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燕国人来讲,五千骑兵,足以带着他们满天下跑,不过是在筛子一样的大纪护一个九岁的孩子,实在太容易了!
就算任沂手下的兵废材到了极点,骑上马跑路总会吧?
公子白是男孩子,又不是娇滴滴的小女孩,往马背上一甩,眨眼就能跑出好远,传统的、以车战为主的部队根本就追不上,也不敢去追。
事情既然发生了,就要往最坏的方向考虑,燕王又不是只长肌肉不长脑子的白痴,不可能不经过思考,什么都听弟弟的。
“大兄担忧的也是,”归茥摸着下巴:“那么,楚国调兵,除了想要趁机起事,还有什么可能呢?”
若真想趁机起事,那他们灭掉鲁国是最有可能的事,因为大纪作为上国已经屹立无数年,诸侯心中的敬畏并未完全消失,想要下定决心不顾世人口诛笔伐灭了大纪传承,很难。
真这样的话,倒是好了呢!
可惜楚国如今新王还未正式即位,公子白还未成长起来,就算楚国有野心,也不可能在内部动荡的时候这样做。
这的确是个问题。
燕王也皱着眉头敲桌。
他想不明白,不耐烦的挪挪屁股,实木打造的椅子便“嘎吱嘎吱”的响了起来。
这让他更烦躁了。
归茥稍微一想,便拍着巴掌道:“定是以公子白为质,胁迫楚国!”
不等燕王接话,他又分析道:“既然这事大纪可以干,咱也可以啊!楚国若能替我们牵制住鲁军,我们自是可以从容撤退。等我们安排好子民,这些鲁人就算追进草原,也无济于事,到时候他们若敢来,便来多少杀多少!岂不美哉?”
见弟弟像是想明白了什么,一脸激动,燕王无奈:“大纪有多少兵马,你不知吗?什么以公子白为质?公子白没趁机待在阳城搞事情,多半是因为年纪小,你倒是想得美!”
归茥食指弯起,轻轻敲着桌面:“非也非也,弟所说的‘质’,并非控制了他的人,而是——他的爵位,还有任命文书。”
虽然如今诸侯继位,让上国批准一下,只是按照历史习惯走个过场,可哪个诸侯敢不走这一步,那就是得位不正!
大纪代表的,到底还是正统啊!
有大纪在,很多事情都好办得多,诸侯为了理直气壮的过日子,这么多年,哪怕已经不再上贡,依然容忍大纪的存在,就是因为这个啊!
楚国如今还没有灭掉大纪的勇气和条件,自是只能妥协。
他们总不能冲进纪宫,自个儿拿了那“受命于天”的传国帝玺,给自己写个王令吧?
这样又做不得数。
只要纪帝梗着脖子非要拼死以这事做要挟,楚国可能还真没有办法。
“那咱们掳了公子白过来,逼迫楚国出兵伐鲁,为我们撤退争取时间,貌似也可以啊!”
燕王认同了弟弟的建议,却见弟弟听了他的话,连连摇头。
不等燕王问,归茥便道:“我们与楚国世代友好,又隔着万里之遥,没必要撕破脸啊!我们该威胁的,不是楚国,而是大纪啊!先让大纪撤回王令,再让纪帝尽快给公子白封赏!别怕出师无名,就说为小野抢夫婿不就可以了吗?公子白仁义美名无双,听说还长得十分俊美,又是先楚王唯一的儿子,配咱家小野也不亏,白捡个王后,还替他们解决了麻烦,想来楚国也说不出什么来。”
反正刚去世的燕王后是抢来的,俩兄弟的亲生母亲,也是抢的赵国公主,给宝贝的女儿抢个夫婿回来,没毛病!
都说一回生二回熟,历代燕王干得最顺手的事就是抢公主,没办法,燕国名声不好,想要娶身份高贵的女子回来,常常娶不到,自家公主想要嫁个门当户对的人家也不容易,不想让子孙后代血脉低微,他们就得这样做。
比起扎手的楚国,还是大纪软乎好捏啊!
若是大纪丢了楚国唯一的公子,楚国不仅有理由拒绝纪帝的要挟,解决骑虎难下的尴尬局面,还能倒打一耙,怎么想都不吃亏。
别看楚国如今内乱不歇,一旦有了外患,分分钟团结一心好吗?
燕王听了弟弟的计策,不由两眼发光,抚掌大赞:“妙啊!”
这可真是个一箭多雕的好办法啊!
首先,纪帝朝令夕改,可以极大限度的削弱如今大纪本就所剩无多的威名,燕国可以趁机给纪帝点儿颜色看看;其次,可以让诸国师出无名,诸国师出无名,那他们想打哪个就可以理直气壮的打哪个,他们燕人敢拼,其他国家没了王令,可不一定敢;再者,可以给燕国拉来强援,远交近攻那一套,他们也是懂的……
细细想来,一箭数雕,怎么想怎么好,就是这个联姻……
虽然,这公子白也就勉勉强强吧!
见燕王神色,归茥便知他在想啥,肚子里笑得打跌,面上却一本正经的建议:“小野年幼,不宜太早远嫁,我们便对外宣称,先接公子白过来,让小两口培养感情,顺便相看相看,等事情解决,我们再把公子白放回去,到时候楚国认不认这门亲事都无所谓,反正我们是要认的,至于小野多大再完婚,到时候再说。”
听到这话,燕王如释大负,再次拍手赞叹:“妙啊~”
若是楚国不认,待到公子白年长开始议亲,他就可以顶着女婿被抢的怒火,楚国与哪家定亲,他就去打哪家。
以前诸国总说他们燕国人好战,动不动就不分青红皂白的与人干架,他也觉得不好!
是时候改变大燕国的形象了!
兄弟俩计定,心下大安。
那么,问题来了,公子白虽说现在在大纪的地盘,可他身边有五千骑兵,怎么才能把他好好儿的抢回来呢?
抢公主他们有经验,抢公子,这还是头一遭!
#
远在大纪,正拎着一篮茥在吃的白景源并不知道,远在大纪北境,一个同样名为茥的男人,已经将他安排得明明白白。
现在他所有心神,都在新奇的庄园生活上。
穿越前他就是个喜欢庄园的,动不动就在庄园里开趴宴客,如今的庄园虽没有现代精巧,却别有一番野趣。
这是一片山谷,谷中有源自雪山的山溪,有肥沃的土地,还有百来户农家。
大概是怕他被关在谷中心情不好,任沂特意找来农家野小子陪他玩。
在任沂看来,男孩子总是喜欢与男孩子玩的,成群结队的上树掏鸟窝下河摸鱼虾,哪怕在山上摘几个野果子,也能有趣得很!
她的感觉很对,安排得也很合适,白景源觉得很喜欢。
之前听人说起什么茥,他还以为他们要带他去溪水中抓乌龟,没想到只是一丛丛红艳艳的刺泡。m.χIùmЬ.CǒM
用坚韧的草梗编个小篮子,绕着那满是小刺的灌木丛摘取,辛苦老半天,才能摘满一小蓝,待到日暮西垂,用凉凉的溪水漂洗干净,坐到山坡上,一边看日落,一边大把大把的塞进嘴里,真是再好没有了!
他想,生活要是一直这样轻松惬意,该多好啊!
天一天比一天凉了,他来到这个世界,马上就要一年了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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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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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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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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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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