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大雪漫天,宽大的帐篷里却是温暖一片,舞姬穿着轻薄的水红纱衣绕着火盆翩翩起舞,姣好的面容媚眼如丝,雪白的腰段露出,好似水蛇般摇摆,窄小的上衣缀了轻薄的金片,跳动间发出悦耳的声响。
燕王看得大乐,哈哈一笑,却未如那舞姬所想,离开王座下来抱住她,反而说起别的事来:
“弟啊!这法子妙啊!”
这阵子被楚国使者堵在王帐要说法,面对着张元那张不怕死的倔强老脸,他是发脾气不是,认怂也不肯,想要找公子白却遍寻不着,好不容易寻到了,却得知他已经逃出燕国,被楚人接了回去,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属兔子的,这么能跑。
活了这么多年,从来只有他让人憋屈的,这还是头回,被人逼得那样惨!
现在好了,只要他死咬着儿女婚事不放,再引导一下流言,不仅能给楚国还以颜色,让他们认识到燕人的厉害,还能摆脱那讨厌的楚国使者——最近他们急行军,老迈的张元就跟不上了,这让燕王感到十分开怀!
至于小野公主的名声?还有匆忙带兵离开王帐,有逃跑的嫌疑?
呵,这年头谁在乎那些虚的啊!
再说小野还这么小,等她长大了,什么都过去了,别说名声好不好了,就算以后长残了其貌不扬,只要她一日是燕国嫡长公主,就会有络绎不绝的人前来求亲,嫁给别的诸侯王当王后可能有点难,嫁给那些世家子还不容易吗?
对他来讲,在尽量减少损失的条件下,解决这事,才是最重要的。
归茥无奈摆手,示意舞姬乐师先退下,这才无奈道:“此乃无奈之举,大兄怎么就乐得出来呢?”
这事也是他们理亏。
原本归茥的想法是从了张元,如此一来,赔偿事小,借机与楚国攀上关系才是最重要的事,等到诸国大乱的时候,有楚国为盟,对燕国来讲,实乃上策。
奈何归芒咽不下这口憋屈的恶气,非要逼着他另想法子,他也是无奈,只能出此下策,没想到大兄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讲真的,两人若不是亲兄弟,归茥都想归隐,去当他的富家翁了。
“有什么好无奈的?照我看就是你想太多!楚国在最南面,我们在最北边,八竿子打不着,还怕得罪他们怎的?”
燕王拿着雕了云纹的犀角杯,一口饮尽杯中马奶酒,示意婢女给他满上,表情相当不屑。
周边国家他都能得罪个遍,远在天边的楚国,他还真不带怕的!
若是白景源在此,定会不屑吐槽:“大概每个流氓被捕前,都是这样想的吧!自以为打遍整条街无敌手,就是天下无敌。”
归茥摇摇头,显然不同意他的说法,但他早在大兄继位的时候,就发了誓,要尽好臣子的本分。
所以,哪怕大王是他一母同胞的亲哥哥,只要不是太出格,他就不会违逆他的意思。
就像以前的无数次一样,事情既然已经发生,归茥就不会死咬着这事不放。
他只是敲着轮椅扶手,若无其事的转移话题:“大兄你觉得楚人接到消息,会怎么做?”
想想又道:“万一真的来求娶小野,让我们送她去楚国完婚,你舍得吗?”
燕王刚想说“还能怎的?大不了做一场,看看谁更强,我就不信,咱这久经沙场的老兵,还比不过楚国那群没见过血的弱鸡”,听清后半句,顿时脸黑如墨:“楚王一脉子嗣单薄,公子白继位之后,最要紧的是开枝散叶,不可能娶我们小野。”Χiυmъ.cοΜ
“万一呢?金国小公主已经嫁了赵王,诸国之中,只有我们小野身份配得上。”
万一楚人也像他们这样讲求血脉,非要自家大王娶一个身份尊贵的公主当王后呢?
听到这话,燕王气得丢了手头的羊腿骨,婢女要来替他擦手,也被他一把拍到了墙上,吓得奴仆跪了满地,连声求饶。
“滚下去!全都给我滚下去!”
提到这事,燕王就气得须发皆张,好好的案几都被他给拍裂了!
见他发怒,众人忙连滚带爬的跑了,动作熟练至极。
帐篷里只剩下燕王身边资历最老的侍从,还有为颖叔茥推轮椅的老仆,他这才破口大骂:“姓齐的死不要脸!眼见着王后娘家失势,就把人弄死另娶,真是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赵王后本是鲁国公主,鲁王被他所杀,眼见着燕鲁两国结下世仇永无化解的可能,作为女婿,赵王不思为岳父报仇,反而干脆利落的弄死王后,改娶金国公主。
对燕王这种总是娶不到公主的人来讲,这种事真是光听一下,就能嫉妒得双眼发红!
要不是因为这个,金国小公主说不定就要嫁给公子白了,若是公子白已经定下王后人选,他家小野也不至于冒这种风险。
“也不知他放弃鲁国,转而与金国联盟,赵太子会怎么想。”
归茥笑眯眯,轻轻一句话,就安抚住了暴怒的燕王。
说起来,赵王还是他们嫡亲的舅舅呢!
虽然他不承认。
比起归茥,归芒更注重眼前的感受,而不是长远的未来,两人说到这儿,差不多就该散了。
归茥打了个哈欠,正要吩咐老仆推他回去,就见亲兵架着个满脸是血的人进来了,定睛一看,却是派出去的斥候!
“怎么回事?”
深入大纪,他们不可能毫无准备,见斥候带伤回来,燕王的酒立刻就醒了。
比起那些弯弯绕的东西,他更喜欢带兵冲杀的感觉。
在他看来,这世道就要乱起来了,只有手头的兵,才是最重要的。
“楚、楚人、打、打……”
斥候带伤逃回,要不是强撑着一口气,早就倒在营地外了,现在见到大王,心中激动,一口气没上来,直接晕死过去。
“泼水!”
大冷的天,同袍心中不忍,便有燕王身边的侍者出去,端来一盆满是冰碴子的水,毫不犹豫的泼到了斥候身上。
显然,这是不打算救了。
斥候受到刺激睁开眼,瞳孔已经开始涣散,却像回光返照般,强打精神说出了此生最后一句话:“共叔鱼、来袭……”
一句话说完,斥候浑身一软,倒在了同袍怀里。
帐篷里铺了雪白的羊羔皮,冰水将他身上的鲜血冲得到处都是,燕王不耐烦的挥挥手,示意侍从赶紧收拾干净。
“来呀!把孤的马牵来!”
燕王本就勇武,刚喝过酒,更是无所畏惧!
立刻就有从人替他披挂上,马儿也牵了过来。
燕王相当干脆,撩开帐子,翻身上马,振臂一呼:“随孤迎敌!”
怀中同袍慢慢变凉,亲兵看着远去的大王,眼眶通红,却是干脆的把人放下,随即抬起袖子擦干眼泪,咬着牙翻身上马,毫不犹豫的跟了上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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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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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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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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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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