了。

  尽管聂冷川的刀法并不怎么样,可是他天生聪慧,手上又握着一柄好刀,在琅千秋的带领和教导之下,手起刀落,就跟切萝卜白菜似的,将那些女尸全都切成了小块块。

  画面过于血腥暴力,少儿不宜。

  琅千秋就更不用说了,她对付邪崇,自然有她的一套办法,这种事情做的多了,几乎就已经变成了本能,什么时候该挥刀,什么时候该放火,一套动作下来行云流水,杀伤力十足。

  银花小姑娘得意洋洋的向白咏月表示,隐含威胁,道:“怎么样,厉害吧,你可别想逃跑,你若是不听话,那我们追到天涯海角也会将你给绑回来的!”

  银花小姑娘已然已经变成了琅千秋和聂冷川两人的死忠粉,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已经久了,关系自然是亲厚,在面对着琅千秋和聂冷川的时候,免不了会带上滤镜。

  可是白咏月站在一旁,竟然也已经看呆了。

  在这段被琅千秋“绑架”的时间里,他虽然隐隐约约觉得琅千秋和以前不太一样了,修为应当比以前高了不少,可是他也没有想到会高到这种地步……

  毕竟他也只有幼时在凤鸣山求学过一段时间罢了,那个时候大家都是青春年少……不,应该说是稚嫩才对。

  总之,白咏月对琅千秋的了解也就只有那么一段时间罢了,而且他实际上也不尝尝和琅千秋说话,琅千秋骄傲的不得了,他也没有机会和琅千秋说话。所以那段时间他对琅千秋的了解,也几乎全都是来自于凤鸣山别的弟子。

  那段时间他听的最多的,就是琅千秋这个人啊,嚣张跋扈,仗着自己是凤鸣山当家的徒弟,仗着自己师傅的宠爱,就目中无人,从来不讲别人放在眼里。

  唔……

  这么说倒也没有错啦,总之在师傅还在的时候,琅千秋也确实就是一个被人宠坏了的,不怎么招人喜欢的一个小姑娘。

  但是这些毛病实际上在当时的白咏月看起来,那简直就不能叫做是“毛病”,做多也只能被称作是一点点可爱的“小脾气”罢了。

  白咏月自己也是世家子弟,而且是家里的老幺,从小也是备受宠爱长大的。

  试问哪个世家子弟,还能没点儿小脾气了?哪个从小就含着金汤勺长大的“富二代”不高傲了?

  白咏月单方面的这样想。

  再加上那个时候琅千秋还帮过她,所以一直到现在为止,白咏月也很愿意“温柔的包容”琅千秋的小脾气,并且一直喜欢着她。

  但是那个时候,他一直以为琅千秋这样嚣张跋扈,并且还没有人敢在她面前指手画脚,那都是托了琅泽上君的福气,所有看琅千秋不顺眼的人,也只是因为她的师傅身份尊贵,所以才会连带着也对她客客气气。

  他先去为主的觉得,像琅千秋这样一个金贵的大小姐,又这样美丽娇嫩,应该是在容貌上花的时间要更长一点的那种人……就像是大多数的女人一样,修为方面也不过尔尔……

  白咏月哪里知道,琅千秋自小皮实,跟着自家师傅天南海北的斩妖除魔,再加上天赋异禀,一身修为早都已经超过了同龄人不知多少。

  谁要是看她不顺眼,或者是她自己看了不顺眼的,琅千秋都会用自己的拳头让那人知道,什么叫做凭本事说话!

  所以说,虽然琅千秋确实有些狐假虎威,仗了一部分一家师傅的威势,但是她“恐怖的威名”,也是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凭着自己的本事闯荡出来的。

  毕竟在这个世道上,便是玄门界那也是一样的,谁的拳头硬,谁就能说得上话……这个道理是琅千秋很早之前就已经理解了的。

  总之,前些日子,就是白咏月被“绑架”的那段时间,他虽然隐隐约约感觉到琅千秋好像和他以前想象的有些区别,修为变得厉害了许多。

  但是直到今天,看着琅千秋和别人真刀实枪的干架,他才隐隐约约的觉得,琅千秋这个人,可能已经不能简简单单的用“厉害”这两个字来形容了。m.χIùmЬ.CǒM

  这简直就是已经超乎了他的想象了,白咏月觉得,也许、可能……便是他现在的修为是完好的,他应当,也不是琅千秋的对手吧?

  尽管心里已经明明白白了,但是白咏月大男人的骄傲却并不愿意让他承认这一点。

  不过这个倒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的啦,毕竟是他自小就看上的人,优秀可是可想而知的。

  实际上最让他觉得气不过的是聂冷川。

  琅千秋让人觉得出乎意料也就罢了,可甚至是那个之前被他叫做是小白脸的聂冷川,怎么也这么厉害?

  这聂冷川的招式虽然并不怎么精妙,可是浑身上下都有一种野气,就像是丛林深处的老虎豹子……不,好像是比这些野兽还要凶猛,聂冷川这个人也是一个很可怕的人。

  而且最关键的是,当他们两个人并肩作战的时候,他们两个就是天生一对。

  白咏月觉得自己胃里头开始泛酸水了,觉得有些恶心……

  这一场堪称是精妙绝伦的“表演”总算是结束了。

  琅千秋和聂冷川身上满是黑色的血迹,比之风里手之前亦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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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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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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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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