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富丽堂皇风格各异,犹如城中之城,又被称作群芳城。
风少爷当然也有自己的府中府,就被簇拥在群芳城正中。这里布有诸多明岗暗哨,自风情扬记事以来,还从未有过胆大包天的贼人前来放肆。
康庄大道上,满是脂粉香。
“风少爷好。”
“风少爷回来了。”
……
风情扬心烦意乱,都懒得看一眼,可怜了那些待字闺中的莺莺燕燕。
回到自己的府邸,墙上桌子上随处可见价值连城的字画珍奇,在风少爷看来却是一堆废纸烂铁。
府上配有春夏秋冬四位姿色出众的妙龄侍女,却都是贫苦出身。
春芽最有眼力价,看到少爷满脸不高兴,不哼不哈递来一杯茶水。
风情扬坐在紫玉桌前,象征性喝了一口。
“少爷,听说最近有什么噬血鬼出没,少爷你以后还是少出门。”一向快人快语的夏雨提醒道。
风情扬对这几位出身寒门的姑娘还算客气,点头道:
“嗯,我知道了,大白天怕什么。你们先出去吧,晚饭就不要准备了,我没胃口。”
夏雨正要开口说什么,被妙龄老成的秋菊拦住,四个俏丫头齐齐退去。
风情扬自己都搞不清心气为何不顺,默然坐了一阵子,正准备回卧房休息,一个老奴提着双层食盒推门而入。
胆敢在风少爷府邸“不宣而入”的,也只有那位残爷。
风情扬心里又泛出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八年前那次断根事件之后,风家遍访明医,好不容易找到了能接骨续根的郎中,残爷的那玩意儿却已经烂了……
“少爷,咱爷俩喝点。”残爷大大咧咧从食盒中取出两盘下酒菜一壶酒放在桌子上,没一点奴才相。
在残爷面前,风情扬总算摆出几分正经德行,却只吐出一个字:
“喝!”
不像主仆的主仆二人不停地推杯把盏,不多时都已脸色泛红。
“少爷,真不打算练剑了?”残爷胆大包天又抛出这个话题。
风情扬没有丝毫不悦,摇头淡淡道:
“不练,没意思。”
“娶妻生子呢?”
“更没意思。”
残爷呷了一口酒,眯着一双绿豆眼道:
“实不相瞒,老汉我早年间也耍过刀剑,在江湖上也有些名声。后来傻乎乎的弃剑从商,赔个精光不说,还经常受人欺负。再拿起剑,已没了年轻时的精气神儿。这剑,轻易丢不得啊。”
风情扬一愣神,夹起的菜又放下,饶有兴致道:
“我说老残,这事之前怎么没听你说过。说来听听,你当年厉害到何等地步,是不是一剑能把天捅个窟窿。在江湖上也应该有个名号啊,叫什么?飞天大侠还是什么什么神剑?”
“没办法,人老怀旧啊,好汉不提当年勇,不说了,喝酒喝酒。”
残爷举杯一饮而尽,又习惯性的挠了几下光秃秃的下巴,看的风情扬一阵心酸。
残爷胡乱夹了几口菜,又道:
“武林大会的事我老汉也听说了,老爷说的对,咱们不给天剑门的面子,可慕容城主的面子还是要给的,他毕竟也是你的义父。你不是总说这城里乏味无趣,到时候那天云峰上一定很热闹,慕容城主也是让你去见见世面。这么多年老汉也没求过你几件事,这次少爷你就勉为其难吧。”
风情扬略做思忖,点头道:
“好吧,看在你老残的面子上。”
“这就对了,来,咱爷俩再走一个。”残爷板着的看脸终于喜笑颜开。
风情扬放下酒杯,凝眉道:
“去见见世面也好,可是那诸葛老匹夫此举有些奇怪。他已是风烛残年,这些年天剑门又发生诸多祸事,大势已去,想要连任武林盟主之位根本不可能。却偏偏要弄个什么万剑来朝,这不是自找苦吃?有意让全天下人看他天剑门的笑话?真是老糊涂。”
残爷不以为然道:
“上个月老汉我有幸见到了那诸葛老儿,都过了古稀之年,却是红光满面老当益壮,哪有暮年垂危之相。这次武林大会不分门派万剑来朝,一定另有深意。”
“莫非,他是吃了什么能强身建骨返老还童的灵丹妙药?”风情扬笑眯眯道。
残爷为各自斟满酒杯,感叹道:
“此事蹊跷啊,素闻诸葛如行事历来谨慎有余而魄力不足,这次的武林大会却是有违常理。近些年也是怪事频出,江湖上出了那么多奇人异士不说,还无端暴死很多人,据说是被噬血魔所害。少爷你有没有仔细想过,惨死的那些人没有一个是平民百姓,都是练家子,有些还是成名的侠客,江湖多作怪啊。”
风情扬又勾起嘴角,得意道:
“所以说,我不学武是就为了保命,尽享世间芳华。聪明如我,来走一个。”
残爷饮尽杯中酒,眯眼笑道:
“少爷,你虽说不是江湖中人,却爱操心这档子江湖中事,莫不是口是心非?”
“什么口是心非,我是酒后失言。”
“少爷,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你自恃不是江湖中人,只怕江湖上会有人算计你啊。”
“谁会算计我,就凭我风家的势力,还有和慕容城主的交情,谁敢算计。”
“俗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你是说,江湖中人都是贼?”
“胸怀大志者,虽说文能安邦武能定国,却也贪图怀德天下的名望,也可为贼。”
“有道理,不说这些了,咱爷俩再走几个。”
……
主仆二人闲扯到深夜,便各自歇息。
第二日吃过早饭,风情扬带着残爷和一群家奴去桃源游玩。
不凉不燥,阳光正好。
风情扬走在最前头,百无聊赖道:
“上有白日青天,下有康庄大道一马平川。残爷,你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可江湖在哪里?我们几个就是江湖?”
话音刚落,忽见从路旁的大树后闪出一个提剑的枯瘦人影,趔趄两步便倒在地上。
众人都吓了一跳,只有年轻时闯荡过江湖见过一些世面的残爷走了过去。
那人瘦的皮包骨头几如骷髅,露在外面的皮肤苍白如纸,双目却猩红似血。
残爷俯下身来,说道:
“你这是怎么了,是谁害的?”
那人全身一阵抽搐,只吐出“救命”两个字。
残爷看了一眼还握在他手里的宝剑,惊道:
“你是金灯剑客?告诉我,谁把你害成这样?”
那人吃力的点了点头,好一会儿才道:
“我的血……是猪……猪……”xiumb.com
话犹未尽,便歪头没了气息。
残爷站起身来,叹道:
“这金灯剑客也是成名已久的江湖豪杰,是一个温性子,很少跟人争斗,难道又是被传说中的噬血魔所害?”
风情扬和一帮家奴也走了过来,看了一眼那人的惨状,强自镇定道:
“把他好生埋葬,再去通知慕容城主,那个噬血魔可能是一头猪妖。”
“猪妖?猪妖难道只喝人血?”残爷不以为然道。
他叹了口气,又语重心长道:
“少爷,这就是江湖。别以为前方只是康庄大道一马平川,还有刀光剑影。你心不在江湖,人却在江湖,有些事由不得你啊。”
风情扬痴愣片刻,喃喃道:
“我不入江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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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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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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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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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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