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葬是藏人们对人灵魂离去最美好的奢望,也是对大自然神灵最尊贵的敬仰。
“人的灵魂,真的会归向天堂吗?”我忽然这样问自己,但我得不到答案。
天堂是哪里?是昊天所在的地方吗,还是说,是另外一个所谓神灵们居住的地方?又或者,本就没有什么天堂,那只是人们想象中的所在呢?
我得不到想要的答案,我默默的跟在郎布几人身后。
郎布的族人只剩下四个,那个断手的同伴叫做巴朗,他人生的很魁梧。虽然现在魁梧的汉子便少了一条手臂,但他还是精神抖擞,除了有些苍白的嘴唇之外,并没有什么区别。
我看见他把一把红色的泥土给塞到了手臂上,这是他们族内医师用某种石头调制而成的疗伤药物。我要了一些来,发现在其中有着一种极为特别的矿石,这矿石能够让人的血液迅速凝固,伤口的细胞也迅速生长。
这是麦其族最为常用的药石,人手必备。
那个有些高瘦的人,则叫做王和,以及旁边跟他一样高瘦的青年王吉是两兄弟。听说他们之间常常有着心灵感应,遇到危险可以增加两倍的明锐度。
而我的观察中发现,两人的魂魄能量相近,甚至可以互通,靠在一起的时候能够形成一种磁场,使得他们能够战斗力倍增。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两人才可以在那场虫灾之中逃得性命,最后活了下来。
王和与王吉,还有旁边那个默默为巴朗上药的络腮胡青年张朗,都有着汉族人的名字。
讲到这个问题,郎布便是笑了。
其实藏族的历史十分久远,可以说是大地上最为悠久的民族之一,可以追溯到许久之前的象雄王朝去。而中原与藏族的交锋,也是十分久远,自从有了战争之后,便是不断有着摩擦。
但是在藏族大地上,自古以来就存在着一股神秘的能量,使得此地气候恶劣,生存不易。
所以不适应这地方的中原人,便是屡屡折戟。
而到了秦朝时期,有一位能征善战的将军被派发到藏族去征服藏民。这名将军可谓是强者无敌,接连三天三夜不眠不休,竟然直直杀进了千里藏原,足足有六七个部族被他们征服。
直到这个时候,力量分散,他们才停下来。
这个时候他没有援军,仿佛被秦军遗忘了似得,甚至在征服的部族之中遭到了强烈的打击,留守部队全军覆没。
将军大惊失色,但他并没有退缩,而是更往深处而去。
但是没有想到藏人早就聊到他有此一遭,已经排下了重重险关让他受到惨重的代价,最终只能带着满身伤痛,在三十几名手下的护送之下一路北逃。
他们含泪将战马斩杀,扮作中原行商,一路向西北平坦地势而去,准备绕回中原。
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每到达一个地方,就会被这里的人们亲切对待。虽然他们的性格野蛮,但是对于强者是十分尊敬的,众人凭着武术底子得到了许多藏人的认可。
当时一名部族土司的女儿看上了那王姓将军,还舍命救过这将军,两人后来竟成其好事。m.xiumb.com
将军于是隐姓埋名,带着部下留在了部族之中,但是众人依旧还是想着中原秦朝。但是从来没有人找过他们,甚至在十数年后,听到了秦朝已灭的消息。
这一天他们三十几人集体恸哭,这才让当时部族知晓了他们的身份。
然而此时三十几人均已在部族结婚生子,融入其中,而且带来了许许多多的成果。
原本那个时候的藏人是十分仇恨秦人的,但是好在那时候的土司是一名极为开明的首领,接纳了这些秦人,甚至将这王将军的儿子立为下一任土司。
从此以后,两族再无分别。
这些混血孩童,若汉族男性为父,便随父姓汉族名字。若父亲为藏族,便随藏族为藏名。在这里竟然提早的形成一种民族大融合的趋势,若是早有明君以这种方式来推行到整个藏族,那便是会使得后来的民族大融合提前。
只不过那个时候有见识的人,实在太少。
秦人带来了极为精湛的技艺和医术,使得麦其族忽然开始有名起来。
其中之一,便是他们手中那种有着神力的刀具。
“就是这种刀具么,这除了锋利,还有其中有着一股强大的力量之外,也没什么特别啊!”我心道,但嘴上却是不这么说,只请教这刀是怎么做的。
这藏刀的款式果然是有几分秦朝的风格,不过更多的是藏族气味。说到底究竟也只是普通的武器而已,谈不上什么神兵利器,又或者是灵宝法宝。换做在中原大地上,任何一个金丹期的人都可以徒手将之折断。
但这里是藏地,有着能让灵气都失效的奇怪力场,在这里这样的刀具便是十分的强横了。
就连我的血刃,没有灵气的支持,也只能说是三倍于这藏刀而已。可是这些藏刀可是有着大量的啊,我的灵气又不是无限的。
“藏刀的铸造工艺,本就是秦人带来的,也没有什么特别。但是用来淬火的却是藏族特有的矿石而已,再加上麦其族经过改良后的九冷九热淬火法,这才形成这独特的藏刀。而麦其藏刀,也是传闻中的藏文汉剑所媲美的神兵,两者合起来在藏族便被成为刀剑传奇。”郎布说道。
郎布和巴朗两人是藏族之中藏人父亲的血脉,而王吉王和还有张朗都是汉人父亲。只不过他们现在已经藏汉不分了,都是兄弟。
藏文汉剑,强在纯粹,其工艺十分精湛。而麦其藏刀,却是到出偏锋,往往别出心裁。
不过藏文汉剑十分难得,所以在中原也是一种极为珍贵的宝贝。而经过我的观察。这些藏刀若是流传到中原,其中的矿石便会失去磁场,然后久而久之的就成了腐朽的刀。
这也是为什么藏文汉剑名字传遍天下,而麦其藏刀在中原反而名声不显的原因。
原来在这其中,还有着这种故事啊。
“金禅哥,你活的时间久,你知道这件事吗?”我忽然问道。
张道陵乃是东汉时期的之人,距离秦朝不过几百年时间,他应该知道这件事才对。当时天地之间修士应该还是层出不穷的,活过上千年的神仙中人都有。
高冷哥想了想,才缓缓开口。
“我倒是不记得有派兵往西北的传闻,只不过有着一个传说是秦始皇为了求仙药,将自己麾下大部分战将都派遣出去,寻找仙药。只不过后来你也知道了,那封无神国的事情。”高冷哥说道。
封无神国。
说起这个事情,我就想到了那个在黑暗之中,自称虚无的黑手主人。他将第二个阶段的战争设置在封无神国,甚至还将最后的宫殿作为奖励,那必定是与秦始皇有着莫大联系的。
难道,秦始皇没死?这也不是没可能啊。
仙药是找到了,但是秦始皇却没有吃,但却出现了这个封无神国之局。不过李余说的第三阶段,又到底是什么情况,那其中会有着什么样的东西?
第三阶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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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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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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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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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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